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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 C(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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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哥其实想把凶手杀掉,所以才到劳鲁的办公室去。但在劳鲁办公室里的凶手,也正想杀掉弗朗哥,而且凶手抢先了一步。他开枪射击弗朗哥时,弗朗哥也几乎同时开了一枪。不过子弹并没有打中凶手,却打中了墙上的小提琴。”

老人没有说话,洁好像说中了什么,过了一会儿,他才喃喃说道:“怎么会……怎么会有如此难以想象的事……”

“这才刚开始,难以想象的事情还在后面呢,拉莫斯先生。”洁说。

“不,不,我正是有这种预感才这么说的。那么,那把枪,弗朗哥想用来杀死凶手的那把枪,到哪儿去了?”

“如果不在现场的话,就一定是被凶手拿走了。”

“拿走了?扔掉了吗?”

“是的。”

“扔到哪儿去了?菲律宾海沟的海底?”

“你大概想不到……”洁有些难为情地说。

“啊,不管你说出什么,我都不再感到惊奇了。告诉我,到哪儿去了?”

“我想可能是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吧。”

“啊……”老人绝望地说,“我无法理解你说的话,怎么可能是这样!”

“这没什么不好理解的,因为那本来就是弗朗哥的枪。”

“但是,办公室里根本没找到那把枪啊。”老人焦急地说。

“怎么会没有,不是被芮娜丝捡到了吗?”

“什么?你说席皮特捡到了弗朗哥的枪?”

“是的。”

“你的意思是,那把席皮特用来射击洛贝特的枪是弗朗哥的?”

“是的。”

“喂,你忘了吧?那把枪可千真万确就是射击弗朗哥的枪啊。我敢保证。”

洁轻轻点了点头,说:“所以我认为凶手搞错了。他把弗朗哥射击自己的枪,和自己射击弗朗哥的枪弄混了。”

“弄混了?这么重要的东西也会弄混?”

“他的确弄混了,把自己的枪放回去了。那时候凶手已经完全乱了方寸,他大概十分惊慌,也非常害怕,慌乱之下才弄混了。其实只弄错了这一件事,也算是个奇迹了。”

老人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你的脑袋糊涂了吧?你说谁乱套了?这么重要的东西怎么可能弄混?你为什么会这么想?根据在哪儿呢?”

“因为你刚才不是说过,那两把枪不仅口径相同,型号也相同,还是同一个厂家制造的吗?你还说过当时那种枪非常普遍。”

老人哑口无言。

“凶手一直想把手枪带走,却惊魂未定,慌乱中带走了意外出现的弗朗哥的手枪。如果他当时考虑周详,其实把枪留在现场也没什么问题。要是觉得放在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不太好,放在地上就行了。他当时可能太害怕了。”

“……是吗?也对。因为两把枪完全一样,凶手一不小心就会弄错。他弄错后,把自己的枪放到了弗朗哥的办公室。后来被席皮特捡到,拿着枪的席皮特正想离开现场,早点儿回到那位受伤的重要人物身边。可我们不知道背后的这些事,强迫她留下来。于是她变得歇斯底里起来,冲动地举枪射击,打伤了洛贝特。”

“是的。”

“可是,席皮特为什么不把这些实情告诉我们呢?只要她肯说出来,我们就会设法帮助她呀。”

“也许她不这么认为吧。我想大概有人告诉她,这些事到警署后再说。”

“嗯,也许是这样。但为什么她被捕后还是不说呢?”

“人在昏迷状态下说不出来吧?”

“苏醒过来后也能说啊。”

“也许她有什么不能说的苦衷吧……”

“不能说的苦衷?”

“也许还有什么事,导致她无法确定能不能把心里的不安向你们说出来,因为她来不及去问本人。”

“本人指的是谁?”

“那个受伤的人啊。”

“哦……”拉莫斯似乎惊呆了,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太让人惊讶了,好像你亲眼目睹过似的。可是,你凭什么这么认为?说出这种小说似的情节,总得有所根据吧?”

“芮娜丝·席皮特住院的时候不是要求看报纸吗?想看二十四号那天,还有之后两三天的,总之就是那段时间的报纸。而且看得很认真,对吧?其实她想找的是有没有那个人死亡的消息,但是没有看到,因此她放心了。大概就是这样。”

“没有那样的消息……嗯,也许是这样吧。但这样就一定表示他已经获救了吗?也许他死了,只是报纸没登而已。”

“不,他获救了。虽然资料还不充分,但我能肯定。我想可能那个人所在的地方很特殊,只要死了就一定会有报道。因此,既然报纸没提,就表示已经获救了。”

老人又惊讶得沉默了一会儿,说:“真有那样的地方吗?”

“应该有吧。如果他是在因地震而坍塌的屋子里,也许不会报道。但如果是在一个非常引人注目的地方,要是死了就会被报道出来。”

“嗯,也对。”

“她一定是这么想的。她认为那个地方很引人注目,没有报道,应该就是已经获救了。”

“你认为那个人已经获救了?”

“是的。”

“根据呢?”

“我认为,如果那个人死了,芮娜丝可能早就把事情和盘托出了。她在警察医院康复以后,之所以还是什么都没说,很有可能是在包庇那个人。”

“这是你的想象吧?”老人又显得焦躁起来。

“不,我还能拿出另一些根据。好了,拉莫斯先生,你的问题我回答到这里就差不多了吧?我已经花了很多时间来解释了。总之,这件棘手的案子能够迅速地解决,都是因为芮娜丝开了枪,然后被你们逮捕了的缘故。而她之所以开枪,我认为有她万不得已的理由。”

“既然你说针对这件事还能拿出根据,并且以后还会告诉我,那么你今天可以先解释到这里。我大致知道了。”

“您说的知道了,是指您也认为芮娜丝·席皮特很可能不是凶手吗?”

“嗯……”

无疑,洁问了对方一个最难回答的问题。这位老警察含混地应了一声。身为退休警官,又是亲手把芮娜丝投入监狱的当事人,面对这个问题,确实很难明确表示同意。

“我不能同意你的理论,但是我承认,这种想法是有可能的。”

洁不再苦苦相逼,说道:“让我们再回到刚才的话题。假设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做出一九七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的举动,也就是说,她没有出现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或者即使她在那里,也没有举起枪;又或者即使举起了枪,也没有冲洛贝特射击,而是乖乖地把枪交给你,按你们的要求跟你们走。只要那天的情况有一丁点和实际发生过的不一致,那么,你和检察官也许就不会以谋杀弗朗哥·塞拉诺的罪名起诉她,我说得对吗?”

“嗯,可这不是我能决定的。而且,都是因为听了你一步步的说明,我才对以前的做法产生了怀疑。如果事情真像你说的那样,又会如何呢?”

“拉莫斯先生,这正是我想问您的问题啊。如果席皮特不是凶手,你们会怎么做?”

“我们会找出真正的凶手来。”

“对吧?你们一定会这么做的。那么,你们会先从哪一步做起?”

“收集前科犯的相片和名单——”

“应该会先从临时起意的盗窃案这条线索开始查起吧?但这太难了。首先,弗朗哥的外衣口袋里有钱包,里面的钱并没有被拿走。当然,也许是凶手没有全部拿走,故意留下一部分在那里。其次,你们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找到了枪,就算和席皮特碰个正着,她也毫不反抗地把枪交给你,还会老实说这把枪是从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捡来的。

“如果你们相信她的话,事情就简单多了,就能知道凶手在射杀弗朗哥后,拿着枪故意来到死者的办公室,把枪丢下后逃走了。很难想象会有这样的强盗,何况办公室里的钱和贵重物品都没有丢失。还有尸体的脖子断了,以及装在尸体里的螺丝,没有一个强盗肯费这种工夫去抢钱,因此这条线索应该很快就会被束之高阁。”

“不过,即使不想抢钱,我当了一辈子警察,也没见过有哪个凶手肯花那么大工夫做出如此离奇的事情。”

“说得没错,你们只能采取别的行动。接下来会怎么做?还会遇到什么问题?”

“这么一来……应该会去查劳鲁·里格尔的不在现场证明吧。”

“没错,是该轮到查劳鲁·里格尔的不在场证明了。”

“因为也没有其他嫌疑人好查了。”

“警方所知范围内的人,看来的确是没有了。当初警方之所以不去调查劳鲁的不在场证明,是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的缘故,所以认定没有必要再去筛查芮娜丝之外的人。于是劳鲁·里格尔的不在场证明便没有受到追究。这层因果关系就是这样。不过……”

说到这里,洁对着电话那头看不见的对方伸着食指,不紧不慢地继续说道:“这部分非常重要,拉莫斯先生。如果那天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出现在杰森大楼里,劳鲁的不在场证明就一定会被认认真真地追查。难道不是吗?”

在地球另一端的老警察听后沉默不语,大概是在思考吧。我明显可以感到,事到如今他还是不肯承认自己的错误,这背后大概潜藏着当警察的一种通病——面子放不下来。

沉默良久后,老警察终于叹了一口气说:“如果没有当场抓到凶手,我们的确会像你说的那样做的。”

“先是发现尸体,然后摇晃了几下脑袋就掉下来了,接着又发生地震,想打电话报警却打不通。这些都只是劳鲁的一面之词,没人可以为他作证。要是当初没有抓到芮娜丝,劳鲁的话毫无疑问会被怀疑。你们一定会严厉逼问,是你开的枪吧?是你把死者脑袋砍掉的吧?”

又是一阵沉默。老人大概在慢慢领会洁所说的意思。

“到底是怎么回事?先生,劳鲁他……”

“他在案发后还能保持冷静,这说明案发时还有其他目击者。但出乎他本人意料的是,凶手马上就被抓到了,目击者也就不需要了。”

“你说不需要了?先生,目击者可以如此轻易地创造出一个,不需要的时候又能让他凭空消失吗?”老人问道。

“是啊,当然可以,拉莫斯先生。目击者之所以能凭空消失,并不是劳鲁让他消失的。而是因为凶手已经抓到了,所以劳鲁不必勉强把他拉出来。我是这个意思。”

“嗯,不过我好像还是有些难以理解……先生,你说当时还有其他目击者?”

“对。”

“你这么肯定?”

“当然肯定,确实还有目击者。”

我也大吃一惊,心里不免紧张起来。

“我不这么认为。先生,话说得这么肯定,不大合适吧?”

“我可以跟您打赌,想赌什么都行。这一点我敢肯定,否则道理上就说不通了,这是逻辑推理的结论。”

“真是闻所未闻。万一是你错了,该怎么办?”老警察挑衅似的说。

“怎么办……”洁抬头望着天花板,想了想后说,“我把八打雁所有的葡萄酒都买齐了,带到您家倒在浴缸里,然后我一个猛子扎进去,把酒喝干了让您看。”

我不禁叹了口气。老人声音沙哑地笑了一会儿说:“真是了不起的场面啊。那万一我输了呢?”

“那就请您答应我一个请求。哦,一个小小的请求。我只想请您让我和那个人通一次电话。”

“条件还挺优惠的嘛。”

“这条线索,说到这里大概也差不多了,反正以后肯定还会再提起。还是回到刚才探讨到一半的问题上来吧,就是点三八口径的子弹打出两个贯穿孔的问题。不过要想继续探讨这个问题,必须以刚才得出的推论为前提。”

“哦,好的。那我听你说下去。”

“点三八口径的子弹只是要了弗朗哥·塞拉诺的命,准确地说,是打穿了他的心脏,除此之外没有别的目的了,对吧?”

“对。”

“而且不管哪颗子弹,都确实打穿了弗朗哥的心脏,是吗?”

“是的。”

“那么,开一枪应该就足够了,一枪过去弗朗哥就已经没命了,是吧?”

“嗯,是的。”

“对凶手而言,开一枪就能把想办的事办完了。不管那是个多么动荡的年代,附近是个多么嘈杂的地区,凶手都应该不想让别人听到多次枪声才对。”

“嗯。”

“然而,弗朗哥明明已经死了,凶手却又连开两枪。这样的话,只能说明凶手有什么非得继续开枪的理由,而且还是两枪。只能这么认为了,拉莫斯先生,您怎么认为?”

“你是说,凶手必须继续开枪?而且是两枪?”

“对,必须再把两颗点三八口径的子弹送进弗朗哥的身体里。您觉得是这样吗?”

“是吗……你真的这么想吗?”

“我觉得并非如此,凶手的目的是要在尸体上再留两个弹孔。”

“再留两个弹孔?但是,最终留在尸体上的弹孔总共只有两个啊。”

“是的,但留在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这表示凶手开了三枪,只不过留下来的弹孔是两个。这说明凶手的三次射击有两次准确地击中了相同的位置。而且,为了达到这种精确射击的效果,凶手甘愿冒风险进行极近距离射击。”

“啊?怎么回事?我还是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请你再说得具体一点。”

“好的,我来具体说明一下。就从若要满足以上所有要求,必须采取什么行动说起吧。”

“嗯。”

“好。如果要瞄准被害者胸部,以从上往下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就必须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对于凶手来说十分危险。万一被害者抵抗,就无法准确命中心脏了,所以凶手一开始站在离死者远一点的地方开枪。这样的射击,既能保证子弹顺利穿透心脏,又不会在外衣上留下焦痕和火药颗粒。而且贯通孔从外衣到最里面的内衣,越往里弹孔会越小。”

“嗯。”

“凶手开枪时,弗朗哥的手应该还在上衣的口袋里,手里也握着枪。他没料到对方会冲他开枪,但却早已做好了开枪的准备。因此他立刻予以还击,只不过打偏了,打到了墙上的小提琴。弗朗哥右手手指上有没有硝烟反应,你们检查过了吗?”

“没……没有检测过。”

“因为现场没发现另一把手枪,所以你们没想到死者也开了枪吧。”

“是的。”

“弗朗哥倒在了地上。这时,凶手瞄准自己开第一枪时留下的弹孔,开了第二枪。接着将枪口稍微挪了一点儿,抵住外衣开了第三枪。这样,死者身上的弹孔数量、衣服上的贯穿孔数量,以及事情的经过,就都能得到解释了。因为最后两枪都是极近距离射击,因此两个弹孔周围都有焦痕和火药颗粒,且贯穿孔都是越往里越大。这样,弹孔虽然只有两个,留下的子弹却有三颗。”

一阵短暂的沉默之后,拉莫斯说:“是啊,如果凶手这么做的话,确实如此。但问题是,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做?你必须说清楚这一点才行,不能光是顺着现场的状况,硬拼凑出一个解释来。”

“我同意这一点,而这正好也是问题的关键。凶手不是因为好玩才这么做的。他虽然担心枪声会招来危险,但还是非这么做不可。这又是为什么呢?”

“是啊,为什么呢?”

“答案只有一个。因为外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弹孔对不上。”

老警察和我听了这句话都吃惊得说不出话来,陷入了深深的沉默。显然,洁的这句话击中了整个事件的要害,我们一时不知该作何回应。

“弹孔对不上?”老人好不容易才发出声音,“弹孔居然会对不上……”他又重复了一遍。

于是洁继续说:“是的。为了让外衣、衬衫、内衣和身体上留有的弹孔一致,凶手才会再开两枪。而且,后来的两枪必须和打死被害人的那枪一样,由上往下四十五度入射角。”

又是一阵沉默,老警察似乎一直在思索。然后说:“弹孔对不上……怎么会呢?再说,对不上了又有什么问题……”

洁这次并没有回答他的问话,反而问他:“嗯,您觉得呢?会有什么问题?”

“难道第一颗子弹没有杀死弗朗哥?但是,衬衫被血染得通红啊,内衣也是。”

“是的。所以衬衫和内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对得上。”

“衬衫和内衣上的弹孔和身体上的对得上?”

“是的。如果他只穿着衬衫和内衣的话,凶手就没必要再多留一个弹孔了。”

“也就是说,原来外衣上的弹孔和里头两件衣服上的弹孔对不上,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拉莫斯先生。因此,凶手必须瞄准外衣上的弹孔位置再开一枪。”

“原来是这样啊!”老人扯着嗓子大声喊道。

“外衣、衬衫、内衣、身体,所有弹孔都必须对上,这样外衣上的弹孔才有意义。为了准确地依照外衣上的弹孔再开一枪,凶手不得不进行极近距离射击。”洁说。

“原来如此!”

“可是只有这样还不够。因为这样外衣上还是缺了一个弹孔。衬衫、内衣和身体上有一个一致的贯穿孔,而外衣上却没有,因此他还得在外衣的相同位置上再制造一个弹孔出来。于是,他又把枪口对准外衣下面衬衫上的弹孔,以相同的入射角又补了一枪,这一枪也是极近距离射击。这就是凶手采取不自然的极近距离射击的理由,也是尸体上有两个弹孔,但体内却有三颗子弹的原因。”

“嗯。”老警察沉吟着,而我着实被洁吓了一大跳。

“这样看来,似乎没有必要两枪都以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击,只要其中一个弹孔呈四十五度就足够了。但若在显微镜下仔细观察留在外衣上的弹孔,就有可能被人发现入射角度的不同。只要观察衣服纤维的破碎方向、烧焦的痕迹,以及血迹附着的方式等,就能找到破绽。因此,为了慎重起见,凶手两枪都采取了相同的角度进行射击。”

短暂沉默之后,退休老警察只得服输。

“原来如此,我甘拜下风。事情应该就像先生你说的那样,这样才有可能留下两个弹孔。我终于明白了,你的分析能力实在太了不起了,我向你致敬。”

“十分感谢,拉莫斯先生。但这只不过是真相的表层,由此牵扯出来的事情才是更重要的呢。”

老人低声叹了一口气说:“啊,是吗?接下来还能牵扯出哪些事呢?我已经老了,脑子没你转得快呀!”

“拉莫斯先生,我想您应该能看出事情有什么地方不自然吧。为什么外衣的弹孔和贯穿衬衫、内衣和身体的弹孔会对不上呢?”

“对哦,说得是,为什么会对不上呢?”

“其实最大的问题并不在于此。”洁说。

“那是什么?”

“对不上的话,就脱掉他的外衣好了。把弗朗哥没穿外衣的尸体丢在现场不就行了?只要衬衫、内衣和身体上的弹孔完全对得上就行了。但是凶手为什么没有这么做?”

“嗯……”

“因为无论如何都得让死者穿着外衣,并必须要耍这种不自然的小把戏。”

“确实如此。可是为什么?”

“您认为这是为什么呢?”

“不知道,我还是一点头绪都没有。”老人的话里充满失败后的扫兴意味。

“这才是这整个案子的核心。”

洁似乎若有所思。也许觉得老人已经累了,因此并没有再提出任何问题。

他继续说道:“那是因为有人看到弗朗哥是穿着外衣死的。除此之外,还能有别的理由吗?正因如此,凶手才必须做那么多看似多余的事。因为一旦把死者的外衣脱掉,那位目击者便会作证说这位死者和自己见过的被害人不是同一个。虽然最终尸体上多了两个弹孔,但目击者应该看不出这点儿差别吧。”

老人没有说话,大概已经连张口的力气都没有了。

洁说:“也正是因为这样,我才确信这个案子里一定有目击者,只是消失了而已。”

这句话已经没有人愿意再回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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