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鲜血和羽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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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之后,我很少和香农或玛丽说话,她们也很少和我说话,除了提醒我做分内的家务,而我从未做过。公寓在我看来挺好的。冰箱里有腐烂的桃子,水槽里有脏盘子,那又怎样?一进门有一股异味扑面而来,那又怎样?在我看来,只要臭味可以忍受,房子就算干净,我还把这种哲学延伸到我个人身上。除了每周洗一两次澡,我从不用香皂,有时连洗澡时也不用。早上我从卫生间出来,径直越过走廊的洗手池,而香农和玛丽总是——一直 ——在那里洗手。看到她们挑起眉毛的震惊表情,我想起了城里外婆。真是小题大做, 我暗想,我又不会尿在手上。

公寓里的气氛很紧张。香农看着我,好像我是一条患了狂犬病的狗,而我并未采取什么行动让她放宽心。

我的银行存款日渐减少。我一直担心通不过课程考试,但开学一个月,在付了学费和房租、买了食物和书后,我开始考虑即使通过考试以后也不会回来上学了。原因显而易见:我上不起。我上网查了申请奖学金的要求。学费全免需要近乎完美的gpa [4] 。

学期虽然只过了一个月,但我也知道获得奖学金简直是天方夜谭。美国历史课变得越来越容易,但只不过是我不再挂科而已。我的音乐理论成绩还不错,英语课却很吃力。老师说我有写作的才能,但我的语言出奇地拘谨和生硬。我没有告诉她,我仅仅凭借阅读《圣经》、《摩门经》以及约瑟夫·史密斯和杨百翰的演讲学会了阅读和写作。

然而,真正的麻烦来自西方文明课。对我来说,这门课一度是胡言乱语,可能是因为在一月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以为欧洲是一个国家,而不是一块大陆,所以教授的话在我听来几乎讲不通。“大屠杀”问题事件之后,我就不再问问题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最喜欢这门课,因为凡妮莎。每次上课我们都坐在一起。我喜欢她,因为她似乎和我属于同一摩门教派:她穿高领宽松的衣服,她还告诉我她从不喝可乐,星期天也从不做作业。她是大学里我遇到的唯一一个看上去不是异教徒的人。

二月,教授宣布,他不再进行一次性的期中考试,而是每月一考,第一次考试将于接下来的一周进行。我不知道如何准备。这门课没有教科书,只有画册和几张古典音乐cd。我一边听音乐,一边翻看画册。我费力地记忆画家和作曲者,但我没有记住名字的拼写。大学入学考试是我参加过的唯一一次考试,全部是多项选择题,所以我以为所有考试都是多项选择题。

考试那天上午,教授让每个人都拿出蓝皮书。还没等我弄明白蓝皮书是什么,大家都从包里拿出一本。动作一气呵成,不约而同,像经过彩排一样。我看上去像是舞台上唯一错过彩排的舞者。我问凡妮莎有没有备用的,她说有。我打开蓝皮书,以为里面都是选择题,却发现一片空白。 [5]

百叶窗关上了;投影仪闪烁着,放映出一幅画。我们有六十秒的时间写出这幅作品的标题和艺术家全名。我的大脑只发出一阵沉闷的嗡嗡声。一连几个问题都是如此:我完全一动不动地坐着,根本不知从何作答。

屏幕上出现一幅卡拉瓦乔的作品——《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我盯着那幅画,上面一个年轻的女孩平静地将一把刺穿男人脖子的剑抽出,就像从奶酪里抽出绳子一样。我和爸爸一起砍过鸡头,我抓着脏兮兮的鸡腿,而爸爸举起斧子,重重一下砍掉鸡头。接着我将鸡抓得更紧,用尽所有力气,而鸡抽搐着死去,羽毛散落一地,血溅到我的牛仔裤上。想起那些鸡,我暗自揣摩卡拉瓦乔画中场景的合理性:砍掉别人脑袋时,人的脸上怎么会有那种 表情——那种无比平静,事不关己的表情。

我知道这幅画是卡拉瓦乔的作品,但我只记住了他的姓,甚至连姓我也不会拼写。我确定标题是《朱迪思砍下某人的头颅》,但即便是刀架在我的脖子后面,我也拼写不出“霍洛芬斯”这个名字。

还剩三十秒。也许我只要在纸上写点儿东西——管他什么东西——就可以得分。所以我按照读音写上了“carevajio”,但看上去不对劲。我记得有一个字母是双写,所以我把它划掉,写上“carrevagio” [6] 。还是不对。我又试了几种不同的拼法,但一次比一次差。只剩二十秒了。

在我旁边,凡妮莎还在不停地答题。当然了,她属于这里。她字迹整齐,我能清楚地看见她所写的内容:米开朗基罗·梅里西·达·卡拉瓦乔。在名字旁边,同样漂亮的字迹写着:《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还剩十秒。我抄下了答案,不过出于一种选择性的诚信,我没有写卡拉瓦乔的全名,因为那样就是作弊了。投影仪一闪,展示下一张幻灯片。

考试期间,我又偷瞥了几次凡妮莎的答题纸,但是没戏。我不能抄她的论文,可我又缺乏基本的知识和文体技巧,不知道如何撰写自己的文章。在这种情况下,我一定是把想到的一切都写下来了。我不记得考题是否要求我们评价《朱迪思砍下霍洛芬斯的头颅》,但如果是的话,我肯定会写下如下印象:女孩脸上的淡定与我杀鸡的经历不符。如果语言准确,这很可能是一个绝妙的答案——女人的平静与作品的现实主义风格形成强烈反差。但我怀疑我的答案能否给教授留下深刻的印象:“砍鸡脑袋时,你不应该微笑,因为嘴里可能会溅上鲜血和羽毛。”

考试结束了。百叶窗打开了。我走到室外,站在冬日的严寒中,凝望着瓦萨奇山脉的峰顶。我想留下。群山依旧陌生而险恶,但我想留下来。

我等了一个星期的考试结果,在此期间我两次梦见肖恩,梦见我发现他躺在柏油路上生命垂危,梦见我把他翻过身,看见他的脸被鲜血染红。我悬浮在对过去和未来的双重恐惧中,我将这个梦写进了日记。接下来我写道: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小时候不被允许接受良好的教育。 我没有解释为什么这么写,就好像两者之间的关联显而易见。

几天后考试结果出来了。我没有通过。

有一年冬天,那时候我还年幼,卢克在牧场上发现了一只大角猫头鹰。它几乎冻僵了,昏迷不醒。它通体烟灰色,在儿时的我眼中,体型和我一般大。卢克将它带回屋里,我们惊叹于它柔软的羽毛和无情的利爪。我记得父亲抱着它软绵绵的身体,我抚摸着它那光滑如水的条纹羽毛。我知道,如果它是清醒的,我永远无法如此靠近它。触摸自然的生灵,是对它天性的违背。

它的羽毛被鲜血浸透了。一根刺扎穿了它的翅膀。“我不是兽医,”母亲说,“我只给人 治病。”但她帮它拔掉了刺,清洗了伤口。爸爸说翅膀需要几个星期才能恢复,而猫头鹰在此之前会醒过来。如果它发现自己被困或被捕食者包围,为了获得自由,它会将自己拍打至死。他说,那是一种野性,可在野外那样的伤口是致命的。

我们将猫头鹰放在后门旁边的油毡上,等它醒来时,我们让母亲离厨房远点。母亲说就算地狱冰封了,她也绝不会把厨房让给一只猫头鹰,然后便大步走进厨房开始做早餐,弄得锅碗瓢盆叮当作响。猫头鹰可怜地扑腾着,惊慌地用爪子抓门,拍打自己的脑袋。我们哭了,母亲退了出去。两小时后,爸爸用胶合板将一半厨房围了起来。猫头鹰在那里休养了几周。我们诱捕老鼠来喂养它,但有时它不肯吃,我们也没有将死老鼠扔掉。死亡的气味强烈而恶臭,像一拳打在肠子上,令人作呕。

猫头鹰变得焦躁不安。它开始拒绝进食,于是我们打开后门,将它放生了。它还没有完全痊愈,但爸爸说,它和大山在一起比和我们在一起更好。它不属于这里,也不能教它属于这里。

我想找个人倾诉考试不及格的事,但不知为何,我不敢给泰勒打电话。可能是因为羞耻感,也可能是因为泰勒要当爸爸了。他在普渡大学结识了妻子斯蒂芬妮,两人很快就结婚了。她对我们家一无所知。在我看来,他似乎更喜欢他的新生活——比起原来的家庭,他更喜欢新的家庭。

我给家里打电话,是爸爸接的。母亲正在接生孩子,现在她的偏头痛好了,接生的活儿也越来越多。

“母亲什么时候回家?”我说。

“不知道,”爸爸说,“不妨问问上帝,因为上帝才是决定一切的人。”他笑了笑,然后问:“在学校还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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