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二章 定盟约(1/2)
本来嘛,天道誓言一般也就几十个字,了不起几百个字,只要天道生了感应,自就算了数。
但当李平安命人将一面空白的石碑与一卷三寸厚的布帛搬上来后,龙族这几头老龙差点就绷不住了。
数万字的天道誓约!
这是把龙族繁衍仪式的细节和时长都给他们定住啊
应龙那张英俊的面容带着哭笑不得的表情,抬头看向李平安。
应龙还没来得及开口,船舱大厅外传来了禀告声:
“启禀陛下!大鹏将军求见!”
“大鹏鸟回来了”
李平安正襟危坐、一本正经,那双清澈的眼眸带着几分温和的笑意,似乎在对应龙说那句……
‘我怎么可能坑龙族。’
众龙已是察觉到了孔宣与大鹏鸟的气息。
应龙目光一时无比复杂,紧紧凝视着李平安,李平安含笑与他对视,缓声道:
“让大鹏带他兄长在旁厅稍候,此次玄都城之战,凤族出手相助,我代表洪荒天地万灵宴请答谢。”
应龙着实松了口气。
若今日孔宣与大鹏鸟直接进入这个主厅,怕是很多能谈的事,都无法谈了。
李平安也是懂施压的。
这两个始凤之子只要现身就可,不必与龙族直接打照面。
而大鹏鸟、孔宣、李大志、银奎彩鳞两個天怒卫统领忙活这么久,就是为了给龙族增一点压力、创造一点制约。
李平安笑道:“各位不看看这盟约内容如何吗今日既是来商议,其内的部分内容自是可谈的。”
“是。”
还是龙族族长敖广见过大场面,缓声道了句:
“吾等且仔细看这盟约内容为何。”
于是,六头龙族实力最强龙凑在一起,将那布帛缓缓摊开。
布帛上书写的内容,让他们暗自松了口气。
现如今,龙族没了龙古界,迫切想要回主天地安顿,主天地现在是人族的基本盘,人族对此群情激奋。
不管这群情激奋到底是如何来的;
龙族如今都只能想办法去平息人族怒火,让人族相信他们是友善的一族,不会跟人族有任何冲突。
换而言之,他们并没有太多讨价还价的余地。
这几条老龙来之前曾传声商议,他们原本以为,天庭若趁火打劫,肯定会从三个方面对龙族下手。
一是龙族所藏的宝财。
那是大半个远古时代的遗产,也是天庭所缺之物。
二是龙族所掌控的海族。
海族虽相较人族而言,也只是一些弱势小族,但他们精通水战,有利于管理天地间的水系,天庭对他们应该垂涎已久。
三是龙族本身战力。
这点无需多言。
龙族虽自远古后就难以孵化幼龙,但现存龙族随便拿出来就是太乙境高手。
对于人族而言,龙族就是最好的高端战力补充。
故,龙族料定李平安会从这三个方面狮子大开口,龙族也已做好了倾家荡产并让部分族龙给天庭当牛做马的准备。
可他们万万没想到啊……
这布帛所写的几个方面,竟然是……
平等盟约。
应龙与敖广对视一眼,目中多了几分疑惑。
李天帝跟轩辕人皇费了这么大的功夫,还把凤族仅有的两个大高手请过来,就是为了逼他们签订这种‘平等盟约’
老龙们对此十分困惑。
此盟约中主要有六大条、三十小条,每一条都不算苛刻,甚至对龙族还算有利可图。
为了防止被李平安诓进去,六龙逐条仔细阅读。
盟约第一条确定了天庭与龙族的君臣关系,龙族效忠天庭,遵天帝旨意的同时,也要受天庭权职部门的管辖。
盟约中还有举例。
比如龙族以后自天庭履职管理一处湖泊或者水井,就需对天庭专管水域的衙门述职、报备,管理此水域的龙族在天庭领仙官仙职。
这里天庭给了龙族一些让步——天庭给出定额的仙职,具体任命由龙族内部敲定,而后龙族报给天庭。
天庭也进行了约束——天庭对在天庭任职的龙族臣子会有各种监管和考核措施,考核不通过的一律取缔,由龙族自己进行下一轮人选推举。
这在龙族看来,已是十分宽松。
他们甚至可以自己选一些未来孵化出的龙子龙女去天庭赚功德。
这好事,他们岂能拒绝
盟约第二条就是确定龙族在天地间的生存区域。
借着这一条,天庭将如今主天地空旷的四海水域划给了龙族,由龙族管理水域,训练水军。
同样,这一条其实包含了很多条件,主要就是围绕龙族与海族的关系。
龙族今后奉天帝之命掌管主天地四海,统率海族、护持主天地海域平稳发展,海族既是龙族治下之民,又是天庭直接统御的万灵百族一份子,海族将被赋予上天庭告御状之权,天庭也会给海族预留部分仙职。
龙族不得欺压海族,且龙族必须让最少八成的海族自主发展。
龙族为海族提供庇护,可在海族进行自愿募兵。
等等。
相当于给了海族与洪荒万灵相近的‘政治地位’。
盟约第三条,就是军事相关了。
龙族在四海操练的水兵,必须遵天庭调令,包括龙族内部划分的统军元帅,也必须在天庭有直接任命。
四海水兵享天庭二级天兵编制,四海水兵的供奉享天庭统一标准,但由龙族提供。
若有龙族将领抗旨不遵,龙族需自带其将领头颅赶赴天庭认罪。
这一条盟约中,让龙族略感警惕的,是那条‘抗旨不遵’的罪状。
这个罪状很模糊,算不算抗旨不遵全凭天帝定夺……
但相比于其他条款,以及天庭主动给的好处,龙族受这般约束也合情合理,敖广与应龙、诸长老只是简单传声讨论,就点头同意了这一条。
第四条是关于税赋。
龙族执掌四海之地,需每三年对天庭缴纳一定的税赋,税赋为龙族在海族收税的七成。
真天庭拿七成。
龙族对这一条是最没意见的,他们主动表示,稍后会直接送上未来一万年的税赋,按顶格的数字来。
第五条、第六条都是围绕人族与龙族的关系。
此间最有争议的就是第五条。
盟约第五条主体为凡人。
龙族不得伤害一个凡人,若龙族以及龙族下属势力的成员伤了一个凡人,就按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来处置。
盟约第六条倒还好,主体是炼气士。
龙族与炼气士之间和平共处,若出现冲突,由天庭司法正神进行审判,按是非曲直划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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