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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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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人真能提供消息。你像无头苍蝇一样瞎撞时,心里总是抱着希望。总有可能在你访谈时、某个谈话对象手指一点说:喏,就是他,她的男友。那边角落坐的大个子就是。”

这其实不太可能发生。如果你走运的话你的话可能传出去。这该死的城里大概有八百万人,不过大家竟然都在互相谈论着彼此,这可真奇怪。如果我做事得法,大概不需要多久会有八百万人听说有个惨死的妓女交过男友,而现在有个叫斯卡德的人正在找他。

连着两辆出租车都不肯载我到哈勒姆区。法律明文规定他们不得拒绝。任何服装整齐、言行正常的乘客如果要求前往纽约市所属五区的任何一个地点,司机都必须接受。我懒得跟司机引述相关法律条文,想想还是再走一条街去搭地铁比较省事,这个车站没有通往外地的地铁线,月台空无一人。售票员坐在上锁的防弹亭里。我怀疑她坐在里头是否真觉得安全。纽约市的出租车都装有厚实的隔离树脂玻璃保护司机,但我刚才拦下的出租车就算有保护玻璃也不愿开往城北。

前不久,一名售票员在票亭内心脏病发作。医护人员无法进入上锁的亭子里急救。那可怜的家伙只有坐以待毙。但话说回来,我想售票亭保护的人应该还是比它们害死的人要多。

当然,它们并没有保护到百老汇地铁站那两名女人。几个小孩因为不满一名售票员报警说他们在十字旋转门上跳来跳去,便拿了个救火器灌满汽油,把汽油喷进售票亭里然后点上火柴。整个亭子立刻爆炸,里头的两名女人被活活烧死。又多了一种死亡方法。

这条新闻是一年前上报纸的。当然,没有法律规定我非看不可。

我买了票,车来了,我上车往城北去。我在莱诺克斯大道上的凯尔文·斯莫尔酒吧和其他几个地方打探消息。在一家无上装酒吧我碰到罗亚尔·沃尔登,和他谈的话已经不知重复了多少遍。我在一百二十五街喝了杯咖啡,一路走到圣尼古拉斯大道,然后在喀麦隆俱乐部的吧台喝了杯姜汁汽水。

玛丽·卢公寓的雕像来自喀麦隆。那是一座他们先人的雕像,身上镶满贝壳。

吧台那儿我找不着熟到可以交谈的人。我看看腕表,时间不早了。礼拜六晚上纽约市的酒吧都提早一个钟头打炸,不是四点而是三点。我一直不懂为什么。也许是要让酒鬼早点清醒过来好上教堂。

我对酒保点点头,问他有没有超时营业的酒吧。他只是冷冷看着我,面无表情。我发现自己已把钱塞到他手上,告诉他我在打听有关金男友的消息。我知道他不会给我答案,也知道他没打算让我满意,但至少我的口信传出去了。他听到我的话,我两旁坐的人也是。他们都会把这话告诉大家,这正是我的目的。

“恐怕帮不上忙。’他说,“不管你找的是准,你来得可真是够‘北边’的。”

我猜那男孩是尾随我走出酒吧的。我没注意到,这实在是犯了大忌。干我这行的对这种事应该随时保持警觉。我沿着街走,思路跳来跳去——从金的男友一直想到戒酒聚会上自称杀死他性伴侣的演讲人。等我察觉到不对时已经来不及了。我要转身,他的手已经扣住我肩膀,把我推进巷子口。

他紧跟我走进来。他比我矮差不多一寸、但蓬松的非洲爆炸头补偿了两寸。也许更多。此人年约十八或二十或二十二,留两撇八字胡、脸颊上有个灼伤的疤。他身穿飞行外套,拉链式口袋,下身则是条黑色绷紧的牛仔裤,而且他手里还握了把枪,枪口正对着我。

他说;“操他妈的,你他妈的操他妈的。把钱拿来,操你妈的。拿出来,全拿出来,不拿你就完蛋了,操你妈的。”我在想,为什么我没去银行?为什么我不在旅馆留些钱?我在想,老天爷,我儿子米基矫正牙齿的钱泡汤了,要捐给圣保罗教堂那十分之一的薪水再见了。

明天的生活费没着落了。

“操他妈的狗杂种,操他妈的大烂货——”

他打算要杀我。我把手伸进口袋要掏皮夹,看着他的双眼,还有他按在扳机上的手指。我知道,他正在热身,他体内已经装上了火药,所以不管给多少都无济于事。他这回真是中了大奖,足足两千多块,可是不管有多少我都完蛋了。

我们站在一条约莫五尺宽的小巷子里,只是两栋砖房中间的一道窄缝。一盏街灯的光泻进来,照亮我们面前十到十五码的地方。地上有雨淋过的垃圾、纸片、啤酒罐以及碎瓶子。

归西的好地方。归西的好“方法”——甚至连创新都谈不上。遭抢匪枪杀,街头犯罪,社会版一则不起眼的小新闻。

我从口袋掏出皮夹。我说:“给你,我的东西全给你,欢迎来拿。”可是我知道多少钱都不够。

不管我有五块钱还是五千块,他已经打定主意要打死我。

我递过皮夹,手直抖,把它掉在地上。

“对不起。”我说,“实在对不起,我来捡。”我弯下腰捡,希望他也跟着往前弯身,我想他一定会这样做。我双膝前弓。两脚抓地,想:“好!”我猛地直起身,使出全力一头撞向他的下巴,同时朝他的枪一掌劈去。

枪走火了,在密闭的空间发出震耳欲聋的巨响。我以为我一定被击中了,但毫无感觉。我抓住他,再次使劲撞他,用力摇着他。他踉跄着靠在他身后的墙上,眼神散了,枪也拿不住了。我一脚踢向他手腕,手枪飞了起来。

他离开墙,眼里充满杀气。我假意伸出左手,冷不防右拳击向他的胃窝。他发出想呕的动静,抱着肚了弓下身。我揪住那婊子养的。一手拽住他的尼龙夹克,一手扯紧他那头乱发,三个箭步推着他往墙里捣,把他的脸狠狠往砖墙上撞。我扯住他头发不放,一连三四次拉着他退后,再把他的脸往墙上撞。等我松手时,他就像断了线的木偶似的啪一声倒下,直挺挺躺在地上。

我的心扑腾乱跳。仿佛才铆足全力冲上十层楼梯。我喘不过气。只好背靠砖墙调整呼吸。一边等着警察来。

没有人来。刚刚才发生过一场噪音十足的混战,老天,还传出枪响,但没有人来,也不会有人要来。我俯视那个差点置我于死地的年轻人。他张大嘴巴躺着,几颗牙齿由牙龈处断裂。

他的鼻子差点撞进脸里,鼻血汩汩流下。

我检查一下,确定自己并未中枪。有时候,我知道,你很可能中了弹却毫无知觉。惊吓以及肾上腺素的分泌会麻痹痛苦。

不过他没打中。我查看身后那堵墙,找到砖上子弹击中后反弹留下的凹洞。我算了一下我当时所站的位置,知道他射不中的可能性极小。

下一步呢?

我找到我的皮夹,把它放回口袋。我四处搜索、找到了手枪。那是点二二口径的左轮,其中一个药室已发出一颗子弹,另外五个药室则上满子弹。他拿这枪杀过别人吗?他刚才似乎挺紧张,所以我或许是他计划里的第一个牺牲者。不过这也难说,有些人在扣扳机之前总会紧张,就像有些演员上台之前总会忐忑不安。

我跪下来搜他的身。有一把弹簧刀藏在口袋里,另一把刀则插在袜子里。没有皮夹,没有身份证。但他屁股上却鼓出厚厚一捆钞票。我拉下橡皮筋,迅速点了一下。他有三百多块钱,这狗杂种。他并不是付不出房租或是没钱吸毒才来抢我。

他妈的我该拿他怎么办,

报警?能交给他们什么?没有证据,没有目击者,而且现在真正受伤的是他。要上法庭根本拿不出凭据,连要拘押他都成问题。他们会把他紧急送医,治好他,甚至把他的钱还给他。

没法证明那钱是偷来的,没法证明那钱法律上不属于他。

他们不会把抢还给他。他们也不能以非法持有枪支的罪名逮捕他、因为我无法证明那枪是他的。

我把那捆钞票塞进口袋,拿出早先我放在里头的手枪。我拿着枪在手中反覆把玩。试着回忆最后一次使枪的滋味。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他躺在那儿,气息把他鼻中流出的血吹出气泡,我蹲坐在他身边。过了一会儿,我把枪插入他断齿冒血的口中。手指放在扳机上。

有何不可?

有什么阻止了我,但并不是因为恐惧惩罚——不管来自现世的还是来世的。我不确定原因,只是感觉等了好长一段时间后,我叹口气。把枪由他口中抽出。枪管上沾了血渍,在小巷的微光下发出铜色的亮光。我用他的上衣擦净手枪,然后放回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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