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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法特(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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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特问记者奥马尔在说什么。

记者说:“没什么。这操蛋小子就会学用西班牙语骂人。”

三个回合结束后,教练停止了训练,到室内去了,后面跟着莫罗里诺。

记者说:“按摩师等着呢。”

“谁是按摩师?”法特问。

“没见过。我想他从来不出屋门,是个盲人。明白吗?天生的盲人,整天待在厨房里吃东西,或者在卫生间大小便,或者躺在卧室地面阅读盲文书籍,使用那种什么盲文,叫什么?”

另外一个记者说:“叫布莱叶点字法。”

法特想像着那按摩师在漆黑的房间里阅读的情景,不由得微微一颤。他想,那样的读书大概也开心吧。在洗手池旁边,加西亚给奥马尔脊背上浇了一桶凉水。那位加州陪练冲着法特挤挤眼。

奥马尔问法特:“您觉得怎么样?”

法特尽量说得友好些:“不赖。但我感觉皮凯特的准备要好得多。”

奥马尔说:“皮凯特是臭狗屎!”

“你认识他吗?”

“我见他在电视里打过两次。他动作不好。”

“实际上,我从来没见过他打比赛。”

奥马尔表情吃惊地望着法特的眼睛。

他问:“你从来没见过皮凯特打比赛吗?”

“没有。实际上,我们杂志的拳击专家上周去世了,因为没有多余的人手,就把我给派来了。”

沉默了片刻后,奥马尔说:“我把赌注押在莫罗里诺身上。”

“祝你走运。”法特说完就走了。

返城的道路,他觉得短。有一阵子,他跟着记者们轿车的尾灯前进,一直到看见他们把车停在一个酒吧旁边,这时已经走上圣特莱莎的柏油大街。他把轿车停在记者们的旁边,问他们打算干什么。有个记者说:我们要吃晚饭。法特虽然不饿,还是同意陪大家喝杯啤酒。有个记者名叫丘乔·弗洛莱斯,为一家地方报纸和一家广播台工作。另外一个记者,就是大家在庄园时,摇铃铛的人,名叫安赫尔·马丁内斯·麦萨,为首都一家体育报工作。麦萨个子矮小,大约五十来岁。丘乔只比法特矮一点,三十五岁,总是微笑。法特感觉,丘乔和麦萨之间的关系是感恩的弟子与比较无所谓的师傅关系。但麦萨的无所谓没有流露出傲慢和居高临下,而是神情疲惫。疲惫的程度甚至表现在穿着邋遢上,衣服有油污,皮鞋有尘土。相反地,他的弟子则衣冠楚楚,着名牌西装、名牌领带、金袖扣;他可能自认为是风度翩翩的美男子吧。就在墨西哥人吃烤肉加炸薯条的同时,法特想起加西亚的文身来。接着,他把那座庄园与母亲住宅的孤独感加以比较。他想起母亲的骨灰还在家里。想起那位逝世的女邻居。想起巴里·西曼的居民区。就在墨西哥人吃饭的同时他回忆起的一切,让他感到悲伤。

大家把麦萨送到胜地旅馆后,丘乔坚持再喝最后一杯。旅馆的酒吧里有几个记者,法特认出其中有两个美国人,他想找他们聊聊。可是,丘乔另有计划。他们前往圣特莱莎市中心一条胡同里的酒吧,那里的墙壁上画着荧光画,有个之字形的柜台。他们要了威士忌、橘子汁。酒吧经理认识丘乔。法特觉得那人不仅是酒吧经理,可能还是老板。因为他表情冷漠、专横,包括用腰间的围裙擦杯子的动作。但他毕竟年轻,超不过二十五岁。再说,丘乔不大理睬老板,只顾忙着跟法特说纽约的事情,说纽约新闻界的活动。

丘乔坦率地说:“我很想去纽约生活,找个用西班牙语的广播台工作。”

法特说:“那里有很多西班牙语广播台。”

“我知道,我知道。”丘乔说,好像一直在研究这个问题;接着,他提到两家西语广播台。可法特从来没听说过。

丘乔问:“你们的杂志叫什么名字?”

法特说了名字。丘乔想了想,摇摇头。

他说:“我不知道。大吗?”

法特说:“不大,不大。是哈莱姆区里的一家杂志。明白吗?”

丘乔说:“不明白。”

法特说:“杂志的几个老板都是美国黑人。社长是美国黑人。几乎我们所有的记者都是美国黑人。”

丘乔问:“这可能吗?新闻要客观,这样好吗?”

这时,法特意识到丘乔有点醉了。他想起自己刚刚对丘乔说的话。说实在的,断言几乎所有的记者都是黑人可有些冒险。他仅仅见过编辑部里的黑人,可并不认识通讯记者。他想,或许在加州有墨西哥裔的美国记者。或许在得克萨斯也有。但有可能得克萨斯没人。否则的话,为什么把他从底特律派遣过来呢?为什么不派遣加州的人呢?得州的人呢?

几个姑娘过来跟丘乔打招呼。她们身穿过节的服装,是去歌舞厅的打扮,脚踩高跟鞋。其中一个头发染成金黄;另外一个皮肤黝黑,不爱说话,有些害羞。金发姑娘问候经理,后者挥挥手,好像很了解她但不信任她。丘乔介绍法特时说,他是纽约的著名体育记者。法特趁这个机会告诉丘乔他不是真正的体育记者,而是写政治、社会问题的记者,对这个声明,丘乔非常感兴趣。过了一会儿,又来了一个人。丘乔说他是最了解亚利桑那边界南部电影的人。那人名叫查理·克鲁斯,他笑着说:丘乔说的话,你一句也别信。他是录像带商店的老板,这工作迫使他不得不看很多影片,仅此而已;他说:我可不是这方面的专家。

丘乔问他:“你有几家录像带店?说!告诉我朋友法特吧。”

“三家。”查理说。

“这头牛腰缠万贯啊。”丘乔说。

那个染了金发的姑娘名叫罗莎·门德斯。丘乔说她曾经是他未婚妻。也当过查理的未婚妻。如今跟一家舞厅老板过从甚密。

查理说:“小罗莎就是这个样子。性格使然嘛。”

法特问:“性格使然是什么?”

罗莎用不大好的英语说就是乐天派。她说:生命是短暂的;随后沉默起来,交替地看看法特和丘乔,好像在思考自己刚刚说的话。

查理说:“罗莎还讲点哲学。”

法特点点头。另外两个女孩走了过来。她俩年纪更小,只认识丘乔和酒吧老板。法特估计她俩都不会超过十八岁。查理问法特喜欢不喜欢斯派克·李 [3] 。法特说:喜欢。实际上,他并不喜欢。

“他像墨西哥人。”查理说。

法特说:“有可能吧。这种说法挺有意思。”

“喜欢伍迪·艾伦 [4] 吗?”

法特说:“喜欢。”

查理说:“他也像墨西哥人,但是像墨西哥城或者库埃纳瓦卡地方的墨西哥人。”

丘乔说:“像坎昆岛的墨西哥人。”

法特笑了,可是什么也不明白。他想二人在寻他开心。

查理问法特:“喜欢罗伯特·罗德里格斯 [5] 吗?”

法特说:“喜欢。”

“这笨蛋是我们的人。”丘乔说。

查理说:“我有一盘录像带是罗伯特·罗德里格斯的电影。很少有人看过。”

法特问:“是不是《玛莉阿芝舞》?”

查理说:“不是这个。这个大家都看过。是更早一部,那时候罗伯特·罗德里格斯还默默无闻呢。说的是一个被饿死的墨西哥裔美国男妓的故事。是每个干临时工作的人都会唱的情歌。”

丘乔说:“咱们坐下!你给我们讲讲这个故事。”

查理说:“好主意。我早就站累了。”

故事简单又不大可信。在拍摄《玛莉阿芝舞》之前的两年,罗伯特·罗德里格斯去了一趟墨西哥。在那段日子里,他沿着奇瓦瓦和得克萨斯之间的边疆地区漫游,后来到南方去了,一直走到墨西哥城的联邦区,开始吸毒和酗酒。查理说:他堕落得厉害,上午进酒店,直到酒店打烊时被人踢出门。最后住进了一家妓院,就是下等窑子,就是红灯区,就是一个好心妓女的家,成了一个妓女和一个拉皮条的人的朋友;那皮条客名叫贝尔诺,意思就是“鸡巴”或者“肉棒”。这个什么贝尔诺对罗伯特·罗德里格斯有好感,跟罗德里格斯相处得很好。有时,他不得不拖着罗德里格斯上楼去卧室;有时,贝尔诺和那妓女不得不脱光罗德里格斯的衣服,把他塞到淋浴蓬头下面,因为罗德里格斯非常容易失去知觉。一天上午、一个少有的上午,我们未来的电影导演处于半清醒状态,皮条客对罗德里格斯说,一些朋友打算拍电影,问他能不能做导演。你们可以想像得到,罗伯特·罗德里格斯说okay,来龙舌兰吧!于是,贝尔诺就负责具体的拍摄事务了。

我记得拍摄进行了三天。其间,罗德里格斯总是醉醺醺,一准备拍摄就吸毒。因此,摄制人员名单上当然没有他了。导演名叫约翰尼·玛迈森,这显然是个玩笑;但如果你了解罗伯特·罗德里格斯导演的电影、他取景的方式、他那些镜头、反镜头、他对速度的感觉,那么毫无疑问,影片是他的。惟一缺少的是他亲手剪辑影片的方式,为此,显而易见的是,这部电影的剪辑是别人完成的。但导演是他,这个我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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