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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哈拉的手记只为狂人而写 · 二(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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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样思考着早已经习惯了的想法,穿过这个镇上最安静的古老地区之一,继续从潮湿的路上走去。于是只见对面隔着小路,我总是喜欢注视的灰色古石墙矗立在昏暗中。那堵石墙总是那样古老、超然地矗立在小教堂和旧医院之间。白天的话,我经常目不转睛地凝视那粗糙的表面。在市中心,再也没有比这更闲静、更舒适、更不会打扰人的墙壁表面了。如果是别的地方,每隔半平方米,就会有商店营业员、律师、发明家、医生、理发店店员、鸡眼治疗师等对着人大吼他们的名字。现在我也看到古老的石墙安静地、和平地矗立在那里。不过有些许不一样。因为在石墙中央可以看到一扇小小的漂亮尖拱门,让我感到困惑。因为我真的不知道这扇门是以前就有的,还是最近新建成的。毫无疑问,那看起来很古老,非常古老。或许这扇有着泛黑木门扉的紧闭起来的小门,早在好几个世纪前就已经通往某座闲静修道院的中庭。而修道院现在已经没有了,但门依然立在那里。也许我已经好几次看过这扇门,只是没有去注意到罢了,也或许是门重新粉刷了,所以才吸引了我的眼光。但是无论如何,我停下脚步,仔细地看着那边,不过并没有走进去,因为门和我之间的道路湿淋淋的,成为深不见底的泥泞。我只是站在人行道上,望着那边。虽然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但门的四周,看起来就像是缠绕着花圈或别的什么灿烂缤纷的东西似的。接着我努力想要看得更清楚些,于是在门上方看到了白色的招牌。那上面似乎写着什么。我睁大眼睛。最后再也顾不得泥泞和积水向那边走了过去。结果看到有一点微光在照亮着那堵灰绿色的古墙。那个地方有颜色鲜艳的文字在奔驰着,随即就又立刻消失,接着又出现,又飞走了。我心里想着,那些家伙竟然在这堵美丽的古墙上滥用霓虹广告。我看清楚了一闪而现的几个字,不过很难判读出来,只能用半推测的。字隔着不规则的间隔,非常稀薄地微弱出现,一眨眼之间就消失了。想在这样的地方做生意的人,一点眼光都没有,真是个荒原狼、可怜的家伙。为什么要在旧市区最阴暗的小路旁这样的墙上照出广告词呢?为什么要在这样的地方没有一个行人的下雨天这样的时候,照出广告词呢——为什么要照出这样仿佛一瞬间就要被吹熄似的、疯狂的、让人看也看不清楚的字呢?不过,等一等,这次成功了,可以清楚判读出几个连缀起来的字了。是以下这样的句子:

魔术剧场

拒绝任何人进场

——任何人都拒绝

我试着打开门。沉甸甸的旧把手怎么推也动都不动。字不再闪烁了。突然间静止了下来。仿佛悲伤地知道了闪烁是没有用似的。我后退数步,脚深深踩进泥泞中。字已经不再出现了,广告消失了。我伫立在泥泞中等待了很久,但还是没有用。

我死心了,已经回到人行道上时,有几个彩色的霓虹文字缤纷落在我面前反射出亮光的柏油路面上。

我念着那几个字:

只允许——狂人——进场!

虽然脚湿透了,冻僵了,但我还是站立了很久等待着。不过已经没有别的字了。正当我还站在那里想着不知道微妙缤纷的文字鬼火还会怎样在濡湿的墙壁上,以及乌黑发亮的柏油路面漂亮出没时,以前曾经有过的思想片断突然又浮现在脑际了,那片断像极了突然远去消失的金色光痕。

我冻得发抖,宛如做梦般追逐那痕迹,心中满怀着对通往写着只允许狂人进场的魔术剧场的门的向往,继续走着。随后我踏进了繁华大街上。那里不缺乏夜晚的娱乐。每隔几步就有广告挂在那里,女性乐团——特技表演——电影——舞会——等等的宣传招牌在吸引着客人。不过那些东西对我都起不了任何作用。那是给“任何人”的,是给普通人的。事实上我就看到那样的人四处聚集成群向入口蜂拥而去。但即使如此,我的悲伤也还是缓解了些许。别的世界的问候牵动了我的心。有几个五彩缤纷的文字在跳舞,在我的灵魂上面嬉戏,触到了秘藏的和音。我似乎又看到了神的金色痕迹的微光。

我去拜访了那家老式的小酒馆。自从25年前我第一次来到这个小镇上以后,这里就没有丝毫改变。老板娘也与昔日相同。今天的顾客当中,有不少人是那个时候就已经在这里坐在相同的席位上,坐在相同的酒杯前。我进到小小的餐厅里。这里是我的避难所。事实上那不过是像南洋杉旁的楼梯上的避难所之类的避难所罢了。在这里我也找不到故乡和伙伴。找到的只不过是安静的观众席,陌生的人们看着表演着陌生戏剧的舞台前的观众席罢了。不过这个安静的席位已经有了些许的价值。亦即没有人群,没有喧闹声,也没有音乐,只有数名稳重的小市民面向没有铺桌布的木桌坐着而已(没有大理石,没有搪瓷白铁,没有长毛天鹅绒,也没有黄铜)。每一个客人面前都摆着夜晚的饮料——高级的优良葡萄酒。我熟识的这几个老顾客,大概都是道道地地的俗人,他们回家以后,应该会站在俗人住家里供奉着愚蠢、满足的偶像那无聊的祭坛前的。他们大概也是像我这样的孤立无助,在已经破产了的理想中沉思的酒徒吧?他们也是荒原狼、可怜的家伙。我完全不懂。他们也全都是受到乡愁的吸引、受到幻灭的吸引,前来这里寻求弥补的。已婚者在这里寻求单身时代的气氛,老官吏在这里寻求学生时代的余韵。大家都沉默不语。大家都是酒徒,都和我一样,比起坐在女性乐团前面来,更喜欢坐在半公升的阿尔萨斯葡萄酒前。我在这里下了锚。这里的话,可以忍受一个钟头。两个钟头也可以——喝了一杯阿尔萨斯酒后,我立刻就发觉今天除了早上的面包以外,什么都没吃。

任何东西人都能够吞下去,真是太奇妙了!我看了约10分钟的报纸,经由眼睛把不负责任的人的精神吸进去。那是一些满口嚼着别人的话语,虽然混合了唾液,不过却没有消化就吐出来的不负责任的人。那种东西,我整整吞下了一大段。随后我吃了从打死的小牛肚子里切下来的一大片肝脏。真是太奇妙了!最好的是阿尔萨斯酒。我不喜欢烈酒。至少我常喝的不是那种散发出强烈的刺激,具有特殊气味风评很好的酒。我最喜欢的是没有特别的名称,清纯、轻淡、适度的乡下葡萄酒。那种酒可以大量喝,具有气候、泥土、天空、森林的美味,让人永难忘怀。一杯阿尔萨斯酒加上一片可口面包,是所有美食中最高级的。我已经吃完一盘牛肝。对很少吃肉的我来说,这是特别的盛餐。随后第二杯酒摆在我的面前。在某处绿色的山谷间,健康、善良的人栽种葡萄,酿制葡萄酒,在远离那里的世界各地,让几个幻灭了的、静静地啜着酒的小市民,以及无助的荒原狼从酒杯中吸进些许的快乐与快·活的心情,这也实在是太奇妙了。大清相国小说

即使奇妙也没有什么不好!效果惊人,我快·活了起来。对报纸那谄媚的字句,涌现出迟来的痛快欢笑。突然间,那个已经被遗忘了的木管弱音旋律又浮现心头了。那就像是反射出光辉的小肥皂泡似的,在我的心中高高飞舞起来,光辉夺目,小小地、多彩多姿地映照出整个世界,安详地向四处飞散。如果这个非人间所有的小小旋律悄悄地植根在我的灵魂中,能够在哪一天绽放出色彩可爱的温柔的花,那么我这个人也不会是完全无用的了。即使我是无法理解周围世界的迷途动物,我那愚蠢的生活也还是具有意义。我心中的某处接受了从远方高处传来的呼吁,回答了那呼吁。我的脑海当中堆积了无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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