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的日记和明信片内容选录(2/2)
在寄给艾伦的另一张明信片(莱茵河畔的宏伟古堡)上,露丝写道:亲爱的编辑,请帮我从中选择一个书名:《她的最后一个坏朋友》还是《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无论选哪个我都会喜欢。爱你的露丝
又及:为我买下这栋房子,我就会嫁给你。但我觉得无论怎样我都会嫁给你!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的火车上,我又想出一个新小说的标题,也许它比《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更有吸引力,但这只是因为使用这个题目,我可以继续用第三人称写书。《她见到的和她不知道的》——我猜它有点长,而且太直白,也许在中间加个分号更准确:《她见到的;她不知道的》,我猜得出艾伦会怎么看待加了分号的标题,他不喜欢我用分号,“现在没人知道分号是什么意思了,”他说,“如果你不经常读十九世纪的小说,说不定会以为逗号上面那个点是印刷错误——分号只会让读者分心。”尽管如此,我还是想和他结婚!
从波恩到法兰克福用了两个小时,我在法兰克福待的时间最长,要忙的事也最多。只有两场读书会,但有好几场访谈,在书展上还要参加小组讨论,这正是我所纠结的,因为讨论的主题是德国的统一。
“我是小说家,”我无疑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句声明,“我只是个讲故事的。”
从名单来看,参加小组讨论的人包括其他书的作者,他们都是来书展宣传作品的,其中一位是个有名的美国男作家,自认为智商很高,还有一位美国女作家,没那么有名,但也没那么自命不凡,可她的观点应该属于“色情作品侵犯了我的公民权利”那一类。(她很可能已经写过《少儿不宜》这本书的评论,而且很可能抨击了它)。
还有一位年轻的德国小说家,他的作品在加拿大被禁了,因为有人指控书中存在淫秽内容——其实很可能没有那么严重。这位小说家书中的一个人物喜欢和鸡发生关系,结果在豪华酒店里被人撞见了——酒店工作人员听到他的房间里传出可怕的鸡叫声,清洁女工还在现场发现了很多鸡毛。
和小组的其他成员比起来,这位德国小说家算是有趣的了。
“我是个幽默小说家。”我也会在某个时刻抛出这一句,我总是这样。半数观众(以及半数以上的小组成员)会认为我的意思是“我不是个严肃小说家”,幽默的风格不是经过选择得来的,你可以选择情节,也可以选择没有情节,可以选择人物,但幽默不是个选择,是自然流露的东西。
另外一位小组成员是个英国女人,她写了一本关于找回记忆的书——找回她的记忆。有天早晨,她醒来时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被父亲强奸过,她的哥哥、叔叔们,甚至她爷爷也强奸过她!每天早晨醒来时,她都会“想起”某个人曾经强奸过自己。她的日子一定过得很累吧!
无论小组讨论多么热烈,年轻的德国小说家脸上总是挂着淡漠的表情——似乎正在思考什么宁静浪漫的主题,很可能跟鸡有关。
“我只是个讲故事的,”我会再说一遍(还会重复很多遍),“我不擅长总结概括。”
可能只有那个恋鸡癖理解我,他会给我一个友好的眼神,甚至还有点色眯眯的,仿佛用眼睛告诉我:要是你身上长着红棕色的羽毛,看上去会漂亮很多。
我在法兰克福黑森州酒店的小房间里喝了一杯不算太凉的啤酒,午夜一过,日历翻到了十月三日:德国统一了。我在电视上观看了波恩和柏林的庆祝活动,在这历史性的时刻,我独自待在酒店房间里,对于德国统一,我又能说些什么呢?无论说什么,这件事都已经发生了。
我咳嗽了一整夜,今早给出版商打了电话,又给宣传方打电话,不去参加小组讨论让我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但我必须保护自己的声带,为读书会做准备。出版商送来更多的花,宣传方给我一包咳嗽药——“从瑞士高山药草中提取的精华”,现在我在采访中咳嗽时,可以闻到我呼出的气息有着柠檬和野生百里香的味道,我以前咳嗽的时候可从来没有这么幸福过。
在电梯上,我遇到了那个可怜的英国女人,从她的模样看,她今早醒来时一定又想起了某个强奸者的名字。
在黑森州酒店吃午餐时,德国小说家坐在另一桌,有个女人在采访他,她今天上午采访了我。午餐时采访我的是个比我咳嗽得还厉害的男人。当我一个人坐着喝咖啡时,年轻的德国小说家循着咳嗽声看向我——似乎我的喉咙里有根羽毛。
我真的很爱我的咳嗽,我可以借机长时间泡澡,想想我的新小说。
在电梯上,那个自视智商甚高的小个子男人——他的身材好似一只鼓胀的氦气球——咄咄逼人的美国男作家不满地看着我,仿佛我这样的人走进电梯就是对他的冒犯。
“你没参加小组讨论,他们说你病了。”他告诉我。
“是的。”
“来这里的人都会生病——这是个可怕的地方。”
“是的。”
“但愿你不要传染我。”他说。
“但愿不要。”
“我可能已经生病了,我在这里已经待得够久了。”他补充说。像他的书一样,他说的话也含糊不清,他是说自己在法兰克福待了很久,还是说在电梯里待了很久——以至于受到了我的传染?
新小说里的女作家应该和她金红色头发的男朋友在法兰克福书展上相遇,坏男朋友也是个小说作家——而且非常保守,只出版过两本短故事集——故事经不起推敲,已经被人遗忘,销量也很少,但因为经常被默默无闻的蹩脚书评家吹捧,他找回了一定的自信。
女作家应该是写那种“大”小说的人,其作品是对那些所谓的智慧谚语的恶搞,她和男朋友互相受不了彼此的作品,两人之间的互相吸引的地方只有性。
他应该比她年轻。
他们在法兰克福相识,他跟着她去了荷兰,她要在荷兰宣传她的书的荷兰语译本,他没有荷兰出版商——而且在法兰克福时远远没有她引人注目,虽然她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但他注意到了。他在学生时代来过阿姆斯特丹(夏令营),以后再也没来过,他记得这里有妓女,他想带她去看妓女,也许还可以看到现场色情表演。
“我不想看什么现场色情表演。”女作家说。
付钱给妓女、让他们看她接客可以是他的主意,“这样我们就能看到专场色情表演。”他说,而且故意表现出心不在焉的样子,以此暗示她可能比他更感兴趣。“作为作家,”他说,“我们看这个是为了做研究。”
当他们来到阿姆斯特丹,他护送她穿过红灯区,一直表现得很轻松很无所谓,“我不想看她做那种事——因为她看起来有点像性奴。”虽然嘴上这么说,男朋友会让她觉得观看妓女接客只是为了找乐子,没什么大不了的,让她以为最困难的问题无非是如何控制他们的笑——因为他们当然不能在偷看妓女接客时笑出声来,被客人发觉。
但我想知道的是,妓女要怎么把他们藏起来才能不被别人发现?
我会研究这个问题,我可以请我的荷兰出版商和我一起去红灯区转转——毕竟游客们也会这样做,他接待过的所有女作家很可能都向他提出过这样的要求:我们都希望有人陪我们参观那个肮脏、下流、色情、离经叛道的地方。(上次我去阿姆斯特丹的时候,一位记者和我到红灯区散过步,而且那是他的主意。)
所以我可以看看那些女人,我记得她们不喜欢女人看她们,但我相信我会找到一两个不会被我吓到的女人——然后我可以一个人回去找她们,对方必须讲英语,或者至少能说一点德语。
找到一个这样的妓女可能就已经足够了,只要她喜欢和我说话。我能想象出那幅情景。此外,最重要的是我笔下的女作家的遭遇,她在躲藏时遇到了什么?假设她男朋友那时想和她做爱——或者就在躲藏的地方当着她的面自慰——而她既不能反对,又无法躲开他,否则就会被妓女的客人发现。(假设是这样,他是怎么自慰的?这又是个问题。)
也许讽刺之处在于,虽然遭人利用,妓女至少得到了报酬,女作家却是花钱被人利用,所以作家必须脸皮厚——这话绝对不是讽刺。
艾伦打来电话。我故意咳嗽给他听,虽然我们现在没法做爱——我们中间隔着大西洋——但我觉得就像和他做爱一样。女人真是变态!
我没告诉他新书的构思,一个字也没提,否则我那些明信片就白寄了。
在另一张给艾伦的明信片(法兰克福书展的航拍照片,据说有来自100多个国家的5500多名书商参展)上,露丝写道:再也不愿离开你。爱你的露丝
在从法兰克福飞往阿姆斯特丹的荷兰皇家航空公司的航班上,我的咳嗽和黑眼圈几乎同时消失了,只是喉咙后面有点痒,右眼和右颧骨稍微有点黄绿色,已经完全消肿了,不仔细看不会发现我受过伤,就像我的咳嗽一样微不可察。
这副形象找妓女正合适,我可以借题发挥编造故事,同时不会引起太多注意。
手上的阿姆斯特丹旅游指南告诉我,红灯区又称“小围墙区”,十四世纪的时候就合法了,文献记载,那里的“女孩穿着暴露,在店铺窗口搔首弄姿”。
为什么大多数关于肮脏、污秽、色情和下流的描写都带有一种令人难以置信的优越感呢?(调侃打趣的语气其实和冷漠一样,体现了一种居高临下的姿态。)我认为,针对“不体面”现象的任何调侃或者冷漠的态度通常都是装出来的,因为人们要么被这样的现象吸引,要么不赞成,或是二者兼有,然而我们却故意通过假装调侃或冷漠来贬低那些“不体面”的现象,反衬自己的高尚。
“每个人都有性怪癖,至少有一种。”汉娜曾经告诉我。(但如果汉娜也有一种性怪癖的话,她从来没告诉过我那是什么。)
在阿姆斯特丹,我也要完成许多责任,但我有足够的自由时间做我需要做的事情,阿姆斯特丹毕竟不是法兰克福,没有哪里比法兰克福更糟的了,而且,老实说,我迫不及待地想和我的妓女见面!这项研究中的羞耻元素恰恰是最令人兴奋的东西,不过,我当然是以客户的身份去见她,我已经准备好了——我等不及要把酬金给她了。
在又一张给艾伦的明信片(露丝是从史基浦机场把它寄出的,所以和前面的几张不一样,她寄给父亲的那张明信片上的妓女是德国的,这张明信片上印的是阿姆斯特丹的红灯区:酒吧和性商店的霓虹灯倒映在运河中,男人们穿着雨衣,照片前景那扇被灯光染成紫红色的窗户里有个只穿内衣的女人……)上,露丝写道:忘记早前的问题吧,我决定叫它《我的最后一个坏男友》,第一人称叙事。没错,她又是个女作家。不过请相信我!爱你的露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