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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信心(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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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

从小到大,在电视上,或是坐在电影院里嚼爆米花的时候,我看过太多死亡的画面。原野上风沙漫漫,篷车队急速奔驰,成百上千的印第安人紧追不舍,无数的牛仔中箭落马,无数的印第安人被枪射杀。我看到过侦探或警察和歹徒搏斗,被歹徒开枪击中,倒在地上奄奄一息。我看到过无数的动物被霰弹枪击中,被冲锋枪扫射。我看到过电影里的怪兽张开血盆大口咬人,而那些人在怪兽的利齿下凄厉惨叫。

当叛徒用那空洞茫然的眼神看着我,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当内维尔老师最后一次对我说再见时,我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当那个人开车冲进萨克森湖,被漆黑冰冷的湖水吞没,那一刻,我认为自己已经懂得什么是死亡了。

但我错了。

因为死亡是无法理解的。因为死亡是不能亲近的。假如死神是个小男孩,那么,他一定是天底下最孤独的小男孩。当操场上洋溢着孩子们的欢笑,他却只能孤零零地站在最边上的角落。假如死神是个小男孩,那么,他注定只能一个人踽踽独行,只能说话给自己听,而他那神秘深邃的眼神是凡人无法理解的。他脑海中的秘密,是凡人无法承受的。

在夜深人静的时刻,有一句话始终萦绕在我脑海中:我们都来自一个黑暗世界,而总有一天,我们最终都要回到那黑暗世界去。

我还记得,那天,我和乐善德医生坐在他家的门廊上,眺望着金黄灿烂的连绵山岭,当时,他跟我说了那句话。我不愿相信那是真的。我不敢想象,此时此刻,戴维·雷就在那个完全看不到光的黑暗世界里。而那个黑暗世界,就连长老教会教堂的烛光也照耀不到。我不敢想象戴维·雷被囚禁在一个看不到阳光的地方,无法呼吸,无法欢笑,就连他的灵魂也无力挣扎。戴维·雷过世之后那几天,我忽然明白,从前面对的死亡,都只是一种虚幻的想象。牛仔和印第安人,侦探和警察,士兵和那些被怪兽咬死的人,他们并没有真的死亡。只要电影院灯光一亮,他们就会再度活过来。他们只是演员,他们会回家,等待下一次演出。然而,戴维·雷却是真的死了。他永远不会再活过来。我不忍心想象他在那个黑暗世界里。

我无法入睡。房间里一片漆黑,眼前的景象忽然变得好陌生,黑夜仿佛化为一团模糊的黑影,在跟叛徒说话。假如戴维·雷在那个黑暗世界里,那么,卡尔·贝尔伍德一定也在那里,而叛徒也在那里。波特山上那些长眠的死者,还有埋骨在奇风镇地底下那世世代代的祖先,也都在那里。他们,都回到了那个黑暗世界。

我还记得那天戴维·雷葬礼的情景。他坟墓边缘的红土堆得很高。如此深厚,如此沉重。牧师念完悼词之后,来宾渐渐散去,布鲁顿区的工人把红土铲进墓穴里,而我却忽然想到,坟墓底下没有门。在那深厚的泥土底下,是无边的黑暗。想到这里,我心头忽然感到一阵撕裂的剧痛。

我已经不再知道天堂在哪里了。我已经无法确定上帝是否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他的一切作为真是有计划的吗?有道理吗?说不定,上帝自己也身陷在那个黑暗世界里。对于这一切,我再也不像从前那么笃定了。对生命,对死后的世界,对上帝,对善良的人性,我再也不像从前那么笃定了。商店街上,大家已经开始忙着张灯结彩,准备迎接圣诞节,而我,脑海中思绪起伏,内心深陷在痛苦中。

距离圣诞节只剩两个星期了,但整个奇风镇的人却还在挣扎,努力想营造出节庆的欢乐气息。戴维·雷的死,使奇风镇弥漫着一股挥之不去的哀伤。不管是在多拉尔先生店里,在明星餐厅,还是在教堂里,街头巷尾大家都在谈戴维·雷的死。大家都说,他还那么小。大家都说,这次意外真是一场悲剧,然而,人生就是这么回事。世事难料,这就是人生。

然而,不管他们怎么说,我内心还是无法释怀。我爸妈当然拼命想安慰我。他们说,戴维·雷已经解脱了,已经没有痛苦了。而且,他去的地方,是一个更美好的世界。

但我根本不相信。天底下还有什么地方会比奇风镇更美好?

那天,我坐在壁炉前面,面对熊熊火焰。妈妈陪在我身边。“天堂,”她告诉我,“戴维·雷已经上天堂了。你一定要相信。”

“为什么一定要相信?”我问她。她立刻露出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

我等着她回答。我渴望找到答案,然而,她给我的答案却令我大失所望。她对我说的是:“因为那是信仰。”

他们带我去看拉佛伊牧师。到了教堂,我们走进他的办公室,坐在他办公桌前面。他桌上摆了一只大盆子,里面装满了糖果。他从盆子里拿了一颗柠檬糖给我。“科里,”他说,“你相信耶稣吗?”

“相信。”

“上帝派耶稣来到人间,为世人的罪牺牲性命,你相信吗?”

“相信。”

“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被送去埋葬,三天后却又复活了。这你相信吗?”

“相信。”这时我忽然皱起眉头,“可是,耶稣不是普通人,而戴维·雷却只是一个平凡的小孩子。”

“这我知道,科里,不过,耶稣来到人世,就是为了要让我们明白,生命并不只存在于人类的躯体。他告诉我们,只要我们相信上帝,遵从上帝的意志,奉行上帝的训示,那么,有一天,我们就可以回到上帝的天堂。你明白吗?”

拉佛伊牧师往后靠到椅背上,眼睛看着我。我想了一下。“天堂比我们奇风镇更好吗?”我问他。

“好千百万倍。”他说。

“天堂有漫画书吗?”

“这个……”他微微一笑,“我也不太清楚天堂到底有什么。我只知道,天堂很美好。”

“为什么?”我问他。

“因为……”他说,“我们一定要有信仰。”说着他端起那只盆子推向我。“要不要再吃颗糖?”

我想象不出天堂是什么模样。要是天堂里根本没有我们喜爱的东西,那怎么可能会美好呢?要是天堂没有漫画,没有电影,没有脚踏车,没有乡间小路可以自由自在地奔驰,那么,天堂怎么可能会美好呢?要是天堂没有游泳池,没有冰淇淋,没有夏天,没有7月4日国庆节的烤肉餐会,那么,天堂怎么可能会美好呢?要是天堂没有暴风雨,我们就没有机会坐在门廊上欣赏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景象,那么,天堂怎么可能会美好呢?听牧师的形容,感觉上,天堂就像一座只有一本书的图书馆,而我们却必须日复一日读同一本书,直到永远。要是天堂没有打字纸,没有那个神奇的盒子——打字机,那么,天堂会像什么?

这样的天堂,跟地狱有什么两样?

当然,那阵子,日子倒也不是每天都这么暗淡沉闷。商店街上已经挂满了五彩缤纷的圣诞灯,街头巷尾到处都有圣诞灯装饰的圣诞老人,红绿灯的灯柱上挂满了一条条的金箔丝。爸爸找到了新工作。他在巨霸超市当仓库工人,一个星期上三天班。

后来有一天,老铁肺骂我蠢材,连骂了六次。她叫我上台演算质数给全班看。

结果,我说我不要。

“科里·麦克森,你马上给我上来!”她大吼。

“不要。”我说。坐在我后面的魔女笑得很开心,因为她感觉得到有好戏看了,居然有人敢正面挑战老铁肺。

“你——马——上——给——我——上——来!”老铁肺气得满脸通红。

我还是摇摇头。“不要。”

她立刻朝我冲过来,动作快得超乎我的想象,然后一把抓住我的毛衣,把我从座位上拖起来。她拖得太用力,害我膝盖撞到了桌子,那一刹那,一阵剧痛立刻沿着腿向上蔓延,痛彻心扉,随即化为一股怒火。

那阵子,我心情一直都很沉痛,因为我总是想到戴维·雷身陷那个黑暗世界里,而且又听牧师说什么信仰不信仰的,心情更加恶劣。这一切,在那一瞬间化为一股难以言喻的怒火,于是,我忽然抬起手打向老铁肺。

结果,我的手不偏不倚正打中她的脸。平常就算认真瞄准都不可能打得这么准。她的眼镜一下就被我打飞了,她吓得倒吸了一口气,哼了一声。而就在那时,我的满腔怒火立刻就消失得无影无踪。接着,老铁肺开始大吼了:“你敢打我!你敢打我!”然后她一把揪住我的头发,猛扯我的头。全班同学都愣住了,目瞪口呆。虽然他们也喜欢惹老铁肺,但这种场面已经超乎他们想象。不知不觉中,我的举动已经进入一种超自然的境界。老铁肺揪住我,然后用力把我甩开,我被甩得撞向了萨莉·米查姆的桌子,差点就把她压倒。接着老铁肺拖着我快步走出教室,准备去找校长。她已经气得七窍生烟。

结果,我爸妈当然就被请到学校来了。当他们发现我竟敢打老师,那种震惊是无法形容的。校长个子很小,长相有点像鸟,而且更巧的是,他姓卡迪纳,英语发音听起来跟北美红雀一模一样。他罚我三天不准到学校,在家里面壁思过,而且还要写一封悔过书向哈珀老师道歉,而且悔过书还要我爸妈签名。

虽然这里是他的办公室,但我还是当着爸妈的面狠狠瞪着他。我告诉他,就算他罚我三个月不准到学校,我也无所谓。我还告诉他,悔过书我绝对不写,而且,一天到晚被老师骂蠢材,一天到晚算那种无聊的鬼数学,一天到晚面对那些讨厌的人,我已经受够了。

爸爸紧张得从椅子上跳起来,“科里!”他大叫了一声,“你到底怎么回事?”

“本校自创校以来,从来没有出过这种事!竟然有学生敢打老师!”卡迪纳校长越说越大声,“从来没有!在我看来,这孩子需要狠狠教训一下才知道悔改。”

“虽然我觉得打孩子不是什么好事,”爸爸说,“不过,在这件事情上,我同意你的看法。”

后来,在回家的路上,我拼命想跟他们解释,可是他们根本听不进去。爸爸说,打老师就是不对,没什么好说的。妈妈说,这辈子她从来没有这么丢脸过。所以,我就索性不再说了。火箭被放在车子后面的货厢里,而我坐在前面,一脸阴郁。回到家之后,爸爸真的打了我好几下屁股。他下手并不重,可是很痛。后来我才知道,前一天爸爸在巨霸超市统计圣诞节糖果的数量,结果算错了好几箱,被他老板骂了一顿。更令他难受的是,他老板比他年轻了八岁,开雷鸟跑车,而且,他竟然给我爸爸取了个绰号叫小汤米。

被爸爸打的时候,我强忍着没有叫出声,但一回到房间,我立刻扑到床上,把脸埋在枕头里。

后来妈妈进来了。她说她不明白我为什么要打老师。她说她知道,戴维·雷的死对我伤害很大,可是他已经上天堂了,而我们也应该要好好活下去,好好过日子。她说,不管我愿不愿意,悔过书一定要写,所以,越快写完越好。我抬起头告诉她,就算爸爸每天打我,我也无所谓,反正我就是不写。

“既然如此,年轻人,那我看你就继续关在房间里闭门思过,好好想清楚。”她说,“还有,我看你晚饭就别吃了,空着肚子,头脑会比较清楚。”

我没反应。没什么好说的。然后妈妈就走出去了,我听到爸妈在走廊上讨论我的事,说他们不明白我到底怎么回事,怎么会这么没礼貌。过了一会儿,我听到他们在吃晚饭,闻到阵阵的炸鸡香。我翻了个身,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我又梦见那四个黑人小女孩,梦见闪光,接着,我忽然感觉到一阵无声的爆炸,立刻惊醒过来,又把床头桌上的闹钟打翻了,不过这次爸妈没有跑进来。我看了一下,发现闹钟没摔坏,还在转,上面的时间是半夜两点。我下床走到窗口看看外面。天上有一弯新月,尖尖细细的像一根钩子,仿佛可以用来挂帽子。窗外是冷冷的夜,万籁俱寂,满天繁星灿烂闪烁。我心想,就算打死我,我也不写什么悔过书。我想到,我会有这种反应,说不定也是遗传到爷爷的一部分性格。但不管怎么样,叫我向老铁肺低头,想都别想。

我好想找个人聊聊。一个了解我的人,比如说戴维·雷。

我那件毛料外套挂在大门旁边的衣柜里,问题是,我不想从前门出去,因为那样会惊动到爸爸。于是,我穿上那条灯芯绒裤,穿上两件毛衣,再戴上手套。接着,我轻轻把窗户往上拉,结果窗框还是发出尖锐的嘎吱一声,吓了我一大跳。我等了差不多一分钟,确定门外没有传来脚步声,然后才又继续把窗户往上拉,钻出窗口。夜晚的风冷冽刺骨。

我关上窗户,只留下一道手指伸得进去的细缝,然后跳上火箭骑上路。天上那一弯新月犹如一根尖锐的獠牙。

我骑车沿着深夜寂静的街道一路前行,经过一个又一个闪着黄灯的路口,每次呼吸都会喷出一团白雾。我注意到有几户人家还亮着灯,不过,那都是浴室里的灯光,以免半夜有人起来上厕所摔倒。我鼻子和耳朵很快就冻僵了。在这样冷的夜晚,大概连狗都宁愿躲在窝里不肯出来,而且,我相信就连弗农·撒克斯特也不敢光溜溜地走出来。我一路骑向波特山,半路上来到一个路口,我忽然拐了个弯绕到另一条路。虽然走这条路会多出大概半公里的路程,但我还是决定绕远路,因为我想去看看某个地方。没多久,我已经慢慢靠近了。那栋房子坐落在一片三英亩的空地上,旁边还有一座马房。

楼上有个房间里透出灯光,看起来好亮,不像浴室的灯。乐善德医生果然还没睡,还在听外国的广播。

我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奇怪的念头。乐善德医生之所以会变成夜猫子,说不定是因为他也怕黑。说不定,他三更半夜不睡觉开着灯听收音机,是因为这样听得到人声,他就不会觉得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

接着,我骑着火箭又转了个弯,慢慢远离乐善德医生家。自从戴维·雷过世以后,我就一直没再去想那根羽毛的事了。本来,打个电话给蓝色格拉斯小姐,答案就水落石出了,问题是,那些日子,我面对生离死别,对生命感到困惑,根本就不想打电话。那些日子,我感觉自己也快要被那个黑暗世界吞没,而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奋力挣扎。那些日子,我很少再去想到沉落在萨克森湖底的那个陌生人。我甚至不愿再去想乐善德医生和这一切是否有关系。假如这件事真的和他有关,那么,这世上还有什么是真的?还有谁能相信?

后来,我终于骑到了波特山。墓园的铁栅门上了锁,不过,四周的石墙很矮,只有六十厘米高,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跨进去。我把火箭留在门口,走路上山。月光遍洒满园的墓碑。波特山仿佛坐落在一条分隔不同世界的无形交界线上,同时,它的位置也正好介于奇风镇和布鲁顿区之间。白人死者长眠于山的这一边,而黑人死者则是在另一边。白人和黑人不能在同一家餐厅吃饭,不能在同一个游泳池里游泳,不能在同一家店里买东西,就连死了也不能葬在墓园的同一边。这样的分隔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有一点我却始终搞不懂。有时候我很想问问拉佛伊牧师,要是有一天女王和月亮人也上了天堂,那么,戴维·雷去的是否也是那个天堂?假如黑人和白人死后上的都是同样的天堂,那么,他们活着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在同一家餐厅吃饭,不能在同一家店里买东西?假如黑人和白人上的都是同样的天堂,而我们在世的时候却偏要划清界线,那么,这种行为,是因为我们比上帝更聪明、更有智慧,还是因为我们实在太笨呢?当然,如果有一天我们死后都是回到那个黑暗世界,那么,这些问题也就没什么好讨论的了,因为那里没有上帝,也没有天堂。看着眼前那一座座的墓碑,我忽然想到那天我亲眼看到史蒂维·考利开着午夜梦娜从我身边穿过去。他是怎么从那个黑暗世界里逃出来的,到现在我还是想不通。

眼前的墓碑数都数不清。我记得很久以前曾经听人说过一句话:如果有个老人过世了,那就好像一座图书馆被烧毁了。我忽然想到,那天在《亚当谷日报》上看到戴维·雷的讣告,上面写了很多他的资料,比如,他是打猎的时候意外丧生的,他父母是谁,他有一个叫安迪的弟弟,他们全家都是长老教会的信徒。另外,讣告上还注明了葬礼的时间是早上十点三十分。看到这样的讣告,我惊讶得说不出话来,因为他们竟然漏掉了那么多更重要的事。比如说,每次戴维·雷一笑起来,眼角就会出现皱纹。每次他准备要跟本斗嘴的时候,嘴巴就会开始歪向一边。每当他发现一条从前没有勘探过的森林小径,眼睛就会发亮。每当他准备要投快速球的时候,就会不自觉咬住下唇。这一切,讣告里只字未提。讣告里只写出戴维·雷的生平,可是却没有告诉我们他是个什么样的孩子。我在满园的墓碑中穿梭,脑海中思绪起伏。这个墓园里埋藏了多少被遗忘的故事,埋藏了多少烧毁的老图书馆?还有,年复一年,究竟有多少年轻的灵魂在这里累积了越来越多的故事?这些故事都被遗忘了,失落了。我好渴望能够有个像电影院的地方,里头有一本记录了无数名字的目录,我们可以在目录里找出某个人的名字,按下一个按钮,银幕上就会出现某个人的脸,然后他会告诉你他一生的故事。如果世上真有这样的地方,那会很像是一座天底下最生动有趣的纪念馆,我们历代祖先的灵魂会永远活在那里,而我们可以听得到他们沉寂了百年的声音。当我走在墓园里,聆听着那无数沉寂了百年、永远不会再出现的声音,我忽然觉得我们真是一群浪费宝贵资产的后代。我们抛弃了过去,而我们的未来也就因此消耗殆尽。

我来到戴维·雷坟前。他的墓碑还没立起来,不过碑文石板已经埋在土堆上。他安葬的地点并不在山脚下,也不在山顶上,而是在半山腰。我慢慢坐下来,坐在碑文石板旁边,小心翼翼不敢踩到那微微隆起的土堆。经过这漫长的冬季,经过雨水的滋润,到了春天,这土堆上将会萌发出绿草的新芽。我眺望着远处那无边的黑暗,眺望着天际那一弯如獠牙般锐利森冷的月亮。我很清楚,白天的时候,坐在这里可以看得到整个奇风镇,看得到那连绵起伏的山岭。石像桥,酋长河,放眼望去尽收眼底。你会看到那条铁路在山岭间蜿蜒,经由高架桥跨越酋长河,然后穿越整个奇风镇,一路延伸到远方那更大的城市。如果你用心去看,你会感受到那无与伦比的美。我不知道他是否喜欢眼前的景致,我不知道他是否眷恋那连绵的山岭、奔流的河和那辽阔的沼泽。这样的景象,对于因失去朋友而哀伤的我来说,或许会特别触景伤情,然而,对长眠于九泉之下的戴维·雷来说,他是否也能感受到此刻我心中的感受?

“唉,”我轻轻叹了一口气,“我觉得好困惑。”

戴维·雷没吭声。我真的期待他会回答我吗?不,我心里明白,我当然不可能会再听到他跟我说话,所以也不会感到失落。

“你究竟是在那个黑暗世界,还是在天堂呢?我真的不知道。”我说,“要是上了天堂就不能再调皮捣蛋,那我真不知道天堂究竟有什么好。在我看来,天堂跟教堂好像没什么两样。星期天到教堂去做一个小时的礼拜,这我还可以忍受,可是,要是叫我到教堂去住一辈子,说什么我都不要。不过,我当然也不喜欢那个黑暗世界。那里什么都没有,真的什么都没有。在那个黑暗世界里,你从前记得的、相信的一切,都会化为乌有,就像水面上那一圈圈的涟漪,到头来终会消失无踪。”我蜷起双腿,两手环抱着膝盖,“在那个黑暗世界里,我们没办法说话,什么都看不见,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没有。戴维·雷,要是到头来我们都必须回到那个黑暗世界,那么,当初我们又何必来到这个人世?”

戴维·雷当然还是没回答。

“我到现在还是搞不懂什么叫信仰。”我继续说,“我妈妈说,人应该要有信仰。拉佛伊牧师也告诉我,人一定要有信仰。问题是,戴维·雷,要是这世上没有什么东西值得相信,那我怎么可能会有信仰呢?我觉得,信仰就像你打了个电话,可是电话的另一头根本没声音。除非你开口去问对方,而且对方有反应,否则你根本不知道电话另一头到底有没有人,不是吗?要是搞了半天,你发现你根本就是在自言自语,那么,你会有什么感觉?你会不会发疯?”

这时我忽然意识到我就是在自言自语,但不管怎样,我心里还是觉得舒服多了,因为我知道戴维·雷就长眠在我旁边的地底下。接着,我挪了一下坐的位置,移到坟堆旁边那片黄草地上,那里没有被圆锹挖过。我往后躺下来,盯着夜空的满天繁星。“你看,”我说,“你看那片天空,像不像魔女朝一块黑绒布上喷的鼻涕?”说着我不由得笑起来,因为我知道戴维·雷听到这种笑话一定会笑得人仰马翻。“这样形容好像太恶心了点。”我说,“对了,戴维·雷,你在下面看得到天空吗?”

戴维·雷还是没反应。

接着,我抬起双手抱住胸口。虽然我躺在草地上,可是却并不觉得有多冷,因为我感觉到戴维·雷就在我旁边。“今天我被爸爸打了一顿。”我决定坦白招供,“这次爸爸真的被我惹火了,也许我真的是活该吧。不过,假如我被打是活该,那老铁肺被我打更是活该不是吗?为什么大人都不肯听我们小孩子解释?就算我们受了什么委屈,大人还是一样不听你解释。到底为什么?”我叹了口气,一团白雾正好喷向天上的摩羯座。“我说什么都不写悔过书,戴维·雷。我就是不写,谁逼我都没用。也许我真错了,但那并不完全是我的错,可是他们却硬是要逼我认错。所以,我不写悔过书,说什么都不写。可是戴维·雷,我该怎么办?”

这时我忽然听到了。

我好像听到有个声音在责骂我,但那不是戴维·雷的声音。

听起来像是火车的汽笛声,从远处隐约传来。

货运列车快到奇风镇了。

我立刻坐起来看向远方。我看到列车的车头灯在山间穿梭移动,乍看之下仿佛一颗飘游的星星,慢慢接近奇风镇。我一直盯着它。

列车靠近酋长河高架桥的时候,会慢慢减速。一向都是这样,而且,过桥的时候,沉重的铁轮压在老旧的桥上,总是会发出惊天动地的嘎吱声。每当这时候,列车的速度就会变得更慢。

所以,过了桥之后,列车的速度会慢到连跑步都追得上,只要你想追。

不过,那种慢速并不会持续很久。过了桥之后,列车会开始加速,接着,到了奇风镇边界的时候,速度又会开始变得很快。

“戴维·雷,我不写悔过书。”我轻声说,“明天我不写,后天也不写,我永远不写。所以,这辈子我大概回不了学校了,你觉得呢?”

戴维·雷当然不会告诉我该怎么办。我必须自己作决定。

“我想离开家一阵子,你觉得好不好?当然,不会太久,大概就两三天吧。我只是想用这样的方式告诉他们,我宁愿离家出走也不写悔过书,说不定这样一来,他们就肯好好听我解释了。你觉得呢?”我注意到那颗飘游的星星越来越近了。接着,汽笛声又响了,大概是想警告那些在铁轨上流连的鹿群。我仿佛听到它在叫“科——里——”。

于是我站起来。要是我骑着火箭冲过去,说不定来得及在高架桥头追上那列火车,不过,我必须马上就动身。要是再拖个几秒钟,我又得回家去面对爸妈,面对他们的愤怒和失望。要是再拖个几秒钟,我又要被关进房间里,被逼着写悔过书。反正这班货运列车总会回来再经过奇风镇的。我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两枚两毛五的硬币。那是去年冬天在爱之颂戏院买爆米花和糖果剩下的。去年的这个时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我要走了,戴维·雷!”我说,“我要走了!”

于是我开始跑了,穿过整个墓园。我一冲到火箭旁边,立刻跳上坐垫。我很怕赶不上,于是就使尽全力猛踩踏板冲向高架桥,气喘吁吁,口里呼出一团团的白雾。我沿着铁轨旁边的碎石子路全力冲刺,听到铁轨上传来咔哒咔哒的声音。列车还在桥上,我应该赶得上。

没多久,我看到了。那刺眼的车头灯。巨大的火车头冲出桥头,从我身边轰隆隆开过去。那速度好慢,走路走快点都能跟得上。接下来,货车厢开始一列列从我身边经过,那是南方铁路公司的列车。咔哒、咔哒、咔哒,接连不断。接着,列车又开始加速了,我跳下火箭,把停车支架踢下来撑好,然后轻轻摸摸车子的把手。有那么短短的一瞬间,我注意到火箭的车头灯又出现那只金黄的眼睛,在月光下显得更耀眼。“我一定会回来!”我向它保证。

我注意到每一节车厢的门似乎都关着,不过后面的车厢里好像有一节的门半开着。我听说列车上的警卫很凶悍,要是有人敢搭霸王车,都会被他们打得头破血流,然后他们会把你抓到火车头,让你的脸正对着锅炉里喷出来的蒸汽。但我很快就挥开这些骇人的思绪。我跟在那节车厢旁边跑,车门旁有一架铁梯,伸手就摸得到。我用四根手指钩住铁梯上的一根横杆,然后立刻握紧,接着又伸出另一只手也抓住横杆,于是,我的双脚就离开地面了。

接着,我两手抓住铁梯,左右摆动身体,用脚去钩那扇半开着的门。没想到我身手这么灵活。不过我想,假如你感觉到好几吨重的铁轮在你脚底下轰隆作响,动作再怎么迟钝的人都会变得比特技演员还灵活。没多久,我的身体已经从门口晃进车厢里了。于是我放开铁梯,身体摔在木头地板上。地板上全是干草。我进去的时候摔得很重,发出一声巨响在车厢里回荡。我注意到另一边的车门紧紧关着。我慢慢坐起来,毛衣上全是干草。

车厢里轰隆作响,摇晃得很厉害,显然不是用来载人的。

可是,我发现车厢里还有别人。

“嘿,普林西!”我听到有人说,“刚刚有只小鸟飞进来了!”

我吓得跳起来。那个人声音很嘶哑,听起来好像水泥搅拌器在搅石块,又有点像牛蛙在叫。那声音是从车厢的阴影里传来的。

“嗯,我看到了。”我听到另一个人说。那个人声音轻柔得像黑丝,而且有一种外国口音。“看样子,那只小鸟差点就折断了翅膀,你说对不对呀,富兰克林?”

我心里想,完了,车里竟然有搭霸王车的混混,万一让他们知道我口袋里有五毛钱,那我这条小命恐怕就保不住了。于是我立刻转身,打算从车门跳出去,但问题是,车速已经变得很快,奇风镇在火车两旁向后飞逝。

“小伙子,假如我是你,我绝不干这种傻事。”那个外国口音的人说,“摔下去恐怕会死得很难看。”

我在门边愣了一下,心脏怦怦狂跳。

“放心啦,我们又不会把你吃掉!”那个声音像水泥搅拌器的人说,“你说对不对呀,普林西?”

“喂,那是你说的,我可没说!”

“噢,他只是在跟你开玩笑!普林西最爱开玩笑。”

“没错。”那个声音轻柔得像黑丝的人叹了口气,“我最爱开玩笑。”

这时忽然有人点了一根火柴,照亮了我的脸。我吓了一跳,立刻转身看看那是什么人。

我看到他了。他表情很凶恶,而且离我很近,我几乎闻得到他呼出来的口气。

那个人好瘦,简直像竹竿,一双黑眼睛,眼窝深陷仿佛一个无底洞,颧骨高耸。他的皮肤!他的皮肤简直比夏季干枯的河床还要干。他满脸都是裂痕和皱纹。而且,他张着嘴露出满口黄牙,嘴角的裂痕一路向上延伸到光秃秃的头顶,仿佛戴着一顶看不见的帽子。在火柴亮光的照耀下,我注意到他的手指又细又长,而且整只手也一样干瘪枯瘦。另外,他脖子上也满是干瘪瘪的裂痕。他身上穿着一套白礼服,上面满是灰尘,衬衫是白的,裤子也是白的,腰围的部位几乎分不清裤子和衬衫的交界。他整个人看起来好像一根竹竿上挂着一团脏兮兮的破布。

我吓得浑身僵直,心想这下子小命不保了。

这时候,那满脸皱纹的人又抬起另一只手,那动作仿佛响尾蛇抬起头。我又紧张起来。

他手上拿着一只包,里头装了几个无花果馅饼。

“上帝啊!”那个外国口音的人显然很惊讶。“真没想到,阿莫喜欢你呢!他不会说话,不过他要请你吃馅饼。来,吃一个吧。”

“呃……我……这样好像不太……”

这时火柴熄灭了。我感觉得到阿莫就在我旁边,因为我闻得到他呼出来的气。他的口气有一种很干燥的感觉,一吸进鼻孔里,感觉鼻毛似乎变得又干又脆,仿佛随时会粉碎。他呼出来的气有一种落叶的腐烂气息。

接着,他又点燃了第二根火柴。阿莫下巴很突出,上面有一条黑色斑纹。他手上还是提着那包无花果馅饼,朝我点点头。他点头的时候,我仿佛听到他身上的皮肉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

他咧开嘴对我笑笑,那模样像极了温柔的死神。或者,形容得更精确一点,应该说他像一个干瘪的死神。我伸出一只手,从阿莫的包里拿出一个馅饼。我的手在发抖。不过,一看到我肯拿他的馅饼,阿莫似乎满意了。他摇摇晃晃地走到车厢另一边,蹲下来。那里有一只桶上下颠倒放在地板上,上面黏着三根蜡烛。他用手上的火柴点燃那三根蜡烛。

车厢里立刻亮起来。这时候,我看到了。然而,我真希望我没有看到眼前的一切。

“好了。”那外国人坐在地板上,背靠着一整堆的行军袋,“我们终于可以看清楚对方了。”

但我真希望此刻我们能够背对背相隔十万八千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面对面。

我敢打赌,眼前这个人一定一辈子没晒过太阳。他的皮肤好苍白,没有半点血色。跟他一比,月亮简直黑得像木炭。他还年轻,至少比我爸爸年轻,一头金发往后梳,露出高高的额头,鬓角露出一丝银白。他穿着一套深色西装,白衬衫,打着领带。看得出来,那曾经是一套很名贵的西装,只可惜现在已经变得破破烂烂。衬衫袖口边缘都已经磨损了,领带上全是黄黄的污垢。但尽管如此,这个人依然散发出一种高贵优雅的气息。虽然他只是坐在地上看着我,但那种不可一世的眼神却完全把我震慑住了。他脚上那双皮鞋已经磨得差不多了,脚上方露出白白的一截。起先我以为那是他穿的白袜子,后来才发现那是他的脚踝。他一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很不自在。在烛光的照耀下,我注意到他瞳孔里似乎闪着一丝红光。

而车厢里还有第三个人。那个人简直可以用怪物来形容,刚刚那两个人跟他比起来,简直可以算得上是电影明星。

他站在角落里,个子很高,几乎快顶到车顶上了,看起来至少有两米一高。他脑袋的形状很奇怪,看起来简直就像一把铲子,肩膀宽得出奇,简直像罗宾斯空军基地那些飞机的机翼。他身形巨大,全身凹凸不平,怎么看都感觉很不协调。他穿着一件棕色外套,一条灰裤子。那条裤子膝盖上有补丁,而且奇怪的是,那条裤子似乎已经湿透了,可是他却还穿在身上。接着,我注意到他的鞋子。他那双鞋子大得吓人。假如你说他脚上穿的叫做鞋子,那我们也可以说原子弹只不过是一颗怀孕的手榴弹。那根本不像鞋子,而像是两台推土机。

“嗨,你好。”他一边跟我打招呼,一边踩着那双巨大无比的鞋子朝我走过来,“我叫富兰克林。”

他咧开嘴对我笑了一下。我觉得他还是不笑比较好,因为他那种笑,比恐怖电影里那个嘴角向上咧开到耳朵的笑脸怪男爵看起来更狰狞。而更可怕的是他额头上的那道疤。他那高耸的额头使他看起来很像尼安德特人,上面那条疤痕仿佛是哪个医学院的学生给他缝合的,而且那学生不单是斗鸡眼,甚至还边缝边打嗝。他那张巨大的脸几乎是扁平的,油光发亮的黑发仿佛是画在头皮上。在烛光的照耀下,我注意到他似乎不太舒服,像是吃坏了肚子,脸色发青,看起来病恹恹的。更惊人的是,他那粗大的脖子有一边伸出一根生锈的小螺栓。

“想喝点水吗?”他对我抬起手,手上拿着一只凹陷的水壶。那水壶在他手上看起来像个小贝壳。

“呃……不用了,谢谢。”

“吃馅饼最好喝点水,比较好咽。”他说,“要不然会哽在喉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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