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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灯笼(1/2)

目录

生活安乐时,作绝望之诗;失意受挫时,写生之欢愉。

其一

八年前过世的那位知名西画大师入江新之助,他的遗族每个都有点怪。也不能说他们另类,或许那样的生活方式才算正常,反倒我们一般家庭是奇怪的。总之入江家的气氛,和寻常人家有些不同。很久以前,我从入江家的氛围中得到灵感,写了一部短篇小说。我不是受欢迎的畅销作家,因此我的作品无法立即刊登在杂志上,所以这篇短篇小说也一直收在抽屉里。此外我还有三四篇好酒沉瓮底的压箱之作,去年初春一起汇集成单行本出版了。虽是一本寒酸的作品集,但都是我颇为钟爱的作品,因为这些作品是以一种带着甜蜜、不含任何野心,而且非常开心的心情写出来的。所谓“力作”总显得些许僵硬刻意,连作者自己重读都觉得讨厌的作品,但轻松的小品文就没有这种问题。然而一如往常,这本作品集也卖得不太好,但我没有为此抱憾,反倒为销路不佳感到欣喜,因为我虽然钟爱这些作品,但也不认为这些作品的内容质量是最好的。它们禁不起冷峻严苛的鉴赏,亦即所谓的散漫之作。不过作者本身的钟爱又是另一回事。我不时会悄悄地把这本甜蜜的作品集摊在桌上阅读。而这本作品集中,最轻薄也是我最钟爱的作品,即是开头提及,以入江新之助遗族为灵感的短篇小说。虽然是轻薄不成熟的小说,我却莫名地难以忘怀。

入江家有五个兄弟姐妹,大家都喜欢爱情小说。

长男二十九岁,法学学士。与人接触时,有略显高傲自大的毛病,但这是为了掩饰自己怯懦的凶恶假面,其实他是个软弱且非常善良的人。他和弟妹一起去看电影时,尽管嘴巴嚷着这部电影很烂、愚蠢之至,但被电影里武士的人情义理所撼,第一个流泪的也总是这位长兄。屡试不爽。走出电影院,他却又立刻摆出一副骄傲忍怒的不悦神情,而且不发一语。他曾毫无踌躇地宣告,自己出生至今从未撒谎。虽然有待商榷,但他确实有刚直洁白的一面。学校成绩不太好,毕业后没出去工作,待在家里守护一家人。他研究易卜生,最近重读《玩偶之家》又有了重大发现。他发现那时娜拉恋爱了,爱上了阮克医生。这令他相当兴奋,因此把弟妹叫了过来,向他们阐述自己的心得。他大声疾呼,努力说明,却徒劳无功,因为弟妹们只是侧首不解地笑了笑,丝毫不见兴奋之色。其实弟妹们根本瞧不起这个长兄,压根儿不把他当一回事。

长女,二十六岁,至今未嫁,在铁路局上班。法文很好。身高五尺三寸 (2) ,身材瘦削,被弟妹们戏称为马。头发剪得很短,戴着圆框眼镜。她心胸开阔,能够和任何人立刻成为朋友,全心全意地付出,然后被抛弃。这是她的兴趣。因为她很喜欢悄悄地享受忧愁与寂寥。不过有一次,她爱上同一科的年轻男同事,一如过往也遭到抛弃,唯有这次令她万分沮丧。在同一间办公室见了面又很尴尬,于是她谎称肺部不适,还睡了一星期。后来在脖子上缠上纱布,拼命咳嗽,去看了医生,照了x光,做精密检查后,医生夸她肺脏强健乃世上罕见。她真的很爱阅读文学作品,阅读量也很惊人,而且类型囊括东洋西洋。因为读得多,自己也偷偷写了一点,藏在书柜右边的抽屉里。这些堆放成叠的作品上方摆了一张纸,上面写着“在我逝世两年后发表”。但“两年后”有时改成“十年后”或“两个月后”,有时甚至改成“一百年后”。

次男,二十四岁,是个俗物。就读于帝大 (3) 医学系,但很少去上学,因为身体羸弱,是个不折不扣的病人。他有一张俊美到令人惊艳的脸,生性吝啬。当长兄被骗,以五十圆 (4) 买下据说是法国散文家蒙田用过,但平平无奇的旧球拍,得意扬扬回家之际,他却暗自愤怒过度而发了高烧。这场高烧,把他的肾脏烧出毛病。他对任何人都面露轻蔑。当别人发表意见时,他就发出犹如天狗般、极度不愉快的笑声。他只崇拜歌德一人,但似乎不是佩服歌德的朴实诗风,而疑似是倾心于歌德的高阶官位。不过,兄弟姐妹一起比赛即兴作诗时,他总是拔得头筹,真的不容小觑。虽说是俗物,但对所谓的热情却能客观地掌握。要是他有心努力,或许能成为二流作家。譬如家里的那个跛脚女佣阿里,就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次女,二十一岁,是个自恋狂。某家报社征选日本小姐时,她想毛遂自荐,很想大声呐喊我要参选。经过三夜反复煎熬地思考,发现自己的身高不够,因此打消念头。在兄弟姐妹里,她长得特别矮小,只有四尺七寸 (5) ,不过长得并不丑,算是漂亮。她常在深夜,裸身面对镜子,露出可爱的微笑;以丝瓜露涤洗白皙丰腴的双腿,并俯身亲吻脚趾,陶醉地闭上双眼。有一次,鼻尖长出如针头般的细小痘子,她甚至忧郁得想自杀。她阅读的书籍有固定的风格,常去二手书店找明治初期的《佳人奇遇》或《经国美谈》之类的书,回家独自一人徜徉在书海里,不时窃窃低笑。她喜欢读黑岩泪香或森田思轩等人的译作,也不知从哪里搜集了很多不知名的同人杂志,一边认真地阅读,一边说“真好看,写得太棒了”,从头到尾一字不漏地拜读。其实她私下最爱的是泉镜花 (6) 。

幺弟,十八岁,今年刚进一高 (7) ,念的是理科甲组。进了高等学校后,他的态度骤变。看在兄姐眼里,觉得很可笑。不过这个幺弟却一本正经,家里任何琐碎纠纷,他都要出面插手,又没有人拜托他,他却依旧“深思熟虑地”妄行审判,搞得全家人都吃不消,对这个幺弟敬而远之。幺弟对此相当不满。大姐不忍见他闷闷不乐,做了一首和歌给他,意思是独自假装成熟模样,却没人把他视作成人,委实可怜。以这首和歌安慰了幺弟怀才不遇的落寞。因为他长得像小熊般可爱,兄姐们过于溺爱,也使得他有些轻狂。他爱读侦探小说,也常常独自在房里玩变装游戏。说要学习外文,买了柯南·道尔的英日对照小说回来,却只读日文部分。他还自认为在兄弟姐妹里,真正关心家里的只有自己,暗自感到悲壮。

以上是这篇小说的开头,然后用一些小事件展开剧情,形成整篇小说的结构。然而前面也提过,这原本就是一篇无聊的作品。说到我的钟爱,比起作品本身,我更钟爱作品中的家庭。我喜欢这个家庭,而这个家庭也确实存在,因此这篇小说是描写已故入江新之助的遗族,然而内容未必如实叙述。说得夸张一点,我自己说来也有些惊慌,其实我是将诗与事实以外的东西,适度加以整理叙述。有些地方,甚至夹杂着肆意杜撰,但整体上算是描写了入江家的情况。纵使有“一毛”的差异,但有“九牛”算是真实。在这篇小说里,我原本只写那五个兄弟姐妹与慈祥聪明的母亲,关于祖父及祖母的事,基于作品结构之故,纵使百般失礼也只能割爱。这确实是不当的处置。既然写的是入江家,却排除了祖父母,再怎么说都完整性不足。因此,现在我想谈谈这两个人。在那之前,我必须声明一件事,接下来我谈的所有事情,并非入江家现在的样貌,而是四年前我写这篇小说时入江家的氛围。现在的入江家已有些不同,有人结婚了,甚至有人过世了。与四年前相比,气氛也显得有些灰暗。现在我也无法像以前那样,无拘无束地去入江家玩。因为那五个兄弟姐妹,还有我,大家都长大成人,变得彬彬有礼、疏离冷淡,也就是所谓“社会人士”的模样,即使偶尔见了面,也变得索然无趣。坦白说,我对现在的入江家不太感兴趣。要写的话,我想写四年前的入江家。因此,我所叙述的也是四年前入江家的样貌。现在已稍微不同往昔。说完这点声明,接着来谈谈四年前的祖父——他似乎整天无所事事都在玩。倘若入江家有非比寻常的浪漫血统,可能来自这位祖父。他已年过八旬,每天都好像有什么事,从曲町的自家后门溜出去,动作十分敏捷。这位祖父于壮年时期,曾在横滨经营规模颇大的贸易公司。他儿子新之助刚进美术学校时,他不仅丝毫不反对,反而向周遭的人夸耀。他就是如此气度恢宏的豪杰。纵使退休后,他也在家里待不住,总是趁家人不注意,一溜烟就从后门溜出去。快步走了两三百米,回头确定家人没有跟上来,便从怀里掏出鸭舌帽戴在后脑勺,帽檐微微朝上。这是一顶帅气的格纹猎帽,虽然很旧了,但不戴这顶帽子就没有散步的感觉,因此他已经戴了四十年。戴上这顶帽子去银座,走进资生堂餐厅,点一杯巧克力,便在那里耗上一两个小时。东张西望,环顾四周,若看到以前商场上的朋友带年轻艺伎来,他绝不放过,立刻大声叫唤,硬要人家坐到他这桌来,然后气定神闲地出言挖苦。这是他难以压抑的乐趣。回家时,一定会为家人带点小礼物。毕竟有些心虚。

最近,他又开始明显地讨好家人,发明了勋章。他在墨西哥银币上钻孔,然后用红丝线穿过洞孔,做成一枚勋章,将这个勋章颁赠给一周内对家里最有贡献的人。但家人都不太想要这枚勋章。因为得到这枚勋章后,接下来一星期,在家时一定要把勋章挂在胸前,大家都觉得很为难。母亲很孝顺公公,因此获赠这枚勋章。虽然母亲拿到时也露出感激之意,却也只挂在腰带上,而且是挑最不起眼的地方。这枚勋章是祖父晚酌时,由于母亲多给了他一瓶啤酒,不容分说地当场被迫收下。长子的个性拘谨正经,偶尔陪祖父去看戏被视为有功,便无意中获得勋章,他也能满不在乎,乖乖地在胸前挂上一星期。长女和次男都对勋章避之唯恐不及。长女坚称自己没资格拿这枚勋章,机巧地逃掉了。次男将勋章收进自己的抽屉里,甚至谎称遗失。祖父立即看出次男在说谎,命令次女去搜索次男的房间。次女运气不佳,竟找到了勋章,接下来变成次女获赠勋章。祖父特别偏爱这个次女,纵使她是全家最高傲自大的人,也没有丝毫功劳,但祖父依然动不动就颁勋章给她。次女拿到勋章大多放在钱包里,但祖父也不计较,只给次女这项特权,说不挂在胸前也无所谓。全家大小只有幺弟想得到这枚勋章。即便如此,当他把勋章挂在胸前时,也感到难为情、忐忑不安,但若勋章被取下来交给别人时,他又感到些许落寞。有一次,他甚至趁次女不在,偷偷溜进她的房间找出钱包,眷恋地望着里面的勋章。祖母从未获颁这枚勋章,因为她打从一开始便断然拒绝,是个非常干脆利落的人。她说这种东西太蠢了。

祖母极度疼爱幺弟。有一阵子,幺弟开始研究催眠术,拿家人当实验对象,但无论对祖父、母亲、兄姐们施展催眠术,大伙儿都了无睡意,每个人眼睛都睁得大大的,到头只惹来一场哄堂大笑。幺弟泫然欲泣,冷汗直流。最后对祖母施展催眠术时,竟然立刻奏效。祖母坐在椅子上打起盹儿来,慢慢地睡着了。催眠者以严肃的口气问问题,她也天真地回答。

“奶奶,你看得见花吧?”

“看得见,好漂亮哪。”

“那是什么花呢?”

“是莲花哟。”

“奶奶,你最喜欢的是什么呢?”

“是你呀。”催眠者兴奋了起来。

“你指的是谁呢?”

“就是和夫呀(幺弟的名字)。”

在一旁看的家人不由得哑然失笑,祖母也因此醒了过来。即便如此,也算顾全了催眠者的颜面,因为至少祖母被成功催眠了。可是后来正经八百的长兄,私下忧心地问祖母:“奶奶,你真的被催眠了吗?”祖母先是哼笑一声,然后低声说:“怎么可能。”

以上是入江家成员大致的素描。我想再介绍得详细点,但现在我更想以连作的创作方式,将这家人的故事写成一部相当长的“小说”。前面也提过,入江家的兄弟姐妹多少都有些文艺嗜好,他们有时也会联手创作故事。尤其在阴霾的星期天,五个兄弟姐妹聚在客厅觉得无聊时,在长兄的提议下便开始玩联手创作游戏。首先由一个人随性举出登场人物,然后依序编造这些人物的命运与情节内容,就这样创作出一篇故事。若是轻易就能结束的故事,当场便一个接一个“用说的”完成;但若开头便是耐人寻味的故事,大家就会慎重其事,轮流“写”在稿纸上。如此五人合力创作的“小说”,至少也有四五篇了。有时祖父、祖母、母亲也会来帮忙,这次稍微偏长的作品,果然也有祖父、祖母、母亲的参与。

其二

幺弟明明没什么本事,但总爱抢着第一个说故事,然后几乎每次都失败。但他并不气馁,总是干劲十足地认为这次一定会成功。年假连续五天假期,他们觉得有些无聊,又开始玩起“故事接龙”的游戏。此时幺弟也是打头阵说:“让我先来吧!”兄姐们已经习惯,因此也笑笑地让给他。这是今年第一个故事,为了慎重起见,决定好好写在稿纸上,依序传下去。截稿是翌日早晨,每个人都有一天的时间可以仔细思考书写。第五天晚上,或第六天早晨,要完成一篇故事。在这五天里,五个兄弟姐妹都有些紧张,也感受到些许生存的意义。

幺弟照例说要打头阵,于是兄姐们答应让他写故事的开头,但其实他毫无腹稿。或许是情绪陷入低潮,怎么写都写不出来,后悔不该抢做先锋。元月一日大过年,兄姐们都各自出门玩乐,祖父当然也一早就穿着燕尾服不知去向,唯有祖母和母亲留在家里。幺弟待在自己的书房,一直在削铅笔,搜肠刮肚,怎么样都写不出来,急得都快哭了。最后穷途末路,竟心怀不轨想要剽窃。他认为除此之外别无他法。带着做坏事的紧张心情,快速浏览了《安徒生童话》《格林童话》以及福尔摩斯的冒险故事,从这里抄一点、那里抄一点,终于拼凑出一个故事。

很久以前,在北国的森林里,住着一个恐怖的老女巫。她是个长相奇丑无比,又心狠手辣的老太婆,唯独对她的独生女乐佩 (8) 温柔体贴,每天都用金梳子为她梳理头发,疼爱有加。乐佩是个美丽又活泼的女孩。但从十四岁起,她已不再对老女巫唯命是从,有时甚至反过来斥骂她。尽管如此,老女巫还是很疼爱乐佩,只是笑一笑,一副无可奈何的模样。森林里的树木在秋风吹拂下,落叶飘零,枝干渐秃,老女巫家也到了准备过冬之际,一个美好的“猎物”迷路走进了这座魔法森林。那是个骑马的英俊王子,迷路走进了黄昏的森林里。他是这个国家十六岁的王子,酷爱打猎,与随从们走散了,认不得归途。王子的黄金铠甲,在微暗森林中散发出火炬般的光芒。老女巫当然看到了。她像一阵风飞出家里,立刻将王子从马背上拖下来。

“这位少爷真是肥嫩啊,皮肤居然如此白皙,八成是吃核桃才长得这么肥吧!”老女巫垂涎欲滴地说。她长着又长又硬的髭须,眉毛也长到盖住了上眼睑。“简直像一只肥嫩的小羊啊。不晓得味道如何。用盐把他腌渍起来过冬最好了!”正当她龇牙咧嘴地笑着拔出短刀,对准王子白皙的喉咙之际——

“啊!”老女巫忽然尖叫一声。原来是女儿乐佩扑向她的背,使劲咬住她的耳朵不放。

“是乐佩啊,你就饶了我吧。”老女巫疼爱女儿,所以一点也不生气,硬是赔上笑脸讨饶。乐佩摇着老女巫的背,闹别扭般撒娇地说:

“我要他陪我玩。把这个漂亮的孩子给我。”乐佩在娇生惯养中长大,个性非常倔强,话一出口绝不让步。于是老女巫心想,就迟个一晚再杀王子来腌渍也不迟,现在先忍耐一下。

“好好好,就给你吧。今晚我会盛宴款待你的客人。但是到了明天,你要把他还给我啊。”

乐佩点头应允。这晚,王子在魔法之家备受礼遇,但却吓得魂不附体。晚餐的佳肴有串烤青蛙,塞满幼儿小指头的蝮蛇皮,用豹斑鹅膏 (9) 和鼷鼠的湿黏鼻子与青虫的五脏做的色拉。饮料则是沼泽女人用水绵藻酿的酒,还有从墓穴里舀出来的硝酸酒。饭后点心是生锈的铁钉和教堂窗户的玻璃碎片。王子光看就恶心,每一道菜都不敢碰,但老女巫和乐佩却吃得津津有味,频频赞叹真好吃真好吃。因为每一道菜都是这个家的珍馔美食。吃完饭,乐佩牵起王子的手步入自己的房间。乐佩的身高和王子差不多。进入房间后,乐佩搂着王子的肩,端详他的脸,悄声地说:

“只要你不讨厌我,我就不会让别人杀死你。你是王子吧?”乐佩的秀发,多亏老女巫每天细心梳理,散发出黄金丝线般的璀璨光芒,发丝柔长直达脚边;脸蛋丰腴仿若天使,像一朵黄玫瑰;嘴唇则鲜红有如小草莓;瞳眸漆黑清澄,漾着无名的悲伤。王子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霎时惊为天人。

“是的。”王子低声应道,心情松缓后不禁悲中从来,潸然泪下。

乐佩漆黑清澄的眼眸凝视王子片刻后,轻轻点头说:

“就算你讨厌我了,我也不会让别人杀死你。到时候,我会亲自杀了你。”说完自己也哭了起来,但随后又忽然放声大笑,以手背拭去泪水,也为王子拭泪,然后神采奕奕地说,“今晚你和我一起,到我的小动物房间睡觉吧。”语毕,便带着王子到隔壁寝室。那里铺着稻草与毛毯。抬头一看,上百只鸽子停在屋梁或栖木上。大伙儿似乎都睡了,但两人一走近,鸽群稍微动了一下。

“这些全部都是我的。”乐佩说完,立即抓住旁边一只鸽子,掐着鸽子的脚甩来甩去。鸽子惊慌失措,猛振翅膀。“给我吻他!”乐佩尖声大吼,将鸽子甩上王子的脸。

“那边的乌鸦,是森林里的流氓。”说着,她以下颌指向房间一隅的大竹笼,“一共有十只,因为是流氓,一定要关在竹笼里,不然它们会立刻飞走。还有,这边这个是我的老朋友,贝贝。”乐佩说着,抓起一头鹿的角,硬是把它从房间角落里拉出来。这头鹿的脖子上套着铜环,还以粗重的铁链绑着。“这家伙也确实要用铁链绑着,不然也会逃离这里。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待在这里呢?唉,算了。我每天晚上都用刀子,帮贝贝的脖子搔痒。可是它总是很害怕,还会挣扎呢。”乐佩说着,从墙壁裂缝取出一把闪亮亮的长刀,轻轻地在鹿的脖子上来回搔剐。真可怜,鹿扭着身子一副很痛苦的模样,冷汗直冒。乐佩看了纵声大笑。

“你睡觉的时候,也把这把刀子放在身边吗?”王子有些害怕,悄声问。

“对啊,我都抱着刀子睡觉。”乐佩泰然自若地答道,“以防万一嘛。不谈这个了,快点睡觉吧。我倒是很想知道,你怎么会迷路走进这座森林里?说给我听吧。”两人并排躺在稻草上,王子支支吾吾地谈起误入魔法森林的事。

“你和那些随从分开,会不会寂寞?”

“很寂寞。”

“那你想回城堡吗?”

“想啊,我很想回去。”

“我讨厌这种哭丧着脸的孩子!”乐佩说着霍然起身,“你应该高兴才对吧。这里有两片面包和一块火腿,路上饿了就吃吧。你还在磨蹭什么呢?”

王子听了开心地跳起来。乐佩宛若母亲般沉着地说:

“啊,穿上这双毛长靴吧,送给你。路上很冷,我不希望你受冻。还有,这是我老妈的露指大手套,来,你戴戴看。哎呀!光看手的话,简直跟我那脏兮兮的老妈没两样。”

王子流下感激之泪。乐佩接着把鹿拉出来,解开锁链。

“贝贝,可以的话,我很想用刀子帮你搔更多痒,因为真的很好玩。不过算了,现在这些都无所谓了,我要放你走。你带这个孩子回城堡去,这孩子说他想回去,所以你们就走吧。只有你能跑得比我老妈快了,拜托了!”

王子骑上鹿背。

“谢谢你,乐佩。我不会忘记你。”

“这种事无所谓。贝贝,走吧,快跑!把背上的客人摔下来,我可不饶你。”

“再见。”

“好,再见。”乐佩哭了出来。鹿在黑暗里飞奔如箭,越过草丛,穿过森林,径直渡过湖水,头也不回飞奔在狼嚎鸟啼的荒野上,这时传来烟火燃烧般的疾驰声。

“不可以回头。老女巫追来了。”鹿边跑边对王子说,“放心吧,只有流星跑得比我快。不过,你可不能忘记乐佩的好心。她个性好强,却是个寂寞的孩子。好,已经抵达城堡了。”

王子带着恍若置身梦境的心情,站在城堡的大门前。可怜的乐佩,老女巫这次真的火冒三丈,因为乐佩竟放走了宝贝猎物。任性也该有个限度。因此她把乐佩关在森林深处的漆黑塔里。这座塔没有门,也没有楼梯,只有塔顶的房间有一扇小窗。乐佩就这样日夜生活在这个塔顶房间里。可怜的乐佩。一年过去,两年过去,昏暗的房间里,无人知晓乐佩变得愈来愈美了,出落得沉鱼落雁,变成思虑成熟的女孩。她对王子的事,片刻不曾忘怀。因为太寂寞了,她也会对着星星月亮唱歌。歌声如泣如诉,满怀忧伤,连森林里的树木鸟儿听了都伤心落泪,月亮也蒙上淡淡的哀愁。老女巫每个月会来探视一次,留下食物和衣服。毕竟她还是疼爱乐佩的,不忍让乐佩饿死在塔里。老女巫有魔法翅膀,可以自由进出塔顶的房间。三年过去,四年过去,乐佩也十八岁了。在昏暗的房间里,她不知道自己美得灿烂夺目,也没察觉到自己散发出迷人的馨香。这年秋天,王子外出狩猎,又迷失在魔法森林里,忽然听到悲戚的歌声。由于歌声扣人心弦,王子的魂魄都被夺走了,不知不觉走到了塔下。那不是乐佩吗?王子绝对没有忘记四年前的美丽女孩。

“让我看看你的脸!”王子用力大喊,“别唱悲伤的歌了!”

乐佩从塔上小窗探出头来回答:“说这话的人是谁?悲伤的人,唯有悲伤的歌是救赎。不懂别人的悲伤在那边乱说什么。”

“啊,是乐佩!”王子欣喜若狂,“请你想起我!”

乐佩霎时脸色苍白,随之又满脸通红。但依然还有些许幼时好强的个性,因此她尽可能以冷漠的语气回答:

“乐佩?她四年前就死了!”说完纵声大笑,但吸了一口气后又很想哭,激烈的呜咽取代了笑声。

那女孩的秀发是黄金桥。

那女孩的秀发是彩虹桥。

森林里的鸟儿齐声欢唱奇妙的歌。即使正在哭泣的乐佩也听见了这首歌,霎时脑海里也会浮现出美妙的灵感。乐佩将自己美丽的长发在左手绕了两三圈,右手拿起剪刀。如今乐佩的美丽金发,已经长到地板,她却毫不吝惜地“咔嚓、咔嚓”剪下长发,将它编成一条长长的发绳。这是太阳底下最美的绳子。她将发绳的一端牢固地绑在窗台上,自己则沿着这条美丽的金色发绳下到地面。

“乐佩……”王子低声呢喃,陶醉地看得入神。

乐佩双脚着地后,忽然变得怯生生的,不发一语,只是轻轻将自己白皙的手,放在王子手上。

“乐佩,这次轮到我来救你了。不,请让我终生当你的护花使者。”

王子已经二十岁,看起来非常可靠。乐佩嫣然一笑,默默点头。两人趁老女巫尚未发觉之际,迅速逃离森林,急如星火横越荒野,终于平安抵达城堡。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

幺弟煞费苦心地东拼西凑,好不容易写到这里,却很不高兴。因为他失败了。这样根本不是故事的开头,连结尾都写完了,显然又要被兄姐们嘲笑了。幺弟暗自苦思,为此大伤脑筋。然而天色已暗,外出游玩的兄姐们似乎也回来了,客厅里传来众人的欢笑声。“我是孤独的。”难以言喻的寂寥袭上幺弟心头。此时,救星出现了,是祖母。祖母觉得这个整天关在书房的幺弟很可怜。

“又开始。写得顺利吗?”祖母来到幺弟的书房说。

“走开!”幺弟不耐烦地赶人。

“又挫败了啊?你明明就不太会写,不该参加这种愚蠢的比赛。看吧,结果搞得这种下场。”

“我哪知道啊!”

“哎哟,哭什么嘛,真是傻孩子。给我看看。”祖母从腰间取出老花眼镜,小声地读起幺弟写的童话。读着读着,呵呵笑了起来。

“哎呀,你这孩子真早熟,居然知道这么多事情。有意思。你写得很好呀。不过,这样就接不下去了吧。”

“就是啊。”

“你很伤脑筋吧?换作我的话,我会这么写:‘城堡上下欢欣鼓舞迎接他们。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怎么样?毕竟女巫的女儿和王子的身份太过悬殊。不管他们如何相爱,终究不会有好结局。这门亲事本来就不会幸福。你觉得如何?”祖母说完还用食指戳戳幺弟的肩。

“这点小事我也知道!你走开!我有我的想法。”

“哦,这样啊。”祖母说得气定神闲,她对幺弟的想法了若指掌,“那你就赶快把后面写一写,写完到客厅来。你饿了吧?快来吃年糕汤,然后玩纸牌不是很好吗?这种比赛无聊透了。剩下交给你大姐写就好了,她很会写这个。”

把祖母赶出去后,幺弟慎重其事地补上所谓“自己的想法”。

“不过,接下来又发生一连串的不幸。女巫的女儿和一国的王子,身份太过悬殊。接下来会发生不幸。后续就拜托大姐了,请善待乐佩。”

幺弟照祖母说的写下这一段,总算松了一口气。

其三

今天是第二天。全家一起吃完年糕汤,长女立即回到自己的书房。今天她穿着纯白羊毛衣,胸前别了一朵小小的黄色人造玫瑰,以轻松的姿势坐在书桌前,然后摘下眼镜,笑眯眯地用手帕擦拭镜片。擦完之后又戴上眼镜,极为夸张地眨眨眼睛,表情忽然变得一本正经,然后调整坐姿,手托香腮沉思了起来。不久后,她拿起钢笔开始写起来。

真正的故事,总是始于恋爱舞会结束后。当有情人终成眷属时,一般电影就会出现“the end”的字幕,但我们总是很想知道,接下来两人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人生绝非一连串兴奋的舞会,大多生活在无趣扫兴的宿命里。我们的王子和乐佩,只在小时候见过一面,便感到难分难舍,却又立即分开了,彼此都不曾忘记相处的时光,接着好不容易才以成人之姿再度重逢,但这个故事绝不会就此结束。反倒是往后的生活,才是必须交代的事。王子和乐佩手牵手逃离魔法森林,一路上不吃不喝,始终默默无言,夜以继日在辽阔荒野奔逃,终于抵达城堡。但是,接下来才更辛苦。

王子和乐佩都已筋疲力尽,可是连喘口气的时间也没有,国王、王后,还有臣子们见王子平安归来,欣喜万分,立即纷纷询问这次冒险的事,也终于明白低头站在王子背后的绝色美女,就是四年前拯救王子的恩人,因此城堡里更是欢天喜地。他们让乐佩洗了香水澡,换上轻盈美丽的衣服,然后让她睡在一张几乎全身都会陷进去的厚软床上。乐佩几乎连鼻息声都没有,睡得香沉。睡了很久很久,终于像熟透的无花果自然离枝落地般醒来,睁开饱眠的双眼一看,已然恢复元气的王子一身盛装站在枕边,对她微笑。乐佩霎时感到难为情。

“我要回家。我的衣服在哪里?”她稍微起身说。

“你好傻。”王子气定神闲地说,“衣服不是穿在你身上吗?”

“不是这个,我要我在塔里穿的衣服。把衣服还给我。那是我母亲搜集上好布料帮我缝制的衣服哟。”

“你真傻呀。”王子再度气定神闲地说,“你已经开始想家了啊?”

乐佩不由得用力点头,忽然一阵心酸,放声哭泣。她并非因为离开母亲,来到这个陌生城堡而感到寂寞。这件事她早有心理准备,更何况母亲也不是什么好母亲,况且就算是好母亲,女孩子一旦有了心爱的人,纵使要离开所有的亲人也在所不惜,根本不会寂寞。乐佩之所以哭泣,并非寂寞想家,想必是因为丢脸又懊恼吧。拼命逃到这座城堡来,穿上如此高贵的华服,睡在如此柔软的锦褥里,沉睡到不省人事,醒来之后冷静一想才发现,我不配这种身份,我是卑贱女巫的女儿。当她清楚明白了这件事,觉得很不堪,不仅羞愧交加,甚至感到严重的屈辱,才会唐突地说要回去吧。看来乐佩依然保有儿时好胜的倔强脾气。然而,养尊处优的王子无法理解这种事,看到乐佩忽然哭泣深感困惑,却也只能擅下判断。

“你可能还很累,肚子也饿了吧,总之我先叫人准备吃的。”王子低声说罢,便慌张地走出房间。

不久,来了五位侍女,再度服侍乐佩洗香水澡,为她穿上比先前更重的鲜红礼服,脸和手都施上淡妆,并极为熟练地为她梳理稍微偏短的金发,最后缓缓地为她戴上珍珠项链。当整装完毕,乐佩站起来时,五位侍女同时发出惊艳的叹息。从未见过如此高贵美丽的公主,想必今后也不会再有第二人了吧。

乐佩被带到餐厅。国王、王后和王子,三个人都神情愉悦地站在那里。

“哦,真美啊。”国王张开双臂迎接乐佩。

“真的好美。”王后也满意地颔首。国王与王后都是慈祥和蔼、毫不傲慢,而且非常温柔的人。

乐佩稍显落寞地微笑致意。

“过来坐,坐在这里。”王子立即执起乐佩的手,领她坐下,自己也坐在乐佩旁边,表情得意得可笑。

国王和王后也轻笑入座。不久,温馨的用餐时间开始,唯独乐佩一人不知所措。看着端上来一道道的佳肴,不知道怎么吃才好,完全没有头绪,只能频频偷看身旁的王子,悄悄模仿他的手势。但即便将食物送进嘴里,也只觉得怪异恶心,毕竟乐佩只吃过老女巫做的青虫五脏色拉和红烧蛆虫之类的菜。对乐佩来说,这一桌顶级的山珍海味,唯有鸡蛋料理觉得好吃,但仍比不上森林里的乌鸦蛋美味。

用餐时,话题很丰富。王子谈起四年前的恐怖经历,也骄傲于这次的冒险。国王一句句都听得很感动,每当他深深点头就会举杯喝酒,最后酩酊大醉,王后只好扶他去别的房间休息。剩下王子和乐佩两人之后,乐佩低声说:

“我想去外面透透气,总觉得胸口很闷。”乐佩脸色苍白。

王子因为太高兴了,因此疏忽了乐佩的痛苦。人在幸福之际,通常不会留意到别人的苦楚。他看到乐佩脸色苍白,竟也毫不担心。

“你吃太多了,去院子走走,马上就会好起来的。”他说得相当轻松,起身走向外面。

外面天气很好。秋天已到中旬,但这座庭院依然繁花似锦,姹紫嫣红。乐佩看到眼前美景,终于展露笑容。

“现在舒爽多了。因为城堡里很暗,我还以为是晚上呢。”

“怎么会是晚上。你从昨天白天一直睡到今天早上,睡得很熟呢。连鼻息声都没有,睡得很沉,我还担心你是不是死掉了。”

“要是森林的女孩在那时候死了,醒来之后变成优雅的公主该有多好。可是我醒来以后,依然是女巫的女儿。”乐佩这话是真心感到遗憾,但王子以为是乐佩在开玩笑,不禁放声大笑。

“这样啊,原来是这样啊,这还真可怜啊。”说完又大笑。

不知道是什么花,散发着强烈香气的小白花,从荆棘堆里绽放出来,王子见状忽然停下脚步,眼神变得十分正经,然后用力将乐佩拥进怀里,力道之强都快把乐佩全身的骨头压碎了,接着又做出疯子般的意外举动。乐佩拼命忍耐。这不是第一次,从森林里逃到荒野,日夜不眠不休赶路时,也发生过三次这种事。

“你不会离开我吧?”王子稍微冷静后,与乐佩开始并肩漫步时低声问。两人离开白花绽放的荆棘处,走向水莲盛开的小沼泽。乐佩不知为何忽然扑哧一笑。

“你在笑什么?”王子凝视着乐佩的脸问,“有什么好笑的?”

“对不起。我看你一本正经的样子,不由得笑了出来。事到如今,我能去哪里呢?我在那座塔里,等了你四年。”来到沼泽边,这回乐佩却很想哭,瘫软地坐在岸边的青草上,抬头望着王子说,“国王和王后都答应了吗?”

“当然答应了。”王子再度恢复以前无拘无束的笑容,在乐佩旁边坐下,“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呀。”

乐佩将脸伏在王子膝上啜泣。

几天后,城堡举行了豪华婚礼。这晚的新娘,仿如失去羽翼的天使般令人爱怜。王子对这朵养育失当的野玫瑰格外珍惜。两人生活了一两个月后,乐佩古怪的思考、近乎暴行的活泼举止、毫不畏惧的勇气与幼儿般无知的提问,让王子感到极具魅力,爱她爱到难以自拔。寒冬过去,日子也一天天暖和起来,庭院里花期较早的花朵,也到了即将绽放的时候,两人缓缓地并肩漫步在院子里,此时乐佩已身怀六甲。

“真奇妙,真的很不可思议。”

“看来你又有疑问了啊。”王子也已二十一岁,稍微成熟了点,“我倒是很想听听看,这回又有什么疑问。上次你问神明在哪里,真是了不起的问题哪。”

乐佩低头窃笑,然后说:“我是女人吧?”

这个问题令王子不知如何回答,只好装模作样地说:“至少不是男人。”

“我果然也会生小孩,然后变成老太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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