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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相信汉斯亨利·卡特的短篇小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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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斯可以感到他的胸口一阵狂跳,以至于他开锁的双手在不停地颤抖。撬锁是他的专长,但是,双手颤抖并不是。他很兴奋,一点儿也不紧张。你要是学会撬锁,就能够开启整个世界。很久以前,他就这么告诉过他的朋友杰瑞。问题是,当你戴着手套,触感就不一样了,隔着乳胶,感觉锁就只有真实的一半大小。他知道他在做什么,这不过是时间问题罢了。不到两分钟,耳畔响起轻微的咔嗒声,锁中的什么东西松动了一下,然后再次收紧。他成功地开启世界之门。

他深吸了一口气,没有人看到他。这是一个晴朗的夜晚,天空悬挂着一轮皎洁的明月,衬得他手电筒发射的光暗淡昏黄,也就没有必要用了。百万颗星星仿佛让今夜化作永恒,看着它们,让他觉得自己无比渺小。他品尝着清新的空气。打开门,他看到里面犹如黑洞,月亮的光线照不进去。自从一个星期前他在杰瑞家看到那个女孩,他就知道他必须占有她,知道他必须和她亲密无间。可怜的杰瑞,他真的搞砸了婚礼。汉斯宁愿死去,也不愿体验他朋友的经历。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他确切知道的只有两件事:第一,如果你行为鬼祟,人们一定会忍不住说出来的;第二,没有人认为他们自己会患上阿尔茨海默病,这种病只有老年人才会得。

这是一座砖瓦结构的时尚家居,这种家居设计是为了防患恶狼,但聪明的恶狼总是会想方设法地进来。这是自然之理,也是进化。他走进屋里,关上身后的门,黑暗裹挟住了他。他不知道房屋的布局,但他别无他法。他用手机显示屏照亮脚下的路。他已经将手机设置为静音状态,以防有人打电话,但谁会在深更半夜打电话呢?厨房里摆满了各种现代化电器。他从来不觉得花店老板能挣什么大钱,但也许他们做到了。也许每一个情人节都有人购买大宗物件,用自己的房子作抵押获得第二次抵押贷款,好买一打玫瑰。工作台上有一个刀架,他可以做一个选择,用刀对任何人造成伤害。他知道要想让女人乖乖听话,手里的刀越大越好。但他也知道,在会用的人手中,刀的大小不重要。他选择了一把六英寸长的刀,他想说这刀的尺寸只有他阴茎的一半,但没有人听得见。

汉斯拿着刀走进走廊,站着不动。他总是能准确判断一个房子里是不是有人,要是有,他还可以准确判断他现在在哪里。这个居住者在卧室里,他走到那里,门是开着的。唯一的光线来自一个数字闹钟。他站在门口,听着她的呼吸。他的手在颤抖。他是恶狼。

恶狼做了预想中的一切,女孩两眼圆睁,生命停息,体温下降。做完这一切后,他走出房子,来到后院。他微笑起来,他永远不会忘记与花店老板共处的时刻,不会像他失败的朋友杰瑞,哪怕经历了一百个这样的时刻,过后一个片段也不记得,真是浪费。在过去几个小时内,他感到电话振动了好几次,他拿出手机一查看,妈的,说曹操曹操就到,有一条来自杰瑞的语音消息,不,其实是三条。杰瑞迷失了自我,又出去游荡了,这一次他回到了他三十年前住过的房子里。他需要帮助,但不想去找他的妻子,特别是他在婚礼上说了那番话之后。他希望汉斯来接他。

汉斯一边朝车前走,心里一边盘算着。越是这么想,越是觉得这是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他做事很谨慎,知道如何清理犯罪现场,所以没有留下丝毫证据,但总有不走运的时候。如果警察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嫌疑犯不是他……现在好了,这难道不是件好事吗?他给杰瑞回电话。

接到他的电话,杰瑞很高兴。他告诉杰瑞他马上就到。他需要停下车,在外面见他。关键是要做得天衣无缝,神不知鬼不觉。这是他在杰瑞的书中学到的。关键是得让杰瑞得出结论:他自己是杀人凶手。因此他得让杰瑞隐藏证据,这只会使他看起来更有罪。汉斯还留着刀,但上面没有他的任何印记。原计划是把它丢进一个深洞的,但现在计划变了。这就是进化,适者生存。杰瑞的日子到头了,要是全世界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杀人凶手,那会怎样呢?

他开车去那幢房子,杰瑞正在那里等他。他最后一次来这里是三十年前的事了,这里几乎没有什么变化,有点儿变化他也毫不关心。他把车停在老房子的外面,杰瑞沿着小径迎面走来,呆头呆脑的。这些天他一直神情恍惚,是那种“我很困惑,不知道到底是怎么回事”的神情。一个胖女人站在门口向这边张望,显然,她是闲得慌,他觉得没有必要在意她。他只需要关注事情正在朝着什么方向发展。

杰瑞上了车,感谢他,然后……然后什么也没说。他的朋友脑子关机了,不是吗?

“杰瑞?杰瑞,你现在还清醒吗?”

杰瑞不清醒。杰瑞走在田野里,在疯人县的树林里拉屎。

他驱车去杰瑞家,但在相距二十米的地方停了下来。他不想冒险惊醒桑德拉。他打开车门出来,到了杰瑞身边。他的朋友处于半梦半醒的状态,汉斯领着他向家里走去。汉斯可以感觉杰瑞的大脑切换到某种自动模式,他爬过写作房的窗户,坐在沙发上。那一刻,汉斯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他坐了下来,好把事件想清楚。他回到车上,拿来凶器。杰瑞睡着了。他把刀子上的血擦到杰瑞的衬衫上,然后把杰瑞的指印按在刀上,再将刀放进杰瑞的外套口袋。

他离开了。他确信桑德拉会在这一天结束时打电话给警察。她将会看到杰瑞的衬衫上的血迹,她将会发现刀,她将会告发她的丈夫。也许杰瑞会杀了他的妻子,这真是锦上添花,这婊子向来不喜欢汉斯。杰瑞还是有利用价值的。

杰瑞还是有利用价值的,这就是现在的他。他读完这个故事,一个他不记得写的故事,一个亨利完成的故事。他的心脏再次狂跳起来,然后间歇性地停了几秒,再次狂跳起来。他感到头晕目眩。

这只是一个故事,他心想,只是一个故事,开头就写着“短篇小说”,并不是纪实,不是证词,只是短篇小说而已,这是他们编造的,是虚构的,是他和亨利的“杰作”——他们本来就是编造的艺术家。既然是这样,那就是亨利因一时兴奋而忘乎所以,缺乏对事情的谨慎思考,就像亨利发现了汉斯撬锁(可能)和杀害女人(可能),以及杰瑞爱吃甜点(绝对)。但是,亨利同样也可以在谎言中发现真相。很有可能会是这样:杰瑞醒来后,发现自己穿着汉斯沾上血迹的衬衫,他把它藏了起来,再回去睡觉。也有可能,什么都没发生过;也有可能,他杀死了花店老板,杀死了他的妻子,阿尔茨海默病正要帮他掩盖真相。

“不要相信汉斯。”对吧?

“你还好吧,伙计?”汉斯问。

杰瑞盯着汉斯,汉斯也盯着杰瑞,神色肃穆。房间里的气氛正在变得阴郁起来,让他如坠冰窖。他知道汉斯已经盯着他有一段时间了。

小心。

“我很好。”他说,但他一点儿都不好。现在,所有的事情都联系在一起了。不要相信汉斯,因为汉斯是一个疯子。

“你在看什么?”

“没什么。”杰瑞说,他把目光投向沙发扶手,刚才找到的枪就放在那里。只是快速的一瞥,但汉斯一定注意到了。

“啊,该死的。”汉斯说着,拿起枪,“应该都写在那几页上面了,对吧?”他用枪指着杰瑞,另一只手晃了晃日记。“你早晚会想起来的。不管怎么样,一切都结束了,伙计。我只需要日记。”

杰瑞说:“你杀了桑德拉,你还杀了花店老板。”

“你快找到真相啦。”汉斯说,他手里仍然拿着日记,“但是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撕掉这几页。那上面写了些什么?”

“你杀了桑德拉。”杰瑞说,他没有理会这个问题。他从办公桌前站起身来,“天啊,许多年前的那个女孩,那个苏姗,也是你杀的?”

“她是第一个。别再说了,杰瑞。”

杰瑞摇摇头,他觉得恶心。这个风风雨雨三十年的朋友,他们一起学习,互相慰藉,把酒言欢,侃天说地,谈古论今。他的莫逆之交啊!“还有几个?”他问。

“那重要吗?”汉斯问。

“你疯了。”

汉斯耸耸肩,笑了:“真的吗?你写了所有东西,现在你又得了阿尔茨海默病,你说我是疯子?”

“你会遭报应的。”

汉斯放声笑了起来:“天啊,你也太土了吧。”

“我不明白。”杰瑞说,“你今天为什么帮我?”

“本来没有这个打算的。”汉斯说,“我想带你去警局。”

“但你改变了主意。”

“肯定的,因为你提到了日记。要是你在那上面写了不利于我的文字,还被人发现了,你就能反咬我一口。我不能冒这个风险,不过,这是件好事,因为它在你手上。”

杰瑞回想起今天下午发生的事。他们离警察局只有几条街,后来,一切都改变了。一定是因为他告诉汉斯关于日记的事。从那以后,汉斯就一直追问杰瑞把日记藏在哪儿了。

“艾瑞克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怎么回事?他真的做那些事情了吗?”

“艾瑞克?他当然做了。他也是个十足的坏蛋,杰瑞,他也是个十足的疯子。”

杰瑞看着枪,他想起了桌上的刀,他必须有意识地控制住自己,不要朝那个方向看。要是他能摸到刀的话……

“又能怎样?挥刀的速度难道比子弹还快?”亨利说。

“那现在是怎么回事?你想把你做的坏事嫁祸给我?就像他一样?”

“嘿,这是一个好主意。”汉斯说,“浪费了实在可惜,而艾瑞克一点儿都不配。”

“是你开枪打死了桑德拉?”

“没错,是我干的。”

“我为什么不记得?”

“我给你下了药。”他说,“那天,你给我打电话,我就过来了,我们在写作房时,我就给你注射了麻醉剂,我不得不这样做。我知道最终你会弄清楚的。妈的,我早就知道衬衫上的血是个错误。真是百密一疏。”

杰瑞回想那一刻,但什么也没有想起来。这个本应照顾他的人却背叛了他。就像艾瑞克一样。“你逃不掉的。”杰瑞说。

“我认为他正打算这样做。”亨利说。

为什么亨利不提醒他?他不是总能明了全局吗?

“你不是唯一一个受阿尔茨海默病折磨的人,伙计。我的确警告过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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