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时不我待【4400字,感谢松东临英盟主!】(1/2)
“进城后你们先去帮马潇凌,不用管我。”
任重对白峰史林如此说道。
当白峰与史林二人进入战场后,星火镇这边的尖端力量将会取得优势。
白峰可以成为扭转局势的关键因素。
白峰在用槲寄生吸收那三名来自孟都集团的殖装战士后,虽然并未一口气突破至六级,但实力已强于普通五级殖装战士很多。
在这种级别的战斗中,白峰的确可起到一锤定音的效果。
与此同时,任重给担任两万星火攻坚队指挥官——爆破师刘思思下达命令。
在特攻队高手拖住对方的尖端实力后,彻底控制住西凤镇南城门的星火军精锐将会由攻击转守,以南城门为据点快速构建防御工事,力争将对方大部队拖在此地,让对方进退两难。
任重这一番操作的根本目的,是让激烈交火的白刃战重新变成阵地对峙,那么双方的伤亡又将进一步下滑,还能迷惑吴仁的判断。
至于他自己,却把摩托艇藏进一间没人的民房,再扛着把五级重狙,带着两把手枪,戴上赤锋甲战术头盔内衬部分,伪装成一名枪械师,顺着街角悄悄一直往里走。
吴仁那边一定在掐算时间,随时准备投降,逃生用的高性能飞艇也必定在预热中,不能给他跑了。
十分钟后,任重抵达白墙区吴氏庄园外,与提前二十分钟抵达这边的丁苍海与郑大发接上了头。
“任总,已经打听清楚了。吴仁在他后花园里准备了逃生飞艇,就藏在那座假山里。这是庄园地形图和驻防装备分布图。”
郑大发毕恭毕敬拿出一份电子文件,投递到任重的腕表里。
任重呵呵一笑:“好家伙,还挺详尽。”
郑大发再道:“镇里另外还有三四家公民势力,依附于王氏,分别负责镇里的数家天渊军工的第三方零部件供应,在镇里经营几间工厂,就在东城区里。他们在工厂里都多少有些股份,但并未控股。控股是王家。以前时,西凤镇里真正说了算话的不是吴仁,是这几家。这些产业被王家变卖后,这几家势力尚未来得及接触到新买主。新买主那边似乎也不急,要等企业战争出了结果再做定夺。”
“毫无疑问的是,这几家依附于王家的势力必定会被新老板剥离,地位骤降。这些天,这几家人低调蛰伏,收拾细软财富,准备尽快脱离这是非之地。但吴仁吃准了他们没有靠山,不敢造次,最近没少找他们麻烦。”
“其中有一家,正是当初帮吴氏庄园修建了安保系统的整装供应商。这些图纸都是他提供的。另外,他还给了逃生飞艇的改造设计图。老板你看,这是飞艇的引擎部位,用这子弹,一枪就能给蹦下来。”
郑大发又指了指丁苍海手中的盒子。
盒子里是一枚乌黑亮泽的子弹,长约十五厘米,顶部尖锐。
任重一眼就认出这弹药来,“六级超合金穿甲弹,质量非常沉,材质密度远超普通金属,反冲力非常可怕,丁苍海你能用么”
丁苍海举了举手中大枪,“老板,我刚试过。我的枪能装得进去。”
见任重似乎想自己来,丁苍海一咬牙,“老板,给我个机会。我一定不叫你失望。”
任重点了点头,“好,到时候给我一枪把吴仁从天上打下来。”
“嗯!”
这边郑大发又道:“我听从老板的吩咐,让那几家人联手,把荒人里比较有威望的都叫到了一起。现在那几个荒人正带着另外几十名对吴家恨之入骨的敢死队荒人在那边那栋别墅里分发装备。再有三分钟,他们就会对吴家庄园发动突袭。”
任重眉头一皱,“几十人,太多了。要不了这么多。”
郑大发感慨道:“这些人基本都有亲朋好友被卖给孟都集团,听说有机会杀吴仁,报名太踊跃了。他们已经没了家人,也没了钱,他们根本不在乎事后会被处死。事实上,他们一开始就知道吴仁的目的。但他们别无选择,不将自己账户里的钱交给吴仁,就会马上死,交了钱,也只不过是在赌接下来还能活几天,能不能活到老板你干脆利落地击败吴仁而已。”
“他们并不愚蠢,什么都明白。他们知道吴仁一定会做出一定程度的反抗,但反抗的目标并非战胜老板,只是要尽可能多地让他们全部死掉。我认为是这样的,现在老板你给了他们快速杀死吴仁的方法,这能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战争。那么,其他被迫卷入战场的西凤镇荒人便有机会活下来。”
任重沉默片刻,点了点头。
这几十人,打算为西凤镇里的其他人而死。
旋即他猛然起身,提枪走出藏身的山洞,往荒人敢死队所在的方向走去。
郑大发和丁苍海在后面疑惑道:“老板你要去哪”
任重扬了扬手里的枪,“我去杀几个吴仁的贴身保镖。”
“可是这样你也会……”
郑大发话音未落,任重却已经先走了。
良久后,正在对枪械做最后调试的丁苍海突然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任总的确是个好人。”
郑大发嗯了一声,“他和王进守真的不一样。”
任重行到半路时,激烈的枪声已在那边打响。
共计六十余名荒人敢死队换上了得自镇里其他己方势力的全副装备,对吴家庄园发起了不惜代价的猛烈冲击。
……
五分钟前,吴家庄园地下密室。
这边的人手并不充裕。
此时西凤资源旗下大部分高手都在南城门处与马潇凌、白峰和史林缠斗。
但吴仁心中有数,并不慌乱。
他的探子一直在向他汇报那十一万大军的推进路线。
他知道任重并未到场。
在他看来,这边的区区两万人,大约只是任重的试探,以及向他宣示实力,以吓唬人为主,目的是为了让他心理崩溃而提前投降。
任重的士兵确实厉害,即便是客场作战也占尽了上风,打得人数占优全民皆兵的西凤镇人抬不起头来。
吴仁简直觉得可笑,认为任重是战略失误。
我都已经在城外与你接战,只等把多出来的这两万荒人全部送掉后就立马投降,你还多此一举。
但这正好,如今这强度刚刚合适,安全系数更高。
他给那些荒人的武器也确实拉胯,等若《蛮荒时代》里古时两军交战,一方是装备精良的铁甲神兵,另一方却是些手拿树枝只穿裤衩的原始人。
至于那些精锐,其实也受了吴仁的命令,除了争取杀死马潇凌之外,对付其余人时都只以驱赶和击伤为主。
他的城防炮也没开上几炮便被星火军精锐战士迅速拔掉。
即便侥幸打了两发出去,那着弹点也有讲究。
爆破冲击伤不了星火军的装甲防护,却反倒只如割麦子般收割着西凤镇人的性命。
马潇凌这边,吴仁的确是真想杀,但却杀不了,那也无关紧要了。
该是自己的,终究是自己的,不该是自己的,强求不来。
继续拖下去,西凤镇里的荒人士兵必将在两三个小时内全灭,甚至都不能给任重的军队造成太多有效杀伤。
那么,他不但吸干了西凤镇人的血,还消除了隐患,也避免了与任重结下深仇大恨,可谓一举三得。
“老板,星火镇的军队放缓了攻势,似乎打算一点点推进。”
就在这时候,师爷问道。
吴仁一笑,“那正好,命令所有荒人发动强攻,夺回南城门附近的阵地。让职业队稍微后撤,负责督阵,与任重旗下那些高手保持距离。他们不主动进攻,我们就以防守为主,保持对峙,就这么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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