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5 章(2/2)
这时候沈烈看到了:“那是什么”
冬麦:“陆靖安和孟雪柔不是要结婚吗,上次遇到,孟雪柔给我的,他们的结婚请帖。”
沈烈捏着那请帖,看了看,却是道:“这是后天。”
他轻笑了下:“今天我去了一趟派出所,问了问我们介绍信被偷的事。”
冬麦:“查出来了吗”
沈烈:“人家查这个案子,也不是随便往外透漏消息 ,都是保密的,我也没问出什么来。”
冬麦听了,有些失望,不过也没说什么。
沈烈看着那请帖:“明天我们过去陵城,当天就住招待所,你哥如果着急回来,就先回来,我们可以在陵城多住几天,后天去参加他们的婚宴,大后天再去医院,给你好好查查身子,你看怎么样”
冬麦一想,觉得可以:“也行,反正我看金燕和翠儿现在梳绒都挺上道的,有她们在,问题不大,饺子馆那里有个哥,咱们就算在陵城耽误两天也没事。”
沈烈点头:“是,现在干活上道了,我也得尽量放手。等我再买一台梳棉机改造好了,就让刘金燕和胡翠儿各负责一台,给她们每个月多十块钱,她们负责管理这太梳绒机的工人,当小组长,这样我们就能更省心。”
冬麦想想笑了:“这个主意好!”
也是不巧,第二天雨还是淅淅沥沥地下,沈烈看这天,怕冬麦着凉,就不想让她去了。
他劝冬麦:“我过去,和人家说一声,人家也能理解。”
冬麦却觉得:“这也没什么,我穿得厚实,打着伞,咱们坐人家驴车过去,直接上客车了,又不会淋到雨,再说我觉得我也没那么娇气。”
冬麦又道:“而且人家苏闻州的妹妹去了,彭姐也去,就我不去,你觉得合适吗”
沈烈见此,也就不说什么了,只能自己路上小心了,又让她戴上帽子,围上纱巾,那纱巾还是首都买的,和送给彭天铭的那个一起买的,不同的花色。
穿戴整齐了,两个人才出门,托村里的王富贵赶着驴车过去送,上了车后,打着雨伞,沈烈便笑着说:“富贵,我昨晚没睡好,太颠簸了我有点难受,而且下雨天路也滑,你看看赶车赶得稳当点”
王富贵听得笑;“烈哥,你是不是太忙了,怎么没睡好”
沈烈:“谁知道呢,可能是想事太多了。”
王富贵打趣了两声,也就放缓了驴车。
冬麦自然知道沈烈的意思,他不想在外人跟前提自己怀孕的事,便推说他自己没睡好,他做事总是这么体贴,宁愿别人笑话他自己。
小雨淅淅沥沥地下,乡间小路上已经有些泥泞了,好在坐着驴车,穿得厚实,倒是也不觉得难受。
驴车总算到了公路边上,沈烈小心地扶着冬麦下车,又把伞护着她。
王富贵见沈烈为了护着冬麦,自己半边肩膀都淋着雨,虽然只是毛毛细雨,但还是在心里感慨,想着烈哥真是疼媳妇,把这烈嫂放在手心里护着。
而沈烈谢过了王富贵后,过去正好看到车要开,便护着冬麦上了车,上车的时候,脚踏那里都是湿的,沈烈怕滑,一直小心扶着,等到了车上坐稳了,才算放心。
旁边的人看他这样,都有些好奇地多打量了几眼,又见他们穿着很讲究,还以为是城里的,不免暗暗稀罕,觉得城里的男人对女人太小心了。
偏偏也是巧了,林荣棠也是刚上车,也就在这辆车上,他是看着要下雨,提前过来等着的,找了一个好位置,就在沈烈的侧前方。
林荣棠淡淡地看着沈烈和冬麦,沈烈和冬麦也就看到了林荣棠。
眼神交错,谁也没说话,各自该干什么干什么。
林荣棠收回了目光,眼神晦暗地看向窗外,朦胧细雨已经在窗户上落下了道道水迹,他就这么隔着玻璃,看着外面那个因为流淌的水痕而显得斑驳陆离的世界。
他二哥已经和人家说好了,要跟着人家做买卖,现在整个陵城,但凡眼光敏锐一些的,都瞄准了梳绒业,知道这个东西挣钱,所以二哥他们也是要做这个。
既然要做这个,林荣棠便有了自己的打算。
他最近也没闲着,去陵城的时候,都会借了图书馆机械方面的书来看,特别是关于梳棉机的书。
他并没摆弄过机器,不过沈烈能弄的,他未必就不能。
现在他缺的就是本钱,那就大家合作好了,他争取也在村里安装一台梳绒机,到时候,看看是沈烈厉害,还是他这个背靠大树的人厉害。
他事先当然打听过,二哥跟着的,叫孟雷东,是孟成松的儿子。
孟成松这个人,以前在陵城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不过这几年遇到事了,下来了,人虽然下来了,但人脉都还在,人家家里也有些底气,拿出来钱来,打算投入梳绒这个行业。
人家内蒙那里也有门路,弄来的羊毛,都是上等好羊毛,分梳出来是上好的白山羊绒,白山羊绒是什么,那就是软黄金,根本不是沈烈分梳的下脚料能比的。
绒毯厂做羊绒制品,用人家的好羊绒,但是不可能百分之百用好羊绒,那样成本太高,只能是掺一些短的,就是掺沈烈做出来的这种。
分梳下脚料,也就是给人家提鞋罢了。
林荣棠想到这里,唇边泛起一抹冷笑,他今天过去陵城,住在二哥家里,后天去参加孟雷东妹妹的婚礼,到时候顺便可以和孟雷东谈谈。
那边估计会进十几台梳绒机,到时候他要求分他一台,他贷款到钱,从他们能够采购到的羊毛里面分一些去梳,梳绒挣的钱,他和对方分成,这样对方等于贡献出一台梳绒机,白得梳绒的利润,想必是能愿意,而自己这么干干,攒下钱,买一台梳绒机未尝不可。
沈烈这个人,别看入行早,但是那又怎么样,没什么本钱,没什么靠山,就这么自己闷头瞎干,闹腾半天,也不过就是刚刚起步罢了。
现在政策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这门买卖可以光明正大做了,他林荣棠才慢条斯理地做起来,不比他沈烈在那里瞎折腾强
沈烈自然也看到了林荣棠,不过并没太在意,双方关系不和,也犯不着装样子,不搭理就是了。
至于冬麦,倒是难免想到过去,曾经的那些是是非非,她现在已经不在意了。
她怀孕了,即将拥有自己的孩子,这就足够了。
其它的,谁对谁对,谁好谁坏,没什么意义。
到了陵城的时候,天依然下着雨,且看样子有些大了,沈烈挽着冬麦的胳膊,过去了旁边一家包子店避雨。
谁知道刚要收起雨伞,就看到那边一辆红旗轿车过来了。
车子开得很慢,并不会在马路上溅起什么水花,冬麦看到的时候,下意识想着,这个开车的人不错,一般人哪顾这个,张扬地开过去,两边水花四溅,弄得路上人一身泥点子。
谁知道那辆车却停在跟前,很快车门打开,苏闻州从车上走下来,沈烈见了,忙笑着打了招呼。
苏闻州笑着说:“知道你们要坐这趟车过来,我听说早晚两班,估计就是这个点,今天下着雨,我也恰好经过,就想着过来接你们。”
以苏闻州的身份,对沈烈和冬麦来说,多少有些受宠若惊了。
当下自然感激,沈烈扶着冬麦上车,上车后很小心,免得自己的鞋湿了弄脏人家的车。
苏闻州却道:“那边有一个旧毛巾,你们可以垫着,其实没什么,马上就要去洗车,下雨天,难免的。”
这让冬麦心里更加感念,不得不说,苏闻州这个人儒雅客气,很有风度,和她之前认识的所有人都不一样。
车子缓缓前行,沈烈和苏闻州随意说着话,苏闻州问起来沈烈接下来的打算,两个人又讨论了羊绒市场的前景和行情。
冬麦坐在一旁,安静地听着,她怕自己晕车难受,不过好在并没有。
饭店是陵城新开的一家饭店,私营的,叫致美楼,据说是模仿首都的一家名店,这是沈烈之前订好的。
毕竟请人家吃饭的机会挺难得的,肯定得上档次。
苏闻州随口笑着问道:“其实外面的菜再好,估计也不如冬麦做得好,你是从小学做菜吗”
冬麦便笑了:“嗯,我家里就是做这个的,我从小就学,以前卖过鱼汤,给人做过宴。”
苏闻州点头:“那真不错,上次见到你哥,你哥这个人长过得挺结实,看不出来,竟然是做菜的高手。”
冬麦:“我哥不会,我爹娘有我们兄妹三个,我二哥还行,大哥就不爱做菜,觉得没意思。”
苏闻州呵呵笑了:“龙生九子,各有不同,你们兄妹性情很不一样,长得也不不太一样,乍一看,谁知道是兄妹呢!”
苏闻州说着这个,沈烈便看了他一眼。
苏闻州正开车,他也只能看到一个背影。
其实沈烈已经感觉到,苏闻州在冬麦事情上的过分热情。
苏闻州这个人当然是端正善良的人,品性没得说,但是他那个位置的人,可不是说随便遇到一个事就当朋友认真地处,毕竟想巴结人家的太多了。
但是苏闻州对冬麦,好像从一开始就有些特别。
况且现在这话里,分明是不着痕迹地在试探。
沈烈微微挑眉。
他知道冬麦不是江家亲生的女儿,冬麦的亲爹娘就在陵城,所以,和苏闻州有关系如果这样,那一切就解释得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