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谋夺财产!(2/2)
可卓云的一句“不过”,让原本就伤心的柳红叶心中一怔,仿佛开始察觉到了卓云的阴谋。
果然,卓云接下来说道:“红叶,你的年纪毕竟还小,董事长也不放心把一切都交到你手里。所以,为了能让你更好的控股公司,董事长在临终之前特地把我叫了过去,在他立的遗嘱上额外附加了一个条件,这个条件,就是要你跟小远结婚,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在背后帮你。”
卓云所说的小远就是她那个白痴儿子,名叫卓学远。因为卓云的丈夫很早之前就已经死了,所以她的儿子跟了她的姓。
“你说什么这不可能,我爸不可能会这样。你一定是在骗我,我爸肯定没死,是你,是你们这些人合起伙来骗我的!”
“红叶,我没必要骗你,我所说的也都是事实。如果你不相信的话,董事长的律师就在这,遗嘱也在律师的手里,你可以看一下。当然,我要提醒你的是,遗嘱上附加的条件写的很清楚,如果你不愿意跟小远结婚的话,那董事长留下的一切,就都归属于我们董事局共同管理,你不但一分钱都得不到,还必须马上辞去总裁一职。”
说罢,卓云将一个戴眼镜的男人叫了过来,这个男人就是柳天明的私人律师。
“总裁,卓董说的都是真的。董事长的遗嘱您可以亲自过目一下。”
这个律师叫蔡长风,除了是柳天明的私人律师之外,也是宏图集团的法律顾问,所以他所说的话就是一种权威,不会有人去质疑!
柳红叶立刻接过蔡长风递过来的遗嘱,一目十行,却又是非常仔细的将遗嘱上的内容全部看完了。
基本上,遗嘱跟自己知道的一样,只是最后面的附件条件是新加上去的,而且还有自己父亲的签字印章!
“这不可能,这绝对是作假的。蔡长风,这些年我爸可对你不薄呀,你居然勾结卓云做出这种事,你们这跟直接抢我爸的财产有什么区别”
没错,不结婚,就一分钱都得不到,还要辞职,这跟直接抢有什么区别。当然,柳红叶是不会在乎钱的,如果钱能买回她父亲的命,她宁可身无分文。
但父亲辛苦了大半辈子打拼下来的产业,不能落到卓云这种人手里。
“总裁,这份遗嘱,是我跟卓董共同见证的,也有着绝对的法律效应。当然,我也能理解总裁现在的心情,但也请总裁尊重一下我的职业操守,我是不可能做那种自毁前途的事情的。”
在场其他人都抱着一副看戏的心态,没人帮柳红叶说一句话,不落井下石就很不错了!
“红叶,遗嘱你也看过了,等董事长的后事结束后,你就马上跟小远结婚吧,这也是怕夜长梦多,被我们的对头公司找到机会来对付我们。”
其实卓云早就算准了柳红叶不会同意嫁给她的儿子,这也是她的聪明之处,如果明着夺取柳天明的产业,就会有很多人在背后说她的坏话,像她这种身份的人,最忌讳的就是那些流言蜚语。可如果是柳红叶主动放弃的,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她桌云也可以说是名正言顺接管柳天明的一切,谁也不能说她什么!
柳红叶的性格本就烈,面对这种事情,她不可能会做沉默的羔羊,也不可能会去接受。
那两只手死死握紧,牙也咬的紧紧的,这是要跟卓云拼命的节奏呀。
然而,不等柳红叶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就听后面有人说道:“死三八,你瞎吗,看到老子在这里,居然还敢叫老子的女朋友嫁给别人,信不信老子拉你去厕所,把你的头塞进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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