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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 A(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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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他有非这么做的原因……吗?”

“我是这么认为的。我想,这些问题都是由同一个原因派生出来的。子弹有三颗,弹孔却只有两个,对吧?死者在中第一枪时就已经毙命了,凶手没必要再开第二枪,但他还是开了,所以才出现了两个弹孔。”

“两个,也就是说,洁——”

“原因就在这儿!”他不等我讲完,就抢着说道,“开三枪留下两个孔;开一枪就够了,却还是开了两枪。也就是说,这名凶手非得在尸体上留下两个弹孔。”

“啊?一个弹孔不行啊……”

“对。而且,超过两个也不行。”

“换句话说,一定要两个才行?”

“对。而且这两个弹孔,都必须用手枪从上方以向下倾斜四十五度的角度打入才行。”

“嗯……”

“但就像我们刚才试验过的那样,当时弗朗哥应该是倒在地上。一般情况下,从上面对倒在地上的人开枪,射入的角度应该是九十度。若要弄成四十五度,就要把枪倾斜成这样才能做到。凶手为什么要弄得这么麻烦呢?”

“嗯?”

“为什么凶手非要让枪口贴住对方,打出这种弹孔才行呢?”

“是的。”

“为什么?这真像猜谜语。你认为答案是什么,海因里希?”

我想了想说:“再给我一点时间,也许我能想出来。”

“那你想想看。”

我想了好久,却还是只能认输,说道:“不行,现在我脑子里一片混乱。能让我安安静静地慢慢想吗?”

洁听了说:“行啊,你一定要好好想,我觉得其实线索相当多。”

“两枪都是枪口贴紧着死者的外衣开的,这也算是线索吧?”

洁点点头说:“是的。这名凶手一直让枪口紧贴着对方的衣服。准确地说,凶手的枪一直没离开过被害者。”

“贴紧衣服开枪对凶手能有什么好处?衣服上面会留下烧焦的痕迹,还会沾上火药……”

“这些倒无所谓。”

“贴紧衣服射击的话,留在衣服上的贯穿孔就会越接近里面越大,对吗?”

“对。”

“那要是远距离射击呢?”

“就会越来越小,外衣上的弹孔最大。只要枪离衣服有二十厘米,马上就会出现这个结果。”

“所以说……”

“但此案跟这方面也没有关系。凶手当时应该是想离开一点的,贴紧的话,因为枪支的结构不同,子弹沾染火药的方式也不同。比如这个案子,很容易就能查出凶器是一把左轮手枪。所以还是和被害者身体保持一定距离为好,但是凶手却没有这么做。”

“为什么?”

“因为一旦有距离,弹孔就会变成三个。”

“变成三个不行吗?”

“不行。”洁回答得很肯定。我思考了好久,却仍想不出其中的理由。

“为什么不行呢……”

“这也是一个线索。你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利用这些线索想一想吧。”

听洁这么一说,我苦笑着回应道:“我会好好想的。但我还有几个问题,想先问问你这位专家。”

“哦,什么问题?”洁走了过来,在我的对面坐下。

我说道:“我很早就存在这个疑问了,一直想找机会问问别人。我母亲很早就去世了,不可思议的是当时她身上并没有出现尸斑。医生告诉我,那是因为她整个身体内的血液都凝固了的缘故。凶杀案中尸体上的尸斑往往是破案的关键,这件案子也是,因为被害者是死后才被分尸,所以从尸体里流出来的血就变得很重要了。”

“你说得对,海因里希。你母亲当年是病死的吧?”

“是的。”

“病死和突然死亡是有可能出现这样的差别的。”

“果然不一样吗?”

“不一样。病死的话,体内的血液会迅速凝固。但因为被杀等原因导致的突然死亡,血液就不容易凝固。即使凝固了,也会遭到身体中酶的阻碍。”

“哦,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因此,凶杀案中的尸体会出现明显尸斑,是因为尸体体内的血液还在流动的缘故。”

“原来如此。所以在这种状况下,就算脖子被砍断了,血还是会流出来?”

“会。”

“但不会喷出来吧?”

“不会,因为心脏已经停止跳动了。而且血流量的多少还和尸体的摆放姿势有关。”

我点点头说:“这么说,那次事件中凶手是过了三十分钟后才动手切断死者脖子的,所以血才几乎没有流出来……嗯……但既然身体中的酶能阻碍血液凝固,那从被害者尸体里流出来的血难道永远都不会凝固吗?”

“不是那样的,血最终还是会凝固的。”洁说。

“需要多长时间?”

“八分钟左右,跟普通血液的凝固速度一样。”

“八分钟,这么快?”

“是的,不需要太长时间。”

“水和血,哪个凝固得快?”

“哪个快?水通常不会凝固啊!”

“那哪个干得快?”

“血更快。”洁回答道。

“血干得快?嗯,那么,干了的话,就不会沾到别的地方了。”

“你指的是沾染在布料这类材料上的血迹在经过八分钟后会不会又沾到别的布料上,对吧?那只能用涂抹的方法了。”

“涂抹的方法?哦……”

“就像用红色蜡笔涂上去一样。”

“是吗?还有一个问题,我刚想起来的,是和四十五度射入角有关的事。如果是九十度的话,子弹不是会穿透身体吗?”

洁点点头说:“如果是近距离射击,又恰好避开骨头的话,应该会穿透。”

“也就是说,凶手之所以把枪斜着射击,目的是为了把子弹留在死者体内?”

洁又摇摇头说:“不是这样的。他不是还在墙上留下了一颗子弹吗?就算穿透身体,子弹还是会嵌入地板啊。”

“对。”我点点头说,“螺丝也是一个线索吗?”

洁听了马上点头道:“螺丝当然是,那可是最重要的线索。”

“是最大的谜团也是最重要的线索,对吧?”

“完全正确。头部装着螺丝钉,躯干里装着螺母,然后做成把头部旋转着固定在躯体上的模样,这应该才是凶手的目的,也就是把头和身子连在一起……”

“为什么弄成那种模样才是他的目的?如果不把脖子切断,死者的脑袋原本不就牢牢地和身子连在一起吗?”我说。

“对,你说得没错,海因里希。”洁又想了想,然后说,“所以,其目的并不单单是把脑袋和头连在一起,而是使它们处于既连在一起,又可以随时断开的状态。换句话说,装上螺丝,并把它拧到容易松开的程度,这才是凶手真正的意图。可为什么要刻意做这种事呢?

“是做给谁看的吗?可看到的人只有劳鲁而已,顶多再加上办案的警察。”

“是啊。”

“如果是为了让警察看到,原因又是什么呢?为了陷害谁吗?罪名最后落在了芮娜丝身上。那么,在弗朗哥的脖子里装进螺丝,就是为了嫁祸于芮娜丝?”

“这么做无法嫁祸于人吧?”我说,“如果芮娜丝不是在制鞋厂工作,而是在螺丝厂或机械厂工作的话,那倒说得过去。”

“这么说,有其他人可以嫁祸吗?不不,嫁祸不了的,因为毫无意义。这是毫无意义的行为,也是完全没有必要的重体力劳动。这样的劳动一点意义也没有。”洁说。

“对,确实如此。为什么凶手还偏偏要这么做呢?”

“嗯。”

“难道真的是精神异常吗?还是为螺丝的这种形状而深深着迷……”

“嗯,一般人大概都会这样理解吧。”

“也许凶手在精神上受到‘给尸体装进螺丝’这种愿望的吸引,不管醒着还是睡着,日夜都被这个影像纠缠着,怎么都摆脱不了吧?”

“说到芮娜丝,她也很奇怪。为什么她会出现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又为什么要对警察开枪?这些都让人觉得完全没有必要,她身上发生的尽是些莫名其妙的事。正因为这两个原因她才被捕的吧?否则警方根本不知道凶手是谁。对尸体进行这么复杂的加工她做得了吗?又是在哪里做的?是她独自一人做的吗?工具和材料在哪里呢?动机呢?别忘了,她不但是个女人,而且还是个缺了一只手的女人。”

“说得对。”

“她根本做不到!这一点,法官到底是怎么处理的?认定是她独自一人作的案吗?真能认定?这太有意思了。总之,尼可是这么说的。马卡蒂警官的枪伤虽然养好了,但可惜已经去世了。不过听说另一名警官拉莫斯还活着,尼可应该会发邮件来,把拉莫斯的地址和电话告诉我。

“如果能和拉莫斯警官通电话,就能多了解一些这个案子的信息。目前手头的材料还不够。马卡特先生的事也一样,现在连他的影子都还没有出现。案发当时他到底在哪里?谜题实在太多了,海因里希。在这种情况下,什么结论都很难做。我想剩下的事还是等我跟乔乔·拉莫斯通过电话以后再说吧。”洁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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