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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服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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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一段时期,我对服装很讲究。那是我就读弘前高中一年级的时候,我会穿着条纹和服系上角带走在路上,也会穿着这身打扮去女师傅那里学习义太夫 (1) 。不过,这种狂热也只有短短一年的时间。后来我就愤而把它们全部扔了,并没有什么高深的动机。高一寒假,我来到东京玩,有天晚上,我穿着这种风流雅士的服装,“啪”的一声拨开黑轮店的绳帘,对卖黑轮的小姐说:

“喂,小姐,来一瓶热的。”

“热的”,我还装模作样模仿令人作呕的所谓风流雅士的口吻说。不久,我勉强喝着热酒,以不太流利的口齿,把以前学的粗鲁语汇搬出来大说特说,说到“你在说什么呀”的时候,卖黑轮的小姐忽然以开朗的笑容,天真地说:

“你是东北人吧。”

她或许是想讨我欢心,但我觉得很扫兴。我又不是大笨蛋。那天晚上,我愤而扔掉那些风流雅士的衣服。之后,我努力穿普通衣服。不过,因为我的身高有五尺六寸五分 (2) (虽然有时量出五尺七寸以上,但我不相信),所以走在路上也有些引人侧目。大学的时候,我自认穿着普通,但朋友还是给我忠告,说我的橡胶长筒靴太奇怪。穿橡胶长筒靴很方便,不需要穿袜子。无论已套着足袋或光着脚,都不用担心被人识破。我通常光着脚穿。橡胶长筒靴里很暖和。出门时,也不用像一般鞋带靴,蹲在玄关老半天就为了绑鞋带,只要把脚伸进去即可出门。脱的时候也方便,可以双手舒服地插在口袋里,把脚向空中一踢就脱掉了。无论碰到水洼或泥泞地,都可以满不在乎地昂首阔步。橡胶长筒靴是珍宝。如此方便又好用的东西,为什么不能穿上街?可是一位好心的朋友说这实在太奇怪,劝我不要穿,还说:“你连晴朗的日子也穿,看起来只是想标新立异。”

也就是说,他认为我是为了耍酷才穿橡胶长筒靴出门。这真是天大的误解。我在高一就已痛切明白,我要成为风流雅士是不可能的,之后在衣食住方面都偏爱简便廉价的东西。不过因为我的身高、我的脸孔,甚至我的鼻子,确实都比别人大一号,似乎特别惹眼,所以纵使我真的只是随意戴上鸭舌帽,朋友也会好心劝我:“哎哟,怎么戴起鸭舌帽,你这又是打哪儿想到的,不太适合你了,很怪异,还是别戴的好。”

害我不知如何是好。什么都比别人大一号的男人,修养也必须比别人大一倍。我自认已躲在人生的角落尽量低调了,但别人却不以为然。我还曾自暴自弃地想过,干脆像林铣十郎 (3) 阁下那样留个八字胡。不过想到一个只有胡子特别了不起的男人,在这个只有六叠、四叠半、三叠的小房子里走来走去,怎么想都很奇怪,不得不打消念头。有一次朋友非常认真地述怀:“要是萧伯纳出生在日本,恐怕无法过作家生活吧。”

我竟也思考起日本现实主义的深度,认真回答:“总之,这是心态问题啊。”

接着又准备陈述两三条意见时,朋友竟笑说:“不对,不对,萧伯纳的身高有七尺吧?七尺的小说家无法在日本生存。”说得泰然自若。

原来如此,我被耍了。但我对朋友这种天真的玩笑,无法由衷笑出来,反倒让我打了冷战,心想要是多高一尺!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我在高一就已察觉到时尚流行的无常,后来自暴自弃,对于穿衣也不再挑三拣四,手边有什么就凑合着穿,自认外出穿得很普通,却成为朋友批评的对象,因此我心生畏怯,又暗自开始讲究服装。说是讲究,但我每每被迫体认到自己有多粗俗,因此从来没有那种想穿那个或想用这块古代布料定做大褂之类的风雅欲望,只是别人给什么,我就乖乖穿上。此外,不知为何,我极度吝啬花钱买自己的衣服、衬衫或木屐。每当要把钱花在这里,我就痛苦得要命。带着五块钱出门买木屐,却在木屐店前徘徊犹豫,心乱如麻,结果下定决心跑进木屐店隔壁的啤酒屋,把五块钱全部花光。

我一直认为木屐和衣服不该花自己的钱买。其实到三四年前,我故乡的母亲每个季节都还会寄衣服和其他东西给我。我和母亲已十年不见,她可能没想到我已经是堂堂的胡子男,寄来的衣服实在太过花哨。穿上那件宽大碎白花纹单衣 (4) ,我简直像最下级的相扑力士。或是穿上那件染满桃花充当睡袍用的浴衣,就像巡回公演上不了台,在后台发抖的新派老头子演员。实在丑到不能再丑。不过我还是坚守“别人给什么,我就乖乖穿上”的原则,纵使内心很不甘愿,也会大剌剌地穿着它,盘腿坐在房间的中央抽烟,偶尔朋友来访看到我这副模样,忍不住扑哧失笑,我闷闷不乐地起身,把这些衣服送进出租仓库里。

现在,母亲已不会再寄衣服给我,我理所当然必须靠自己的稿费买衣服。可是,对于给自己买衣服这件事,我极端吝啬,因此这三四年里,我只买了一件夏天的白絣 (5) ,和一件久留米絣 (6) 的单衣。其他全部,包括以前母亲寄来的衣服,全部放在出租仓库里,必要时才去拿出来穿。话虽如此,但现在外出时,从夏天到秋天,我穿的衣服也只是盛夏一件白絣,天气转凉后就交替穿久留米絣的单衣和铭仙的絣单衣。居家时一律穿浴衣加宽袖棉袍。铭仙的絣单衣是我已故岳父的遗物,穿着走路时,下摆清爽舒适。

奇怪的是,每当穿这件和服出门玩,一定会下雨,甚至遇过大洪水。或许是已故的岳父在教训我。一次在南伊豆,一次在富士吉田,我都遇上了大水灾。南伊豆是在七月上旬,我下榻的温泉小旅馆遭浊流吞噬,差点整个被冲走。富士吉田则是八月底的火祭那天。住在当地的朋友邀我去玩,我回说天气还太热,等凉一点再去,结果他又来信说,吉田的火祭一年只有一次,而且吉田已经很凉了,下个月就会转冷,字里行间看得出他很生气,于是我赶紧动身前往吉田。出门时,内人说出这种泼冷水的话:“穿这件衣服,又会遇到洪水。”让我有种不祥的预感。到八王子 (7) 那里,天气还很晴朗,但在大月改搭前往富士吉田的电车后,开始下起大暴雨。电车挤满要登山或游览的男女乘客,根本动弹不得,人人嘴里不停抱怨着外面的暴雨,说什么“啊,真讨厌,这下伤脑筋了”。穿着已故岳父“雨衣”的我,觉得这场暴雨的罪魁祸首就是我本人,内心充满罪恶感,抬不起头。

到了吉田,雨势愈来愈猛,我和来车站接我的朋友,急忙冲进火车站附近的料亭 (8) 。朋友说对我过意不去,但我知道这场暴雨肇因于我穿的铭仙和服,反倒觉得对不起他。可是这件事罪孽深重,我不敢说出来,因为火祭也被这场暴雨给搞砸了。据说每年富士山封山这天 (9) ,为了答谢木花咲耶公主 (10) ,家家户户在门口堆起丈余高的木材,然后点火,比赛谁家的火焰烧得最猛。我从未看过这幕景象,心想今年应该看得到,却因这场暴雨泡汤了。我们只能待在这家料亭里喝酒,慢慢等雨停。到了晚上,甚至起风了。女服务生将防雨窗板推开一条缝,喃喃地说:“啊,有朦胧的红光。”

我们随即起身,往外头一看,果然看见南方天空微微泛红。在这场大暴风雨中,不晓得谁煞费苦心,为了答谢木花咲耶公主,至少想尽一点心意而燃起狼烟吧。我寂寥难耐。这场可恨的大暴风雨,也是我这件“雨衣”造成的。倘若我在此刻对这位女服务生坦承,都怪我这个“雨男”在不对的时间傻傻地从东京来到这里,把吉田男女老幼每月每日屈指细数、引颈期盼的火祭搞砸了,我大概会立刻被吉田居民绑在布袋里围殴吧。所以我还是昧着良心,没把自己的罪过告诉朋友和这位女服务生。深夜,雨终于变小后,我们走出料亭,一起下榻在池塘边的大旅馆。翌日清晨,天气倏然转晴,我和朋友道别,想搭巴士越过御坂岭去甲府,但巴士过了河口湖约二十分钟开始爬坡时,竟遇到可怕的山崩路段,十五名乘客只好下车,拉起和服下摆夹在背后的腰带上,三三两两开始爬山,一行人决心爬过这座山岭。但走了好长一段时间,迟迟未见甲府来的巴士接应,只好放弃前进又折了回去,徒劳地又搭上原本的巴士回到吉田町。这一切也是我的“魔鬼铭仙”害的。下次若听到哪里在闹干旱,我一定要穿这件和服去那里走啊走地到处乱逛,说不定会下起滂沱大雨。如此一来无力的我,也许能在意想不到的地方有所贡献。我的单衣,除了这件“雨衣”,还有一件久留米絣。这是我第一次用稿费买的和服,因此我非常珍惜,只有参加非常重要的场合,我才会穿上它。我自认这件衣服是一流的盛装,但别人却不以为然。我穿这件衣服出门时,谈事情也不太顺利,大抵都遭到轻蔑。或许看在别人眼里,只是一件普通衣服。我在回家路上一定会不甘地臭骂“可恶”,不知为何也一定会想起葛西善藏 (11) ,更加深了绝不放弃这件衣服的执着。

从单衣转到袷衣的过程里,有段时间比较麻烦。九月底到十月初,大约十天,我总忧愁到无以复加。我有两件袷衣,一件是久留米絣,另一件是什么绢绸的。两件都是以前母亲寄给我的,花色都细致素雅,所以我没有拿去寄放在街上的出租仓库里。我的个性无法只穿绢绸和服,不穿男性裙裤,踩着绒布草屐,拄着手杖走路,因此对这件绢绸和服也敬而远之。这一两年,只有陪朋友去相亲,还有过年去内人的甲府娘家,穿过两次。我当然没有穿绒布草屐和拄手杖。我穿了裙裤和一双用整块木头刻的新木屐。我讨厌绒布草屐,并非在炫耀自己粗犷。绒布草屐乍看很优雅,而且穿去剧院、图书馆或其他大楼时,无须像木屐必须脱下交给保管鞋子的人。其实我也曾穿过一次,可是脚底踩在滑溜溜的草席鞋面上,总令我焦躁不安,疲累程度是木屐的五倍。我穿一次便敬谢不敏。

此外手杖也是,拄着手杖走路看起来像绅士学者,感觉似乎也不差,但我身高比一般人高了点,不管什么手杖对我来说都太短,硬要抵着地面走路,我必须弯腰才行。这样弯腰拄杖走路,看起来很像要去扫墓的老太婆吧。五六年前,我发现细长的登山杖,于是拄杖走在路上,果然又遭人愤然抨击品味低俗,我只好慌忙收起。但我不是为了品味才拿登山杖,实在是一般手杖太短,无法好好拄着走路,马上会心烦气躁。坚固耐用又细长的登山杖,对我的身体是必要的。人家也告诉我手杖不是拄着走路,而是拿着走路,可是我最讨厌拿着东西走路。外出旅行时,为了尽量双手空空搭火车,也下了很多功夫。不只是旅行,走在人生的旅途上,拎着太多行李,无疑是阴郁的源头。行李愈少愈好。出生三十二年来,渐渐开始背负重担的我,何必连散步都拿着麻烦的包袱呢。我外出时,即使不好看,也会尽量把东西塞进怀里,但手杖就塞不进去了,只能扛在肩上,或吊在一只手上拿着走。真的麻烦透顶。而且路上的狗可能会怀疑这是武器,对我狂吠不已,真是一点好处也没有。

总之,穿绢绸和服不穿裙裤,穿绒布草屐,拄手杖,外加白足袋,这种装束我实在接受不了。或许是生性寒酸吧。附带一提,离开学校七八年来,我从没穿过西装。我不是讨厌西装,不,岂止不讨厌,甚至很向往这种服装,觉得它便利轻快。但我没有半件西装,所以也没得穿。故乡的母亲也不会寄西装来。况且我的身高有五尺六寸五分,现成的西装穿不下,定做的话,必须连同鞋子、衬衫及其他配件一起买,起码要花一百圆以上。我对衣食住很吝啬,叫我花一百多圆去买整套西装,干脆叫我从断崖投身怒涛吧。

有一次,要出席n氏的新书发布会,我除了身上穿的宽袖棉袍,没有一件像样的和服,因此向友人y君借了西装、衬衫、领带、鞋子、袜子等全部穿上,卑屈地笑着出席。结果那时也是恶评如潮,说什么:“你居然穿西装,真罕见哪。可是不搭,你穿不好看!”或是:“怎么又来了!”对我冷嘲热讽。连借我西装的y君都在会场角落向我低声抱怨:“都是你害的,连我的西装都遭到恶评。以后我也不敢穿这身西装出门了。”

只穿一次西装便落得如此下场,使我更不想花一百圆去定做西装,下次再穿西装又会是什么时候呢?想必遥遥无期吧。暂时只能穿现有的和服,别无他法。前面也提过,我有两件袷衣,我不太喜欢绢绸的那件,最喜欢的还是久留米絣那件。我穿粗俗的书生风和服最自在。我祈愿一生都能穿书生风和服。每逢参加聚会前夕,我都会把这件和服折好放在垫被下睡觉。就像入学考试的前一晚,感到些许兴奋。对我而言,这件和服就像杀敌的盛装。每到了可以穿这件和服大摇大摆外出的深秋,我就松了一大口气。因为从单衣转到袷衣的过渡期,我没有适当的衣服可以穿出门。

过渡期最让我这个无力者不知所措。每当到了夏秋之交的过渡期,我都深感困惑。穿袷衣还太早,我又很想快点穿那件久留米絣的袷衣,但这样白天会热到受不了。坚持穿单衣的话,又显得太贫寒。反正我本来就贫寒,或许很适合驮着背、打着哆嗦走在晚秋萧瑟的寒风中。但如此一来,人们可能又会骂我,说我故意示穷、假装乞丐吓人、闹别扭之类的。毕竟像寒山、拾得 (12) 那样,以过于怪异的装束混淆别人的心神,借以压制别人也不是好事,因此我尽量想穿得普通点。

简单地说,我没有毛料和服。我很想要一件好的毛料和服。其实我有过一件,那是我念高中爱漂亮时偷偷买的,一件淡红色条纹交错的毛料和服。但我追求时髦的梦醒之后,觉得这实在不是男人穿的衣服,明显是女装。那段时期,我一定是昏了头,才会把这种毫无意义也谈不上花哨,几乎是四不像的衣服穿在身上,扭扭捏捏地走在路上。如今回想起来,我只能掩面呻吟,根本不敢再穿,连看都讨厌。我把这件毛料和服,永久寄放在那个仓库里。但去年秋天,我整理了一下那个仓库里的衣服、毛毯、书籍,准备把不要的东西卖掉,要用的带回家。回家后,我在内人面前,打开大包袱巾时,连我自己都心惊胆跳,霎时面红耳赤。因为我婚前的荒唐懒散,此刻如实地呈现在眼前。脏兮兮的浴衣,就这样脏兮兮地塞进仓库里;屁股破洞的宽袖棉袍,也揉成一团塞进仓库里。没有一件像样的东西,净是又脏又臭又发霉,而且图样怪异花哨的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正常人的衣物。我边解开包袱巾,边自嘲地说:“我是颓废派的哟。卖给收破烂的算了。”

“太可惜了。”内人不嫌脏地一件件检视,“这件是纯毛的。改一改拿来穿吧。”

我定睛一看,正是那件毛料和服。我狼狈地想冲出家门。我记得这件毛料和服明明放在仓库,怎么会在包袱巾里?至今我仍不明所以。可能是哪里弄错了吧。失败。

“这是我很年轻的时候穿的。很花哨吧。”我压抑内心的惊慌,以若无其事的语气说,“这还能穿啊。你没有半件毛料和服,这件刚刚好。”

这哪能穿啊。在仓库里放了十年,颜色也变成很奇怪的羊羹色。淡红色交错的条纹,变成脏兮兮的青柿色,活像老太婆的衣服。如今我更受不了这件诡异的衣服,偏过头去。

今年秋天,我有一份稿子一定要在这天写完。一早就从床上跳起来,赫然发现枕边放着一件折得很整齐,没见过的衣服。原来是那件毛料和服。季节即将进入秋冷。这件毛料和服经过清洗,重新缝制,变得有些漂亮,可惜布料本身的羊羹色与条纹的青柿色依然不见改善。不过这天早上我必须工作,没空去烦恼衣服的事,二话不说就穿上,早饭也没吃就开始写稿。过了中午终于写完,松了口气之际,有位久违的朋友突然来访。来得正是时候。我和这位朋友一起吃午饭,闲话家常,然后出去散步。到了我家附近的井之头公园森林时,我终于意识到自己惨不忍睹的模样。

“啊,糟糕。”我不由得低吟,随即停下脚步,“这实在很糟糕。”

“怎么了?是不是要拉肚子……”朋友担忧地蹙起眉头,盯着我看。

“不,不是拉肚子。”我苦笑,“这件衣服很奇怪吧?”

“是有点怪,”朋友认真地说,“有点太花哨了。”

“这是我十年前买的。”我又举步开始走,“很像女装,而且颜色也变了,所以更奇怪……”我颓丧得连散步的心情都没了。

“不要紧,没有那么醒目。”

“是吗?”我稍微恢复精神,穿越森林,步下石阶,走在水池边。但我还是难以释怀。我已是三十二岁、满脸腮胡的大男人,自认多少也经历了一点沧桑,却穿着这种低级趣味,犹如恶搞般的衣服,踩着磨损的木屐,无所事事地在公园游荡。认识我的人,可能会更加轻蔑我,说那家伙还是一样惹人厌,明明劝他别穿了。长年来,我一直被误解为怪人。

“怎么样?要不要去新宿那边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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