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岁的汉娜(2/2)
她就知道做爱!露丝想,露丝最怕谈到性,因为汉娜迟早会把话题绕回她什么时候和艾伦“干那个”上。
“你记得很清楚的那张照片,”露丝说,“我的帅哥哥们在主教学楼门口照的那张……”
“它怎么啦?”汉娜问。
“埃迪告诉我,我母亲和他在那张照片下面做爱,”露丝说,“那是他们第一次做。我母亲把照片留给埃迪,但我父亲把它拿走了。”
“他把它挂在自己的卧室里!”汉娜低沉的音调中带了点冷酷,“有意思!”
“你的记忆力太好了,汉娜,”露丝说,“居然还记得这张照片挂在我父亲的卧室里!”然而汉娜没有回应,露丝又想:我厌倦这样的对话了。(最重要的是,她厌倦了汉娜从不道歉的习惯。)
露丝有时会想,如果她没有出名,汉娜会不会仍然是她的朋友。其实汉娜在杂志界也是名人,她最早是以写个人生活的杂文出名的。她还写幽默日志,内容大都是性方面的探索心得。但她很快厌烦了自传体风格,宣告“毕业”,开始描写死亡和苦难。
在这个病态的时期,汉娜采访了各种濒死者,研究终末期疾病患者的生活,曾经一连十八个月持续关注罹患绝症的儿童,后来又写了烧伤病房和麻风病院的专访。她也会前往爆发战争的地区和闹饥荒的国家采访。
接着,汉娜再次“毕业”了,撇下死亡与苦难的主题,转投乖张和光怪陆离的世界。她报道过一个据说可以永远勃起的av男明星,圈子里人送外号“铁先生”;采访过一位七十多岁的比利时老太太,她曾经出演过三千多部真人色情秀,唯一的搭档就是她丈夫。一次表演之后,丈夫去世了,悲痛的寡妇自那以后再也没有过性行为,她不仅在结婚的四十年里一直忠于丈夫,不搞外遇,而且婚姻的最后二十年中,夫妻俩只在观众面前做爱。
然而,现在汉娜又改变了风格。她目前的兴趣是研究名人,在美国,名人主要指影视明星、体育明星和特别有钱却特别古怪的巨富。汉娜从来没采访过作家,不过她曾经表示要“面面俱到”(也许她的原话是“秘密全都要”)地采访一下露丝。
露丝一直相信,自己唯一有趣的地方就是会写小说。汉娜说要采访她,露丝觉得很警惕,因为相比她的作品,汉娜对她的私生活更感兴趣。在露丝的小说里面,汉娜比较感兴趣的是跟作者个人有关的内容——就是她所谓的“真实”的东西。
汉娜很可能讨厌艾伦,露丝忽然想到。艾伦曾坦言,露丝的名声对他来说是一种负担,让他厌烦。他给许多著名作家编过书,但只有在“不公开传播”他的言论的前提下,才会接受采访。艾伦很重视隐私,甚至不同意作者们把书题献给他。一位作者曾经非要这么做,艾伦说:“那就请用我的名字缩写,书里只能出现我的名字缩写。”所以,这本书的题词是:献给afa。露丝看到后,怎么也想不起f是什么的缩写了,觉得对不起艾伦。
“我得挂了——他好像醒了。”汉娜小声说。
“你不会也不陪我去萨加波纳克吧?”露丝问,“我还指望着你救我摆脱我父亲呢。”
“我会去的,我一定想办法去。”汉娜小声说,“我觉得是你爸爸需要人帮忙摆脱你——真是个可怜人。”
她父亲什么时候又成了“可怜人”?但露丝累了,没有反驳汉娜。
挂了电话,露丝重新考虑她的计划。因为第二天晚上不用和艾伦吃饭,最后一个采访结束后,她就能去萨加波纳克,比原计划提早一天,然后她得和父亲单独待一晚,只是一个晚上,也许还能忍受。第二天汉娜就会去,他们一起过夜——只有他们三个人。
露丝迫不及待地想告诉父亲,她有多么喜欢埃迪·奥哈尔——而且埃迪给她讲了许多玛丽恩的事。趁汉娜过去之前,露丝可以告诉父亲,埃迪说,玛丽恩在儿子们出事之前就考虑离开特德了。露丝不想让汉娜听到她和父亲谈论这些,因为汉娜总是站在特德那边——也许只是想惹恼她。
露丝仍然生汉娜的气,所以不怎么睡得着,她清醒地躺在床上,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她失去童贞的那一次。这场小事故也有汉娜的“贡献”。
虽然比露丝小一岁,汉娜看起来却总是比露丝年龄大,不仅因为她在露丝失去童贞前就流过三次产,而且丰富的性经历也赋予她更成熟世故的气质。
露丝十六岁的时候认识了十五岁的汉娜——当时汉娜在性方面就比她更自信。(而且她还没有失去童贞!)在日记里,露丝曾这样描述汉娜:“她还没有见识过世界,就散发着老于世故的气息。”
汉娜的父母婚姻美满——她却认为他们“无聊”“古板”——汉娜是独生女,一家三口住在马萨诸塞州剑桥市布拉特尔街一栋漂亮的老房子里。汉娜的父亲是哈佛法学院的教授,很有贵族风范,他的举止让人觉得无论面对什么事,他都想做个局外人。汉娜认为,这个特点对于娶了一个有钱且完全不思进取的女人的男人来说,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露丝一直喜欢汉娜的母亲,她的脾气好,极为善良和蔼,还读了很多书——无论什么时候都捧着书,格兰特夫人曾经告诉露丝,她之所以只要一个孩子,是因为汉娜出生后,她非常怀念过去可以自由阅读的日子。汉娜告诉露丝,她母亲恨不得女儿快些长大,可以“自娱自乐”,这样她就能早点与她的书做伴。汉娜确实做到了“自娱自乐”。(她读书时浅尝辄止、缺乏耐心的习惯说不定也和她母亲有关系。)
虽然露丝觉得汉娜有这样一个忠于妻子的父亲是幸运的,汉娜却说,如果她父亲风流一点,说不定就不会那么古板无聊了,她认为这样更有趣,而父亲的淡漠性格是在哈佛法学院任教多年的结果,在理论层次上对法律进行的抽象思考,致使他对法律的实际运用丝毫不感兴趣,非常看不起律师。
格兰特教授曾敦促女儿学习外语,他对汉娜的最大期望是她能从事国际金融业。(他在哈佛法学院的最优秀、最聪明的学生都从事这个行业。)
他父亲还很鄙视记者。尽管她在米德尔布里学院修习的是法语和德语,汉娜还是决定成为记者,与露丝从小就想成为小说家一样坚定,她坚信不疑地宣称自己会去纽约,在杂志界闯出一片天地。为此,大学一毕业,她就要求父母送自己到欧洲游学一年,她在那里练习法语和德语、记日记,认为这样可以“锻炼”她的“观察能力”。
露丝当时已经申请修读爱荷华大学的创造性写作研究生课程(而且被录取了),汉娜却邀请她同去欧洲,这让露丝颇感意外。“假如你打算成为作家,必定需要写作素材。”汉娜告诉她的朋友。
露丝知道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至少对她而言不会奏效,对于写作,她唯一需要的是时间;至于写什么内容,她早就已经想好了。然而她还是推迟了研究生入学的时间,反正她父亲负担得起,和汉娜在欧洲待上一年也肯定很好玩。
“而且,”汉娜告诉她,“这是找人上床的好机会,如果你跟着我,就一定不缺人睡。”
这样的机会并没有出现在她们的旅途第一站——伦敦,但露丝和御庭酒店的吧台小哥勾搭了一下,她在国家肖像画廊观看她喜欢的几位作家的肖像时遇见了他,年轻人请她去剧院看戏,又带她到斯隆广场的一家昂贵的意大利饭馆用餐,他是个住在伦敦的美国人,父亲从事外交工作,在露丝约会过的男孩中,他是第一个有信用卡的,虽然露丝怀疑那些卡是他父亲的。
他们没能上床,反而在御庭酒店的酒吧喝得烂醉,因为当露丝终于鼓起勇气带着年轻人回到旅馆房间时,汉娜正在“使用”她们的房间,她当时正和一个她在银行兑换旅行支票时遇到的黎巴嫩人做爱。(“这是我在国际金融界处理的第一笔业务,”她在日记中写道,“我父亲一定会以我为荣的。”)
欧洲之旅的第二站是斯德哥尔摩。出乎汉娜预料,并不是所有瑞典人都是金发。来接汉娜和露丝的两个小伙子是黑头发帅哥,虽然还在上大学,但非常自信,其中之一——后来跟露丝在一起的那个——英语说得很流利,更帅一点的那个几乎不会讲英语,却立刻和汉娜好上了。
分给露丝的那个年轻人开车把大家送到他父母的房子,那里距离斯德哥尔摩一小时四十五分车程,他父母出门度周末了。
房子很现代,采用了大量浅色木料,与露丝配对的男孩叫佩尔,他用小茴香煮了三文鱼,他们配着新鲜土豆、水田芥、煮蛋和细洋葱制作的沙拉吃掉了鱼,汉娜和露丝喝了两瓶白葡萄酒,男孩们喝啤酒,然后那个更帅一点的男孩带着汉娜进了其中一间客房。
露丝并非第一次听汉娜做爱,可这次有些不同,汉娜的床伴不会说英语,整个过程中,汉娜一直在哼哼唧唧。露丝和佩尔在外面洗碗。
佩尔不停地说:“你的朋友这么开心,我非常高兴。”
露丝则不停地向他解释:“汉娜总是很开心。”
露丝希望有更多的碗要洗,可她也知道不能再拖了,所以她终于开了口:“我是处女。”
“你还想当处女吗?”佩尔问她。
“不,但我很紧张。”她警告他。
佩尔还没开始脱衣服,她就塞给他一个安全套,汉娜的三次怀孕让露丝得到了教训,尽管有些晚,汉娜也得到了教训。
不过,见到露丝塞过来的安全套,这个瑞典年轻人很吃惊。“你确定你是处女?”佩尔问她,“我从来没和处女做过。”
佩尔差不多和露丝一样紧张,露丝挺满意。他还喝了太多啤酒,做到一半,他趴在露丝耳边说:“奥尔(&214;l),”露丝误以为他说他快要高潮了,然而他的实际意思是啤酒延缓了他的高潮。(&214;l是瑞典语“啤酒”的意思。)
可没有经验的露丝无法进行比较,在她看来,他们做爱的时间既不长也不短。她的主要目的是获取经验,只要(终于)做了就行了,她什么感觉都没有。
所以,误以为“奥尔”是瑞典人做爱礼节的露丝也对他说“奥尔”,尽管她根本没有高潮。
佩尔从她身体里退出来,只见到一点血,似乎很失望,他以为处女会流很多血。露丝猜,他对这次经历也感到失望。
于她而言,情况绝对出乎预料,不好玩、没激情,甚至也不疼,什么感觉都不强烈,也让她搞不懂汉娜·格兰特这些年来在床上一直哼唧个什么劲。
露丝·科尔在瑞典学到的主要经验是,性交的后果通常比性行为本身更令人难忘,汉娜却从不认为每次性交的后果都有记忆的必要,哪怕三次堕胎也没能吓退她对床笫之欢的追求,她显然认为性行为本身比其后果重要得多。
然而,到了早晨,佩尔的父母提前回了家——比原计划早很多,结果发现露丝光着身子躺在他们的床上,佩尔的母亲走进卧室对露丝说瑞典语时,他正在洗澡。
露丝既听不懂这个女人说什么,也找不到她的衣服——而且佩尔也没听到他母亲高分贝的喊叫,因为淋浴的水声更大。
接下来走进卧室的是佩尔的父亲。虽然佩尔对露丝流血太少感到失望,但露丝看到她事先铺在床上的毛巾上有血(为了不弄脏佩尔父母的床单,她煞费苦心做了防范),当她急匆匆地用这块染血的毛巾裹住自己的身体时,方才意识到佩尔的父母会同时见到她的裸体和她的血。
佩尔的父亲看上去是个严厉的男人,他完全说不出话来,然而他瞪视露丝的目光和他妻子歇斯底里的喊叫一样锲而不舍。
最后,还是汉娜帮助露丝找到了衣服。汉娜还贴心地敞开了浴室门,大声告诉佩尔别洗了。“告诉你母亲,不许她对着我朋友大喊大叫!”她又大声告诉佩尔的母亲:“冲你儿子喊去,别冲她喊——你这个老傻逼!”
然而,佩尔的母亲依旧对着露丝吼叫,佩尔又太懦弱——抑或是耳根子软,被他母亲一号,也相信自己和露丝做了错事——不敢反抗他的母亲。
至于露丝,她根本无法动弹,而且语无伦次,只好默默地让汉娜帮自己穿上衣服,像个孩子一样。
“可怜的宝贝,”汉娜对她说,“你的第一次还真倒霉,一般都不会这样的。”
“做爱还不错。”露丝嘟囔道。
“只是‘不错’?”汉娜问她。“听见没有,懦夫?”汉娜对佩尔吼道,“她说你只是‘不错’而已。”
然后,汉娜发现佩尔的父亲仍然盯着露丝,就朝他喊:“嘿,你——王八蛋!看什么看!”
“我给你和你朋友叫辆出租车?”佩尔的父亲用英语问汉娜,他的英文比他儿子还好。
“既然你听得懂我的话,”汉娜对他说,“告诉你那个爱骂人的婊子老婆,别再朝我朋友嚷嚷了——要骂就骂她那个不要脸的儿子吧!”
“小姐,”佩尔的父亲说,“我老婆很多年前就不听我的啦。”
比起懦弱的佩尔,瑞典老男人的哀伤表情给露丝留下了更深刻的印象,当佩尔的父亲凝视她的裸体时,她并没有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欲望,看到的反而是他对儿子的好运的妒忌。
在回斯德哥尔摩的出租车上,汉娜问露丝:“哈姆雷特的父亲也是瑞典人吧?还有他那个婊子母亲和坏叔叔?那个把自己淹死的笨丫头就更不用说了……他们都是瑞典人,对不对?”
“不,他们是丹麦人。”露丝回答,发现自己流了血,虽然只是一点点,她还是有种冷酷的满足感。
“瑞典人、丹麦人——没什么区别,”汉娜说,“都是王八蛋。”
然后汉娜又说:“你觉得只是‘不错’吗?那太遗憾了——我可是很享受,他那玩意儿是我见过的最大的,迄今为止。”
“为什么越大越好?”露丝问,“我没看佩尔的,”她老实承认,“应该看一下吗?”
“可怜的宝贝,别担心,”汉娜告诉她,“下次记得看就好了。无论如何,感觉最重要。”
“感觉还不错,我猜,”露丝说,“只是和我想的不一样。”
“比你想的更糟还是更好?”汉娜问她。
“我对更糟和更好的感觉都挺期待的。”露丝回答。
“你会体验到的,”汉娜告诉她,“没问题:有更糟的,也肯定有更好的。”
这一点汉娜倒是没说错。露丝终于又能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