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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室诡计(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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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完全密闭的西式房间,所有的窗户和门都从内侧上了锁,但这样的房间里却有人遇害了。门外的众人没有备份钥匙,担心之余只好破门而入,却看到了陈尸在地上的主人。不可思议的是,房里丝毫找不到凶手的踪迹。房间从内侧上锁,凶手无处可逃。经仔细调查,无论是天花板、墙壁、地板都没有暗门。壁炉的烟囱太过狭窄,连幼儿都无法通过,气窗也一样狭小。莫非凶手可以化成烟雾,在空气中飘散无踪,或者身体像水蛭一样可以自由伸缩,从门底下的隙缝中挤出去了?

这真是诡异而不可思议的谜团。如果这个看起来完全不可能的谜团能获得合理的解释,那么解释之人该有多么志得意满,这就是小说中密室诡计产生的心理基础。侦探小说是将乍看之下不可能理清的异常谜团,透过机智与逻辑条理明晰地自圆其说,在解开所有的“不可能”中最能获得趣味以及满足感的典型,就是密室案件。以故事描述的不可能状况,读者总会觉得哪里必留着漏洞,但密室的特征是可以像几何学的图像一般,具体而毫无暧昧,明确地将不可能的感觉传达给读者。因此过往的侦探小说作家,可以说从来没有不曾写过密室事件的,有些作家甚至穷其一生只撰写密室事件。

侦探小说史上,最早以密室的“不可能”为主题的作品,是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这部小说给了勒鲁创作《黄屋奇案》的灵感,当然光有这一部作品还不够,《黄屋奇案》的诞生离不开一宗真实事件。我在一九一三年十二月号的《海滨杂志》上读到乔治·西姆斯[4] 写的这件事,我做了剪报,至今那则新闻都还贴在笔记本上。距今百年前,所以应是十九世纪初的事,在巴黎蒙马特一栋公寓的最顶层,离地面约六十呎[5] 高的一个房间,住着一位名叫rose deurt的女孩。她到了中午仍然没有起床,警察破门进入查看,发现女孩躺在床上,已经死了,胸口插着一把刀。凶手下手极重,刀尖都刺出后背了。窗户从内侧上锁,入口的唯一一道门也从里面上锁了,钥匙插在锁孔上,而且还上了门闩。唯一的进出通道是壁炉烟囱,经调查后发现,再瘦小的人都不可能从烟囱出入。房中没有任何物品失窃,调查后也没发现死者与人结怨。这宗命案后来一直被犯罪研究家讨论,然而直到百年后的今天(一九一三),仍然是一宗悬案。

不过以密室之谜为主题的故事,可以追溯到更早以前的古代。公元前五世纪,希罗多德的《历史》中就提到公元前一二○○年左右埃及国王拉姆普西尼托司的故事,其中可以看到密室之谜的原始雏形。奉命建造国王宝库的工匠,为自己的孩子留下一条密道,并在遗言里说明开启密道的方法,以便儿子们从密道溜进宝库窃取宝物。同样是希腊二世纪的作家保萨尼亚斯[6] 也记录了建筑师阿嘉梅迪斯与托罗波尼欧斯的故事,其中也有带密道的密室。

还有一个古老的例子,被记录在《旧约·圣经》的经外书中。巴比伦国王崇拜一名叫贝勒的偶像,他献上羊、谷物等众多供品,关上神殿的大门并上锁,任何人都无法出入,然而供品却在一夜之间消失无踪。这是密室中的异象。国王认为供品是贝勒神吃掉了,但一个叫达尼尔的青年揭开了秘密。原来神殿的祭坛底下有一条秘密通道,僧侣们趁夜深人静的时候从那里溜进神殿,拿走了供品。

无论是希罗多德还是《圣经》经外书的密室都有密道,从现在的角度来看,是不公平的密室之谜。这么说来,爱伦·坡的《莫格街谋杀案》中,窗户上的弯钉子也是不公平的。那么,没有这些漏洞的第一部“密室”小说是什么?道尔的《斑点带子案》以及伊斯瑞尔·冉威尔[7] 的长篇《弓区之谜》,二者成书年代相差无几,不过与《斑点带子案》的纯粹相比,以密室来说,后者的长篇读起来还是比较过瘾。这部作品在西方也没引起太大的反响,但它使用了当时最前卫的密室诡计,从发明了一个全新诡计的层面上来看,更应该予以重视。

我将各种诡计分成了三大类:犯罪时,罪犯不在室内;犯罪时,罪犯在室内;犯罪时,罪犯与被害者皆不在室内。如果加以细分,可以再分出细项。

西方作家挑战密室分类的例子,我知道两个。一个是卡尔在《三口棺材》中的“密室课”一章,另一个是克莱顿·劳森的《死亡飞出大礼帽》的“勿发问”一章。后者是魔术师侦探马里尼利用卡尔的主角菲尔博士(dr gideon fell)的“密室课”,总结出了异于卡尔的密室分类。不过双方大致都分为(a)真密室,罪犯出不去,因此犯罪时罪犯不在室内;(b)假密室,罪犯实施犯罪并离开后,再布置成密室。而卡尔的菲尔博士将(a)分成七项,(b)分成五项;马里尼则将(a)分成九项,(b)分成五项,并新增(c)一项。

下面的分类,我根据自己的分类原理,再参考了二者的分法,并添加了一些两位大师没有的部分;为了便于对照,我在各项目底下加上像(f·a·1)、(·b·2)这样的提示。f代表菲尔博士的分类,代表马里尼的分类,a·b是各自的大分类、1·2是各自的小分类。

(a)犯罪时,罪犯不在室内的诡计

(1)借助室内的机械式装置形成密室(f·a·3)(·a·4)

★一拿起电话话筒,话筒就发射出子弹。

★话筒通了强力电流,一拿起话筒人就被电死了。

★在墙洞里装上手枪,一掀开洞穴的盖子,手枪就发射。

★一卷动时钟或壁钟的指针,钟的内部就自动发射出子弹。

★用丝线将沉重的短剑悬在高高的天花板上,吊线沿着墙壁铺在地板上。被害者进入室内,锁门,前进两三步就会被地上的丝线绊倒,继而扯断连着天花板上的线,使短剑落到目标身上。

★将沉重的盆栽悬在房间的天花板上,使之固定的绳索拉到被害者能摸到的位置,一旦绳子遭到碰触,盆栽就会像钟摆一样晃回来砸中头部。

★暗中在床铺装上喷射毒气的装置,在目标熟睡后予以杀害。

★利用冰块融化成水或冰块的重量,让装设在墙上的手枪发射。

★利用化学药品在设定好的时间里自燃,以引发火灾。

★利用以时钟与电流制成的定时炸弹引发火灾。

以上每一项都有知名作家用过,不过机关太过机械,摆脱不了幼稚诡计的印象。

(2)在室外遥控杀人(打开窗户,不过必须是三层以上的,人无法通过窗户进出,或者密室有不为人知的缝隙形成进出通道。)(f·a·6)(·a·6)

★站在对面大楼的窗户边上,将没有手柄的短剑填在枪膛里发射。

★从窗户射进以岩盐制成的子弹,岩盐会在被害者体内融化。

★趁着被害者从窗户探出头时,从楼上的窗户垂下绳圈套住对方的脖子,吊起来勒死后再将尸体从后面的窗户垂吊到地上,由共犯将其挂到树枝上,伪装成上吊缢死。

★从窗外开枪后,将手枪丢进室内,并事先使被害者的衣服沾上硝烟味儿,伪装成凶手在室内开枪。

(以下是位于一层的不完全密室的情况)借着夜色,用惰钳(zy tongs,xxxx型可延伸的玩具)经大开的窗户抓走室内桌上的凶器,换成其他凶器,湮灭证据。

★经隙缝把毒箭射进房间,箭尾绑上丝线,目标死后再拉回毒箭。

此外还有无法以寥寥数语说明的该类不同的诡计,举一个非常有名的例子。被害者死在一个密室里,胸口插着一把小毒箭。房间没有任何隙缝,通风孔也贴着孔目细密的铁丝网,窗玻璃与门板没有被拆下的痕迹。尽管如此,名侦探却断定“这个房间有个四方形的窗户”。调查的警官绞尽脑汁都想不到四方形的窗户在哪儿。侦探强调纯西式的房间一定有一个四方形窗户,窗户究竟在哪儿?谜底揭晓时才知道其实是门的把手。圆形门把的金属轴棒是四方形的长条棒。棒子穿过的孔穴也是方形的,圆的握把包裹着方形轴棒,可以自由旋转,以螺丝固定。首先用起子卸下门外的握把螺丝,只留下轴棒,再以细铁丝绑住轴棒,轻轻往里推让它垂入室内。因为绑着铁丝,门把悬在半空中。接着就露出了小小的四方形洞孔,这就是“方形窗户”。凶手瞄准目标从房里靠近房门的时机,以弓箭将细毒针经洞孔射进目标体内。达成目的后,凶手灵巧地拉起铁丝,将轴棒照原样固定好,拧好螺丝,擦掉指纹后离去。

后来,美国有一名少年作家挑战了这个诡计。他认为方形窗户虽然有意思,但门上还有更简单的盲点。他的故事里设计了两个房间,坐在房间里的男子是凶手的目标。连接两个房间的门开着,与墙壁形成直角。里面的房间除了那道门以外,再无出口,形同密室。外面房间面对走廊的窗户开着,门也开着,外面房间面对窗户的椅子上坐着一名女子。作者预设了这样的场景,女子听到里面房间的男子被击毙的枪声。根据作者设定的条件,开枪的人只能是外面房间的女子,因此女子受到怀疑,但她并非凶手,凶器手枪也没有找到——这个谜团的谜底是,当有着新型大铰链的门扉和墙壁呈直角打开时,铰链会出现宽约一寸的纵长型隙缝。真凶就是从外面房间的窗外,把子弹射进这条隙缝并射进了目标的体内。女子因为背对窗户坐着,所以没有看见。

(3)并非自杀,但被害者亲手杀了自己的诡计(f·a·2)(·a·3)

★治疗蛀牙的时候,利用填充蛀牙的橡皮有缺口而牙龈还在出血这一点,将直接掺进血中才会发挥效果的箭毒(curare)毒药混进止痛药的小瓶中,嘱咐被害者在半夜服用。被害者在密室中服下止痛药,箭毒经牙齿的出血部位循环至血管,导致目标毒发身亡。凶手混在发现者当中,抢先进入室内,藏起关键药瓶。

★事先不着痕迹地给目标灌输某种心理恐惧,或是经窗户注入毒气,让目标神经错乱,狂乱中自己的头部撞到家具,或在无意识中用所持的凶器自杀(菲尔博士讲义中的例子)。

(4)在密室里面伪装成他杀的自杀(f·a·4)(·a·2)

★参考后文的“冰制凶器”、“冰制短剑”。密室中采用的就是这种诡计。

★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事件》也可归入此例。

(5)伪装成自杀的他杀(f·皆无)

一名修行者独自进入空旷的训练场里,开始断食的苦行,过了好几天都没有出来。众人强行破开从内侧上锁的门,进去一看,发现修行者躺在床上饿死了。床铺旁边的架子上摆着丰盛的食物,却没有动过,众人感叹断食修行者的意志力惊人,不曾想这其实是一场谋杀。修行者投保了巨额保险,受益人是四名印度弟子。四名弟子为了得到保险金,以奇特的方法杀害了修行者。他们设计让修行者在室内服下安眠药,趁他熟睡之后,准备了四条前端附有钩子的长绳,四个人爬到训练场高耸的屋顶上。屋顶上有采光窗,虽然人无法从那里进出,但透气用的横木缝隙可以容下一双手。四个人一人抓着一根附钩子的绳索,将它从缝里垂进室内,用钩子钩住修行者的床铺四角,合力把床拉到天花板附近。然后他们将绳索绑在采光窗的框上,让床铺悬在半空中,再从屋顶离开。训练场的天花板非常高,患有恐高症的修行者始终不敢跳下床铺,只能干瞪着摆在底下架子上的食物,活活饿死了。几天后,四名恶汉再次爬上屋顶,确定修行者已经饿死之后,解开绳索,将床铺放回原位,再假装担心破门而入。虽然诡计过于奇特,颇为荒唐无稽,但《陆桥谋杀案》的作者,也是《侦探小说十诫》的作者诺克斯便写了这样一篇小说,还被选入三种杰作集。前文提到的一个诡计,罪犯经楼上的窗户放下绳圈勒住被害者的脖子再放回地上,再制造被害者在树上自缢的假象,换个角度来看也属此类。

(6)密室中非人类犯罪者(f·a·6)(·a·5)

爱伦·坡《莫格街谋杀案》中的大猩猩、道尔《斑点带子案》中的毒蛇,还有鹦鹉宝石贼等(后两例也属于窗户半开或有隙缝的密室)。这一项最为巧妙的是下文“奇特的灵感”中提到的太阳与水瓶的杀人,分别由d波斯特和江户川乱步率先构思出来。

(b)犯罪时,罪犯在室内

(1)在门、窗户或屋顶装设机关

在构成密室的诡计中,这类方法是初期最常见的。大正时代,钱金斯的短篇中常出现这样的诡计,罪犯离开房间后,利用镊子和丝线转动插在门内锁孔上的钥匙,让门看起来是从内侧上的锁。我读到这个诡计时,觉得非常有意思,但后来范达因等众多作家不断推陈出新,这类手法已经翻新不出花样了,也就无人使用了。

〔a〕在门上动手脚(窗户的机关只是延伸应用而已,后面再做简单说明。)

是罪犯杀害被害者,将尸体放置于室内,离开房间前制造出门由内侧锁上的假象。换言之,也就是从外侧转动内侧的钥匙来锁门的方法。这么一来,就可以制造出罪犯凭空从密室消失的不可思议的状况。

要给读者留下这样的印象,有三个先决条件。一是必须阐明钥匙只有一把,绝对不存在备份钥匙;另一点是西式门的两侧都有锁孔,可以从内侧和外侧两边插入钥匙;第三点是西式门的门扉下方与地板之间都有一定的隙缝。这三点也是接下来谈到的诡计成立的前提条件。

锁门的方式,有钥匙、插销、门闩三种,针对这三种作家想出了相应的诡计。

钥匙的情况(f·b·1)(·b·1)(见图二)

i

★罪犯离开房间前,将钥匙插进内侧锁孔,并利用火钳之类的物品插进钥匙尾端的圆洞中,火钳绑上牢固的丝线,下垂的线从门与地板之间的隙缝往外拉。关上门后,拉扯伸到走廊的线,随着火钳的旋转门锁会自动锁上。再继续拉扯使火钳掉落,同丝线一起从隙缝间拉出门外,收进口袋离开。没有火钳的话,只要是金属棒状物品即可。竹棒或木棒重量不够,有无法顺利掉下来的危险。镊子也可以,钥匙尾端没有圆孔时,可以用镊子夹住钥匙尾端扁平的地方,就能发挥相同的作用。不过如此一来,需要用力拉扯才能使镊子落下来。

这种方法出现在小说中很有意思,实际操作起来也很简单,只要准备薄的钢铁制的镊子状道具就行了。前端不必削尖,呈薄平状,内侧弄成锉刀状以增加摩擦力。罪犯将钥匙插进内侧的锁孔后,从外面关上门,再从外侧的锁孔插入这种道具,摸索着夹住从内侧插入的钥匙前端,用力旋转上锁就行了。这方法用在小说上一点意思都没有,实际上却很实用。这种道具在美国等地的黑社会中颇为有名,甚至有个名字叫做“伍斯迪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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