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达摩克利斯之剑(4500字第一更)(2/2)
沈崇眼睛大亮,“真的”
她点点头,“我是知道些,但不能明确告诉你,兹事体大,你还是安心继续等通知吧。”
沈崇面色发苦,“不会吧!大佬们该不会忽悠我吧不能我等着等着,这事结果给拖没了吧!”
“这怎么可能!你放一万个心。”
沈崇略感头大,他不喜欢这种时间计划不在自己掌控内的感觉。
万一哪天本来计划要做什么很重要的事,结果特训突然来了,这不坑爹么
见他表情,曳蜂组长懂他心思,多解释了一句,“这事没办法,特训地点的开放时间并非固定,谁也不能提前感知。你不用太紧张,到时候应该会提前一周左右通知,不会太突兀的。”
沈崇耸肩,没办法。
反正上午已被占用,回家后他索性没去公司,带着梁仔去了趟小区门口宠物店。
清明节前他和梁仔曾花四天时间狠狠扫荡过附近几个县市的养殖场,当时一共捞回来九个收获。
到现在已过去一个半月,不知不觉已经觉醒了五个,还剩下一条狗,一只鸡和两条鱼没有动静。
理论上,当妖怪表现出可以被他和梁仔观察出来的明确异常时,距离觉醒已经不远了。
他本就是以异常状态为筛选标准,那是妖元觉醒的征兆。
抓回来后等了一个半月依然不曾觉醒的,只有一个解释,他可能看走眼了。
果不其然,一人一狗在宠物店里重新仔细观察了个多小时后,先退出来找了个角落低声商量。
沈崇结合自己的记忆,再仔细咨询梁仔的感知,得出新的结论。
这四只的确是误判,之前疑似度极高的特征其实是生理及遗传现象,又或是阶段性的个体差异。
狗和鸡的异常已经完全消失,两条鱼则依然有点蹊跷,但应该是先天遗传疾病所致。
他的确误判了。
这事挺坑,但转念想四天捞了九个,命中五个,命中率其实高得让人发指。
就是他的办法太偏门,不能推广,不然能拿个斩妖诺贝尔。
这四只继续养着已经没意义,沈崇决定处理掉。
鱼他直接放生了,鸡与狗怎么处理倒是让他头疼。
梁仔给了个不是建议的建议,送回原主,另外给笔安家费。
只有一个目的,至少给这对没能觉醒的鸡与狗一个安度晚年的机会。
狗还好说,当初买走时狗主人就很是不舍,再送回去狗主人肯定亏待不了它。
鸡的晚年就很难保障了,一番商议之下,沈崇给梁仔找了个事。
他先与鸡场负责人谈妥,自己会在这只鸡身上留下标记,要求对方每月录制一段视频发到梁仔微信账号上。
他这边见视频打款,每月打款,每月检视。
事情被弄得很麻烦,但沈崇不是很介意,毕竟麻烦的是梁仔。
驱车物归原主的半路上,梁仔有点郁闷的说道:“老大我还是觉得吧,真得尽快搞个牧场。这样既能把从外面捞回来的哥们儿都好吃好喝供着,就算看走眼了也能继续养着嘛,哪有这么多麻烦。你现在赚钱这么快应该养得起。”
沈崇无奈道,“养是能养,但你知道在蜀都近郊搞块地办牧场多贵吗!这才是最恐怖的地方!”
他理想的牧场面积至少需要数十上百亩地,多多益善。
蜀都作为西部中心,城郊地价这几年火箭般往天上窜,现在都快突破外太空了。
沈崇自己也觉得房价要涨,林知书更是亲自在他面前为看涨的地产行情背书。
在他石锤科技起步的这几个月里,蜀都地价的涨幅高达20%以上,不讲理了都。
工业用地虽然相对便宜,但他要的面积这么大,光土地转让费就预计高达十亿以上。
建牧场别的不贵,就是地贵,超级烧钱。
别看石锤科技俨然印钞机,但和搞地皮比起来简直渣渣。
他以为自己已经够有钱,直到前两天突发奇想扫了下附近的土地转让拍卖,然后发现自己果然还是太天真。
我穷得抠脚!
听沈崇分析完地价,梁仔也吓到了,建议道:“不然咱们再往南偏点,选到彭县去呗开车走高速的话到基地也就四十来分钟。”
沈崇摇头,“不妥,离部里太远,万一出篓子大佬们救援不及,翻车了怎么办艾霓露大队长可不是每次都能出动。想想夜狼,还有别的邪道组织。树大招风啊,咱们建了牧场免不得吸引人旁人眼球,离市区越近,别人越不敢大举妄动,我们还没在外面开山门的实力。”
梁仔点头,“这倒是。”
但这其实并非沈崇真正顾虑的地方。
牧场不可能全部交由普通员工负责,梁仔和鸡哥多半得常驻其中。
他这个牵头的肯定不能不管不问,少不得三天两头两边跑,所以真不能建远了。
不然和欣欣隔得太远,那就本末倒置了。
如果让梁仔知道他的真实想法,大概会骂他疯了,就因为不想离小主子太远,居然肯多花十亿!
但沈崇内心的主意却无比坚定,他所做的一切都只围绕一个目的。
保护欣欣。
这才是他最核心且永远不会动摇的念头,
另外,他坚决要建牧场还有个更大的图谋。
打秋风捞功勋值只是幌子,他是需要个安全的地方慢慢筹建属于自己的灵妖实验室!
只要把这实验室建成了,靠自己的本事琢磨出能卖给斩妖换功勋值的产品,又或者开发出新的技术,那才是真正的无敌印钞机,才是自己妄图与世为敌的真正依仗。
转正进科信处或者科信部,当打工的科研人员
别闹,那根本发不了财。
研究资源用别人的,技术的所有权当然不属于自己,他撑死只能领奖金,再拿点奖励功勋值。
即便自己带团队,也免不得会被分走大部分好处,还不自由。
他前世没少和体制内的技术人员打交道,一个个过得又穷又苦。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
他相信自己的能耐,有这本事,能吃这口饭,干嘛不自己在外面搞
想迟早有天与天级大佬平起平坐,又甚至是力压他们,自己必须不断为斩妖创造价值,再从斩妖里换取对自己有用的修炼资源,然后以最快的速度迅速变得更强。
行一步,谋十步,不去考虑最终成败,只疯狂的将自己的计划严格又高效的执行下去,这便是他的做事风格。
或许能不能查出欣欣身上异香的蹊跷已经不再那么重要了。
他不会忘记这柄达摩克利斯之剑。
他更不希望某一天林知书和欣欣还要像那些被蒙在鼓里的烈士家属一样,在自己的葬礼上悲恸哭泣。
曾经有位强者说过,永远不会背叛你的,是你自己的力量。
沈崇深信不疑。